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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寡廉鲜耻,自不会因当了狗贼就羞于见人。
季怀真算计的是该如何收场,让燕迟接受他不知不觉中已移情别恋,眼前站着的不是交口称赞的权臣陆拾遗,而是人人喊打的奸佞季怀真。
“先前你在上京,是何时遇到我的?”季怀真斟酌着试探,估摸着燕迟也没与陆拾遗打过太深的交道,否则他定是早就露馅,“我怎对你印象不深?总不至于没说上过几句话吧。”
燕迟果然羞赧一笑,不好意思地承认道:“是没说过几句话。”
季怀真面色冷下,一阵牙酸,简直想骂人,心想没说上几句话还值得你惦记这么些年?出息!
燕迟回头看他,季怀真又勉强一笑,无辜道:“你继续说,看我能不能想起来,说不定咱俩缘分天定,这么些年全浪费过去了。”
“是缘分天定不假。”燕迟把头一点,还未继续说下去,肩上就猛地被人一捶,他回头叫唤道:“你打我干什么!”
季怀真冷声道:“有飞虫落你肩上了,替你拍拍,不用管我,说你的就是,说你的缘分天定。”
“这样冷的天,你倒是告诉我哪里来的飞虫。”
燕迟一阵委屈,又道:“十年前夷戎弱于大齐,我大哥最不受宠,又年岁最大,族中便推他来当质子。我娘困于敕勒川已久,不少人对她杀之而后快,与其在草原日夜提心吊胆地活着,我父王便命我娘隐姓埋名,陪大哥一起来大齐,我那时身份未被承认,我娘就求着我父王,让我一起跟着。”
来的若是受宠的皇子也倒好说,偏偏是最无希望继位的,更不要提叶红玉昔日在夷戎树敌众多,她这一走,能活着到达上京已是上天眷顾。
孤儿寡母,又是以弱国质子身份前来,在大齐的日子不必细说,自当受尽苦楚。
在别人眼中看叶红玉,只当她是困于深宫,不受宠的夷戎皇妃,又有谁能想到眼前这狼狈清瘦的女人,竟是赫赫威名,叫草原十九部闻风丧胆的叶红玉?
不提燕迟大哥,他是皇子,吃穿用度虽少不了,但也仅仅是够用而已。
怕只是燕迟母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尽白眼,受尽寄人篱下之苦。
“在上京的最后一年,我十三,那年当朝丞相季庭业六十大寿,他权倾朝野,人人都要去拜贺,大哥也带我去了。送了他一把长枪。”
季怀真一怔,突然道:“……枪头以精钢打造,是难得一见的神兵利器。”
燕迟一怔:“你怎么知道?那枪是我娘的,其实还有一把剑,也由精钢所铸,来大齐的第一年,被我娘献给了你们大齐皇帝。”
“枪、剑、刀,还有我先前送你的匕首原是一套,都是我娘的。”燕迟神情落寞道,“本来没打算把枪拿去讨好谁,可那时大哥想回敕勒川,季丞相是最能说上话之人。”
至此,季怀真开始表情古怪起来。
那枪他见过,就在季庭业的书房放着。
“枪送出去之后,季丞相就面见了大哥,我当时是以奴仆身份跟着一起去的,不能进,就在庭院中等着,迷了路,然后就遇到了你……”
“遇到‘我?’”
季怀真如同石像般,僵在燕迟身上。
陆家与季家向来不合,他记得清楚,季庭业六十大寿那天,陆拾遗人虽到了,却是放下东西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