第38章 02【二更】(2/2)
好在他的爱还是很理性的,既不会过多的浇水、也不会过多的去施肥。
温玉在路上百无聊赖地闲逛的时候,就顺带着上百花楼来坐坐了。
百花楼里当然有新鲜的好酒好菜招待。
虽然外头不太平,什么七十二路码头总镖把子、太行五虎、秦岭四杰之类的山匪水盗不少,但最起码在京城里头,表面的奢靡与繁华还让这里显得生机勃勃。
京城酒楼林立,街道上也有不少人在叫卖东西,甚至还能瞧见刚从地里摘下来的豆角、茄子之类的蔬菜,绿紫相见,带着圆滚滚的小露珠,好不喜人。
而各色酒楼门前,彩灯高挂、夜夜笙歌,各色酒菜,就算是编成贯口去唱,也得把伶人们唱累哩!
京城的小饭馆更是多到书都数不清,随意信步一走,要么是“梅花包子”、要么是“蜜饯雕花”,这是小甜点铺子,要吃素食还是素食铺子、要吃肉那更简单了,随便一个饭馆里的大锅上,都煮着各色的肉羹。
在京城这样发达的餐饮业的辐射下,自然也出现了一个下游产业——服务业。
更确切的叫法是“闲汉”。
平日里没事就在酒楼附近徘徊,大酒楼的店小二通常来说都忙得飞起,根本不能及时服务,于是这些闲汉就会瞅准时机,看见一桌贵人坐下,就鞍前马后的去服务,从上茶水、叫菜,到去请琵琶伶人等等,只要是人力能完成的事情,他们都可以帮着办。
叫外卖,就是闲汉们的另一种服务了。
刚巧,江南花家温润如玉的宅男七公子住在百花楼里的消息,知道的人可算不得少,所以随时随地都有人在百花楼门口等着为他服务呢。
稍微有一点古代文化常识的人会很快发现,这……这听起来真的很像是宋朝!
温玉一开始也是这么想,但其实不是的。
代入宋朝,就有很多违和感了,譬如苹果,这玩意儿可是外来物种,清朝时才引进的,可在这里却可以咔嚓咔嚓地吃。
再比如说这里的江湖豪侠们阔绰的出手……
要知道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少银产出的国家,结果这里的江湖豪侠们动不动就是几万两几十万两白银的大买卖……
所以,这个平行世界……真的平行的很彻底。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里的世界的话,这个作者肯定根本没考虑过什么金融体系的问题吧……温玉只苦于自己没看过原著。
又扯远了。
总而言之,花满楼想要在家里招待朋友,那可实在是太方便了。
花满楼从怀中掏出银子来,叫了一个小乞儿的名字,把银子塞进他的手里,又叫了几样小菜,摸了摸那小乞儿乱糟糟的头发,又嘱咐他剩下的钱就不用找了,拿回家去自己买糖吃吧。
然后才有几个专业闲汉围上来,花满楼抖出银票,贯口似得报菜名,闲汉们的记忆力那可都不是盖的,利落的收下银票,嘴里一句“您稍待!”,就走得瞧不见了。
花满楼就侧了侧头,对温玉笑着说:“阿温稍等,今天请你吃些好的。”
这语气,投喂的是相当的熟练呢。
温玉的脸上就出现了两个小酒窝。
她大大方方地坐在花满楼家的眺景阁子里,窗户打开,正好能瞧见百花楼的后院,春日已到,院中新碧,一种不知名的野花抖出洁白的花瓣,在绿色上缀上星星点点,十分喜人。
再而远眺,是临江之上轻拢的水雾。
呼吸一口,是青草香与花香的清新与潮湿。
花满楼沏了热茶给温玉,也顺势坐下,道:“阿温找到那只野小子了么?”
——野小子,就是那只胆敢勾引她们家咪咪大小姐的野猫。
温玉相当郁闷:“找到了。”
花满楼:“嗯?”
温玉:“是只黑白奶牛喵,看上去好像很有病的样子。”
疯疯癫癫,忽然一下子兴奋又忽然一下子萎靡的那种猫猫,温玉试图拿逗猫棒去逗它,它居然连眼神都很欠奉。
臭小子!这是对丈母娘的态度么!
然后人家尾巴一甩,去捉蝴蝶玩了。
还是善解人意的雪鸮鸮飞过来,露出自己两条粗壮的毛腿,陪她玩逗猫棒游戏的。
花满楼苦口婆心地劝她:“其实……女儿长大了要嫁给穷小子,这、这谁也挡不住啊,千里姻缘一线牵,既然咪咪喜欢,干脆就这么算了吧。”
温玉:“…………”
温玉:“我不要……TAT”
好人花满楼也只好叹着气又听温玉絮絮叨叨了一堆了。
花满楼,无疑是温玉的朋友里最善解人意、最善于倾听的一位了,他不仅不烦,还十分妥帖的备好了很多茶水,方便温玉说累的时候润润喉。
甚至还能变戏法似得变出润喉枇杷糖!
这……这可真是……
总而言之,伤心过度的老母亲温玉小姐在百花楼里呆了一整天,直到夜色降临之际,才抹抹嘴巴、拍拍肚皮,心满意足的回去了。
她的小院子里当然也亮起了灯火。
字面意义上的灯火,就是那种没有热量、不会灼烧人、只会提供照明且喜欢骂骂咧咧的咬人火在院子里飞来飞去,给小院子增加一点神奇的气质。
她一回来,蟾蜍们就排着队围着她开始孤寡奏乐。
温玉小心翼翼地蹋过蟾蜍包围圈,一脚踏进了由六七个红色伞伞、白白杆杆组合而成的毒蝇伞小蘑菇组成的仙人菌菇圈里。
常见的毒蕈,可以拿来□□情魔药。
爱情魔药,应该是风月场上的痴男怨女们最想要的神物了吧,只要吃下掺杂着施术者血液的爱情魔药,饶他是铁石心肠,也得化作绕指柔。
原理也很简单,只是通过定向模拟“心跳加速、肌肉收紧、体温上身”等身体上的反应,来模拟爱情发生时的感觉。
当然了,感情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其真挚。
故而,爱情魔药所创造出来的,不过是一时的爱情幻觉,等到这些沉沦的幻觉消失之后,感情是否会保留,那就只有本人才知道了。
因此,在魔药书里虽然记载了这种神奇的药物,但一般不推荐制作和使用……除非没办法。
温玉盯着那一圈红白色的小蘑菇,感觉到自己的脑袋上的小灯泡“叮”的一声亮了。
温玉:不错!我现在就是没办法的情况!!
说着,立刻动手摘蘑菇!
只要我给咪咪喝下魔药,她就能忘掉那个臭小子,重新爱上麻麻我——!!!
如果叶孤城能看见这一幕,一定会感叹:一个丧心病狂的猫奴,真的能搞出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呀……
不过,叶孤城却是瞧不见这一幕的。
温玉屋子里的小茶几上,平平整整地摆着一张信纸,信纸之上,叶孤城的字龙飞凤舞,简直恨不得从纸上扑出来一样。
上头写的内容倒是很平和——
“有事,数日即归,勿念。”
温玉瞧见这张留言之后,也没有多想,就把叶孤城的墨宝给收起来了。
有一说一,这书法看上去和他淡然冷漠的外表可不太统一呢。
至于叶孤城出去是做什么事了,那还要从陆小凤托温玉带的那封信说起。
话说温玉击败薛笑人的这一战,其惊险、其命悬一线,都令人咋舌,陆小凤虽然没有亲眼看见这一战,却也听楚留香谈起过。
他也不由得开始正视温玉所无法解决的那个弱势了,毕竟接下来,寻找怜花宝鉴的过程,想必也并不轻松。
这江湖上任何一个手脚麻利的暗杀者,都能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她杀死。
她的身边当然还有他们这些朋友,可一个人总有落单的时候,倘若落了单被暗算,这可怎生是好?
他思考了良久,忽然福至心灵,找到了答案。
敏捷不够,宝甲来凑!
而且,这江湖之上,已有一件传说中的至宝现世了,这件宝贝的名字,叫做金丝甲。
陆小凤的信息网,那可不是盖的,只要他想知道的事情,本来就很少有能不知道的。
所以,他就已经查到,这金丝甲现如今在北方的一个小镇里,金狮镖局的镖头诸葛雷刚从关外走镖回来,宝甲就在他的身上。
诸葛雷这厮号称“疾风剑”,却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心黑手狠、性子还狂得不行。
陆小凤本来计划亲自为温玉取来宝甲,却不想南方那一头,他的一位好友十万火急求救,于是他只能请叶孤城代劳。
叶孤城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所以,他这一行,正是前往那北方寒冷之地的小镇之中,去为温玉取金丝宝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