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章 坐忘道(2/2)
但是无论身后的追兵如何射击、如何投掷武器,褪色者就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一样,每每都能用闪避、翻滚来躲开这些追击的武器。
虽然形象狼狈、灰头土脸,但那人被追杀到现在居然都没有中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神殿卫兵们都不敢相信有人能用这么简单的几个动作就闪避得如此快速又完美。
先前说过,马尼城是一座巨大的山城,这儿超过八成的建筑都修建在山体上。因此,就算是神殿的建筑群落,也有一个从上往下的明显地势幅度。
褪色者面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足有两三米高落差的花园平台,底下是一座其它宫殿。
她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
褪色者的身形消失在众人眼里。
当其他追兵们顺着一旁的楼梯冲下来时,只看见一个满脸懵逼、坐在地上、头盔掉在一旁的年轻卫兵正捂着脑袋发愣。
“士兵!那个人去哪里了?!”
脸上还长着几个青春痘的年轻卫兵颤巍巍地指了指另一侧方向:“那个人从天上跳下来!撞到了我……长官,我不是故意偷懒,躲在这儿休息……”
那长官勃然大怒,一拳把他重新推翻在地:“蠢货,我在问你话!你他妈的耳朵聋了吗?那个逃犯去了哪里?谁有空听你解释!”
年轻人吓坏了,涨红着脸指了指左边:“他、他又跨过围栏,跳了下去!”
长官一看,那边是神殿园林里茂密的人造林,的确是一个适合藏身与摆脱追击的地方,当即大手一挥:“追!”
于是七八支队伍就呼啦啦地冲了过去,分散开钻入密林里。
眨眼间,这个平台上就只剩下褪色者和一个跑得比较慢的圆脸卫兵。
这人长得比较矮、看起来比较孤僻,估计平时也是被队友欺负的那种可怜人。但他想了想,还是停下来,没跟着大部队去追击那个凶残的目标,而是主动伸手给那个可怜兮兮的卫兵同伴:“兄弟,你别管韦德长官脾气不好,听说今晚死去的德纳大人是他的亲舅舅……”
那坐在地上的卫兵挤出一个勉强又委屈的笑容,顺势握住了圆脸同伴的手:“谢谢你,兄弟,你人不坏,我这次就不杀你了。”
“呃?”
那圆脸的好心卫兵还没反应过来,握住他的手的褪色者顺势站起身,一个膝撞撞在了那人的肚子上!
强大的震力透过护甲传递到矮个子卫兵身上,他痛得弯下腰,褪色者又是一发势大力沉的肘击精准的打在他的背心上。
“唔!”
这一回,这圆脸卫兵是真的被打扑街了,当场昏迷在地。
() 褪色者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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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幻化出的卫兵盔甲,转身就要往与大部队相反的方向走去。
是的,刚才趁着纵身一跃,借助这山体形成的自然高度作为壁垒遮掩,她在众人眼前消失了三秒左右。
就是这么一瞬间,她幻化出路过所见的卫兵外貌与衣物穿着……
虽然强行催发精神力来施展这种“易容术”,实在是让好不容易缓过来的脑子愈发头疼,但这一切都是有价值的。
褪色者赌赢了!她把那些追兵都骗走了!
现在,得趁着那帮艾利欧格的走狗走错了方向,自己要先逃出神殿范围。黑马“闪”和雪鹰“大宝贝儿”已经在预定的撤离地点备好了……
这个时候,天空中忽然有恶风袭来!
就像是神经反射一样,褪色者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手中的【鸽子小圆盾】盾牌就回身挥击出去!
——昔日在交界地里经历成千上万次的挥击、弹反训练,终于形成了不需要思考也能直接依靠肌肉记忆的战斗直觉。
砰!
盾牌与枪刃发出了猛烈的撞击,虽然成功挡住了敌人的这一发背刺偷袭,但褪色者依旧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后滑行了五六米,直到后背撞在了一旁的石质护栏上才停下来。
“变换面容、欺瞒凡人之眼……你绝非寻常人类。”
一个久违的、熟悉又清冷的声线从烟尘里飘来,褪色者的瞳孔微微睁大了。
“说吧。”
面上戴着绿色狰狞恶鬼面具的夜叉少年提着枪走出来,眼眶里散发着幽幽的杀意寒光。
“你是哪家派来的刺客?”
有那一瞬间,褪色者其实是可以叫出小夜叉的名字。她已经很久没见过这少年了,如今一见,褪色者发现自己竟然意外地很想念他。
但——她没有。
她死死闭着嘴,一言不发。冰冷的理智控制住了褪色者的脑袋。
越是这种头疼欲裂、身形疲乏的时刻,褪色者思考的东西就越多。
摆在她前面的有两条路。
一、说出自己是“南风”,露出真容,然后去赌对方会不会看在过去的情面上放了她。
但是……他真的会放过我吗?
也许吧,但谁知道呢,他甚至不敢反抗自己主人艾利欧格的命令。
可是如果对方依旧忠于职守,就是不肯放过她呢?
如此一来,知晓她是个璃月探子身份的金鹏肯定会多想一些别的阴谋论。
既然如此……这少年会不会进一步认为,“南风”在最初结识他、靠近他——都是另有目的呢?
没有被他人的善意所好好对待过,不懂得如何接受来自他人的好意和关心的这个小夜叉……会不会因此而痛恨“别有用心”的南风?或者进一步厌恶起幕后主使者的璃月来?
二、负隅顽抗,坚持反击!死了都要打一场!
() 那她尸体多半是要凉了的……褪色者不觉得自己如今这具强弩之末的凡人身躯能够打赢一个长年战斗、身经百战的夜叉。
说不定对方咔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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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金鹏不会知道南风曾经欺骗自己,他顶多以为那个凡人掌柜有朝一日忽然失踪了,大抵是离开了马尼城,去过她喜欢的新生活。
金鹏会美好又遗憾的认为,南风依旧活着,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他们只是不再活着相见罢了。
而不是知晓——他的凡人朋友南风,会在今日死在他手上。
这孩子……并不是表面上那么凶狠残暴,他的内心实则柔软纤细,只是逼迫着自己摆出一副杀戮机器的模样罢了。
真要是那样的话,“亲手杀死朋友”这个友谊的结局绝对会令他非常痛苦的。
是的,哪怕到了如今这生死关头的一步,褪色者也依旧不愿意狠狠地往对方的心里戳刀。
没错,我南风的确是璃月的探子,但我们最初的这份情谊,并不是掺杂着什么功利的心思。
你在饲养家里的小猫小狗,难道会期待有朝一日,它们能为你带来任何回报吗?难道你指望小狗去拿本科学历?还是猫咪能做便利店员工挣钱养家?
不可能的。
人与宠物是这样,但人与人的友情之间……就一定比这份情谊更高贵纯粹吗?未必见得。
褪色者依旧不清楚自己对金鹏的感情,到底是出自一个饲主,还是出自一个朋友的身份。
但情谊就是情谊。
故事的结局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相伴的过程。
与此同时,本体和摩拉克斯正在加速赶来马尼城的路上。
十二个时辰内,他们一定能拿到我胃里的亚辉石耳坠,替我完成与那三万亡魂的“契约”。
只要想清楚这些事情,褪色者就有了一个非常冷酷,但又充满理性的答案。
——我南风,区区一介凡人,我这濒死挣扎的凡人一命……与三万人的亡魂归途相比,与成功让一个夜叉心慕璃月的内心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啊!
哈哈哈哈哈!!
想到这里,那伪装成卫兵的刺客散去身上的伪装,露出了“小黑”的外表,她那白森森的牙齿和眼睛毫不犹豫地显露着,旋即狂放地大笑起来。
“夜叉,我听闻过你的恶名……你这脖子上被拴着锁链的魔神走狗!难道只有狺狺狂吠的本事么?有种就来杀了我吧!哈哈哈!!”
“……无聊。”
金鹏戴着面具,没显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攥着枪柄的手掌骨节愈发用力了几分,周身漆黑的煞气愈发凶狠地沸腾起来。
“如你所愿……老鼠。”
话音未落,他已经出现在褪色者的身后,高举手中长柄枪,毫不留情地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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