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密蒙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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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之煜恨不得向全天下昭告余檀的身份, 可即便他什么都不说,那几个谢家的人也都知道余檀在谢之煜心中的地位。

    韩滢渟尤其。

    虽然并不是一个直女,但作为女人的第六感, 韩滢渟环顾婚宴一周,一眼就觉得那个衣着清新的女孩一定就是谢之煜口中念念不忘的小鱼儿。

    毕竟关系好,两个人在某些品味上也极其相似。韩滢渟近距离上下打量余檀一番, 眼中有浓浓的欣赏。

    该说不说,余檀长得是真符合韩滢渟的审美。

    一双清明的大眼像极一只无辜的小兔子, 总不免招惹一些不怀好意的大灰狼。即便不吃她, 也想抓过来放在掌心一番玩弄。

    谢之煜反倒坐不住了,高大的身子拢着余檀,朝韩滢渟剜一眼:“你嫂子。”

    韩滢渟在旁边的空位上坐下, 视线一瞬不瞬盯着余檀,微微笑着用普通话自我介绍:“嫂子,我是韩滢渟,谢之煜在加拿大的好朋友。”

    “好朋友”这三个字有点微妙。

    不过事实就是如此。韩滢渟是弯的,她只喜欢女人;谢之煜是直的,只喜欢余檀。

    国内有关性取向这一块到底还是忌讳, 同性恋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女T更是少见。

    余檀在机构里接触过不少男闺蜜, 但是女T倒是没见过几个。

    谢之煜和韩滢渟认识十几年,相差三岁, 他从来没把她当女人看。

    第一个知道韩滢渟喜欢女人的, 也是谢之煜。

    十六岁的冬天,谢之煜去加拿大的时候撞见韩滢渟和一个长发女生吻得难舍难分。

    谢之煜也没觉得不少意思, 双手抄兜里, 饶有兴致地看着两个女生接吻, 多稀罕的事情啊。

    那时候的谢之煜也嫩,头上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身上是一件黑色棒球服,穿一条灰色的运动裤,脚上是一双限量版的红白相间板鞋,嘴里叼着一颗棒棒糖,腮帮子鼓鼓。

    他那段时间想戒烟,每次烟瘾犯了,就含一块棒棒糖,看着流里流气的。

    等到韩滢渟和那个女生吻完,谢之煜还十分配合地伸手鼓掌:“韩滢渟,你行啊!让你老爹知道了,双腿给你打断。”

    韩滢渟软下声对谢之煜说:“别,这事不能让他们知道。”

    谢之煜:“那你他妈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里吻成这样?深怕别人不知道?”

    就前两年,韩滢渟为了摆脱家族的催婚和联姻,到处在外面宣称自己对谢之煜有意思,其实就是拿他当挡箭牌。

    谢之煜对这件事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归他也没有真和她谈恋爱。加上他也不在意自己的名声,随便怎么来也无所谓。

    不过关于韩滢渟性取向的事情也没有几个人知道,毕竟说不上是多么光彩的事情,尤其要是被她家的人知道了,又得大闹一通。那帮所谓的长辈终究还是迂腐思想,见不得家里人“不正常”。

    这次韩滢渟来参加谢堰川的婚礼,顺道也是想来看看这位传说中的小鱼儿。

    想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放荡不羁的谢家小少爷变得那样郁郁寡欢。

    这一眼,倒是看明白了。

    有些女孩子,光是当个花瓶,就足够价值连城。

    怪不得谢之煜当成宝贝。

    这些年,谢之煜每次酒后吐真言时,嘴里都离不开那个小鱼儿。

    光是韩滢渟听到的故事,就是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那个每次等待谢之煜一起下课的女孩子,

    那个会为谢之煜精心准备礼物的女孩子,

    那个努力逗谢之煜开心捧腹大笑的女孩子,

    那个自己有一颗棒棒糖会全部给谢之煜的女孩子,

    那个笑起来眼睛里面有星星和月亮的女孩子……

    谢之煜口中的小鱼儿千般好,万般好。

    最打动韩滢渟的一个版本,据说是谢之煜当年忽然想吃一口港味的鸡蛋仔,余檀拍着胸脯得意洋洋地对他说:“我给你变出来!”

    谢之煜没当一回事,但隔了一天,余檀还真给他弄来了鸡蛋仔。

    余檀是怎么做到的呢?

    才上初中的她连煤气灶用起来都不利索,知道谢之煜想吃一口鸡蛋仔,自己骑着自行车几乎绕遍了整个C城。

    C城有多大啊,虽然那些年开发建设不如现在这样,可绕一圈这个城市,总得花费不少时间。

    余檀说她有一次公园旁边见到有人卖鸡蛋仔,就是那种蜂窝状的小蛋糕。

    那会儿天气倒也不算多冷,沿海城市刚入冬,白天天气晴朗时穿一件开衫都还会嫌热。可是余檀骑着自行车整整一天,从城东的公园到城西的公园再到城南的公园,愣是没见到那个出摊卖鸡蛋仔的老板。

    没办法,她只能灰头土脸地回家,一张脸冻得红扑扑的。

    不想让谢之煜失望,第二天余檀又去公园蹲守打听,还真的让她问到鸡蛋仔老板的住所。小丫头横冲直撞的,摸索到老板家里,求着老板给她做一份鸡蛋仔。

    那份鸡蛋仔后来拿到谢之煜面前时已经半凉了,用塑料袋子装着,袋子里面被热气熏出一层薄薄的水气。水气沾到了鸡蛋仔的外皮,本就是面粉类制成的食物,遇到水就泡开了。导致外壳不酥不脆,口感也一般。

    谢之煜吃了两口就一脸嫌弃地说不要。

    余檀也没有怪他,她怪自己买来的不好吃。终归C城不是香港,买不到他在香港吃到的口味。

    隔了很久之后,谢之煜才从杨老师口中得知,那次余檀因为给他买一份鸡蛋仔,第二天发了一场高烧。

    这些,余檀都没跟谢之煜提过。

    谢之煜这个人我行我素,其实并不懂得疼人。

    是因为余檀,他耳濡目染,也学会了如何待一个人好。

    高中那几年,谢之煜经常会带着余檀出去和那帮富二代一起玩。那帮人私底下偷偷讨论过余檀究竟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要说漂亮嘛的确是有,不过他们见过的漂亮女孩从街头排到街尾。

    要说性格多好也没有,看到人也不会热情地打招呼甚至理都不搭理。

    也就谢之煜,带在身边当个宝贝似的,谁也说不得。

    谢之煜懒得跟人多嘴解释,矫情的话说不出口,余檀在他心里是特殊的存在。像是一道避风港湾,她是他年幼在C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不管外面有多纷乱,但她会站在他的身边,轻声细语地安慰。她那只小小的手会轻轻拽一拽他的衣摆,喊他:“小之之,到我家吃饭好不好?”

    *

    韩滢渟这声嫂子叫得不情不愿的,毕竟朋友妻不可欺。

    加上谢之煜又防狼似的防着她,韩滢渟只能讪讪离去。

    可在余檀看来,谢之煜简直就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和韩滢渟眉来眼去。

    她真的讨厌死他了!

    臭男人!

    婚礼仪式继续,余檀不再理会谢之煜,自己专注看着台上的谢堰川和周馡。

    到底还是感动,看到闺蜜出嫁,好像是家人分别。尤其到新郎真情实感地致辞时,余檀在下面哭得稀里哗啦。

    余檀这一哭,真是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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