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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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霸占了她的身份,锦衣玉食般长大,从没做过一点儿重活,并且还和邻居家的优秀儿子青梅竹马长大,最后成了市长夫人,两人恩恩爱爱,到死都在福窝里。

    可是自己呢,还没来得及享受几天好日子,就因为多年劳累积攒的病去世了。

    她的一生可悲又可笑,但好在上天给了她重来的机会,让她依靠前世的记忆,能够抓住一切的好机会。

    比如提前回到沈家,跟孟家撇清关系,还有攀上住在隔壁的未来市长于印南。

    自重生开始,她就一直躲在家里,想要在于印南从工农兵大学回来之前,将黄黑的皮肤捂白一些,还让妈妈帮她买了很多当下流行的发卡和裙子。

    就想着能一眼惊艳这个她瞄准好的金龟婿。

    但是忙活了这么多天,直到今天撞见孟青禾,她才知道什么叫跳梁小丑,想到这儿,沈书瑶不由捏紧了裙角。

    沈书瑶今天穿了一条鹅黄色的长裙,这是用供销社里面最贵的布料做的,看起来就非常有质感,裙摆飘飘,刚上身便让她有一种旧时地主家的小姐的感觉。

    可是她不知道这样的颜色只会将她衬托得更黑。

    一头长发虽然有些干枯毛躁但是却被她用茶油抹了两把,此时乖顺披在肩头,只是不可避免的头发上会散发出一股油味。

    沈书瑶身高随了沈母,长得不高,脸型圆圆的,看着就有福态,红唇琼鼻,柳叶眉,也是个小家碧玉的灵动小美人。

    正是有着这样的容貌,她才有信心能将于印南收入囊中,好不容易昨日将他等回来了,可这人在得知沈家女儿被抱错后,竟第一时间要去找孟青禾。

    好不容易将他先劝住了,但是今日却这么倒霉,两人出来买个饭菜,竟直接遇见了孟青禾。

    “青禾。”

    于印南这声雀跃的呼喊,直接将沈书瑶的思绪给唤了回来。

    闻声望去,只见楼梯口传来声响,长相和身段都如同勾人魂魄的妖精孟青禾缓缓从上面走了下来,在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矮胖男人。

    “印南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孟青禾依着记忆里原主的态度,亲热地喊了一声,鬼知道她是怎么把这声肉麻的称呼喊出来的。

    但是本着一个合格的演员身份,她还是分毫不差地将原主的神态和语气给演了出来。

    “青禾妹妹,昨天刚回来,我正准备明天下乡去看你呢,没想到今天居然碰上了。”于印南看着眼前的美丽少女,唇边的笑意逐渐变深。

    然后又突然幽幽叹了口气:“我也是回来了,才听说你的身世,对不起,出事的时候没能陪在你的身边,不怪你刚才看见我都不想理我。”

    神情间难掩失落,声音也越来越低。

    见状,孟青禾差点没绷着脸上的面具,只想一个大逼兜子呼他脸上,这就是男版陈年绿茶吗?咋闻着都这么犯恶心呢?

    于印南要是真的自责没陪在原主身边,早在得知这件事后,第一时间就去风源村看原主了好吗?还能拖到今天?

    真是虚伪的男人!

    刚才她那是不想理他吗?嗯……她本人确实不想理,但是原主肯定不会,要是换原主在这里,早就扑上去诉说委屈了。

    之所以刚才那么冷淡,完全是因为她是一次见到于印南没有反应过来,才借着上去找人的理由,在心里搜索有关这个人的信息的。

    这人好像后来和沈书瑶结了婚,然后还当上了市长,从始至终都没有管原主的死活,甚至都没有见过面,书中对他的描写都是少之又少。

    总之,这人居然是原主心中的白月光!

    可是在孟青禾看来,原主的眼光真是差得要死,先不说他未来有多厉害,居然能当上市长,就说他这人目前为止对自己说的说那些话,再加上对原主的不闻不问,简直是令人作呕。

    “我也没想到自己的身世是这样的,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而且我现在在家里也过的很不错呢,对了,这是我的三哥孟仲秋,三哥,这是我的……朋友于印南。”

    为了不让以往的“熟人”察觉到自己的不对劲,孟青禾只能硬着头皮对着于印南笑。

    “同志,你好。”孟仲秋看着眼前这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听到孟青禾说他是自己的朋友,便连忙学着城里人的做派,将右手率先伸出。

    于印南也笑着伸出手握住了孟仲秋的手,但很快就松开了,并且转移话题道:“青禾,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本来准备在这儿吃饭呢,没想到居然被一张臭嘴给骂了。”孟青禾不动神色地瞥了一眼于印南藏在身后不断将手摩擦在裤子上的动作,唇边勾起一抹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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