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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稚每天中午和晚上下班回家,给五折喂狗粮,晚上遛完五折还会习惯性地去花店里买一支玫瑰带回去。
她答应要送给谢逢周九十九朵玫瑰,现在已经送到第七十朵。
玫瑰不好养,在水里放了没两天就要枯萎,岑稚搜了很多方法也不管用。
留不住花期。
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谢逢周真的很厉害。她送他第一支玫瑰是十月中旬,他一直把它们养过了十月末。
绿毛龟和热带鱼还在喂,窗前一排多肉也在浇水,她将第七十六朵玫瑰插进玻璃瓶里,直起身子看向四周。
这里和她刚搬进来没有任何变化。
却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把头转回来时,岑稚沮丧地发现,昨天买回来的那支又要枯了。
背靠着玉石隔断想了想,岑稚从兜里摸出手机,点开度娘输入问题。
——[多久不回家算离家出走?]
–
某人疑似离家出走的第七天,时话实说完成一个重要采访。唐秀提议早点下班去喝两杯,众人纷纷赞同。
地点选在酒吧一条街的星期八,比起对面的Tulk,更像唱歌喝酒的清吧。
唐秀他们人多,订了包间,在二楼。岑稚跟在李可悦旁边,绕开细竹管串起的竹帘往上走,突然听见同行的人激动地小声问:“快看快看,站楼梯口的那个,是不是明拾老板?”
岑稚下意识地抬起头,视线顺着楼梯一路向上,最后落在一个穿黑色羊毛大衣的高瘦男人身上。
他正倚在木质栏杆上给谁发消息,顶板射灯将他耳后冷白的皮肤映出一种冰块的剔透冷感。大衣里是落肩款的休闲西装,比较没有攻击性。
澄黑西裤烫熨笔挺,面料垂感极好,修衬着那双长的很有存在感的腿,裤口也讲究地刚刚触及鞋面。
从头到脚,一身慵懒散漫的清贵。
似乎注意到旁人的目光,谢逢周抬起眼,刚好和楼下的岑稚对上视线。
岑稚心跳快了拍。
……是有段时间没见了。
她抬手想打个招呼,谢逢周拐弯下楼,没看她,继续和人发消息。
像那边对他多重要似的。
李可悦挽着岑稚的胳膊,憋着没出声,余光跟着他下来。清晰瞥见男人低折的后脖颈,衬衫衣领微微翘起,后颈线条修韧清瘦,棘突明显。
确实瘦的很有味道。
等人和他们擦肩而过,李可悦立马用手摸摸胸口,轻吁了声:“每次见到明拾这弟弟都会被蛊到,别的不提,那张脸是真绝,看着都是视觉享受。”
“弟弟的香水也好好闻。”唐秀插一句,“差点就忍不住跟他搭话了。”
旁边有人笑:“矜持点吧你俩,人家都结婚了,手上戒指没看见吗?”
“想想也不行啊,又没干嘛。”李可悦扭头问岑稚,“是吧岑岑?”
岑稚笑了笑,没接话。
右侧肩膀隐隐有点疼——刚才某人路过,不轻不重地撞了她一下。
连句道歉都没说。
岑稚心里闷着一口气,回头看了眼,人影重重,他早不见了。
包厢暖气充足,岑稚把围巾解开,挑个靠近吧台的位置坐下。
李可悦攒了一桌人玩纸牌游戏,岑稚没参与,支着高脚椅和唐秀喝酒。
想着等会儿还要回去溜五折,她没有多喝,心不在焉地跟唐秀聊天。
一杯酒喝完,她准备再换一杯。
吧台上手机屏幕亮起。
楼梯上装不认识的人给她发了微信,包厢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