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4 章 穿成一只猫8(1/2)
他对何三娘非常满意,妻子徐氏虽然一心爱慕他,但在榻上总是放不开,牡丹虽有风情,却又过于浪荡,唯有何三娘,宛若两人的综合体,少女的羞涩和熟女的风韵完美结合,让男人欲罢不能。
对何三娘正新鲜着的罗家明顿时对事业大为倦怠,他巴不得天天和何三娘厮混在一起,颇有些乐不思蜀。
何三娘经过方得权的指点后,深知如何将男人拽在手中,并不是一味地放纵他,适当地拒绝,装出贤惠的模样,劝他上进。
欲拒还迎,让男人欲罢不能。
何三娘甚至无师自通地学会“饥饿营销”,让罗家明总是半饱不饱的。
她觉得自己可以从方得权那里出师了,在未知方得权的目的之前,她本能地觉得他教自己的东西很有用,是以当时也学得很认真,什么提升气质、锻炼演技、研究男人心理、锤炼口才……
那扇门是方得权为她打开的,打开后能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则是她天赋异禀。
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甚至找人教她识字。
以前是没办法,亡夫留下的财产不多,在和罗家明往来后,他送给自己很多礼物,她不用再为生计苦恼,就想多学些有用的东西。
罗家明以前能被牡丹拴住,为她同父母硬扛了几年,现在反而被她拽住,对牡丹没终于那么上心,但谁又能保证将来他会不会看上更年轻水嫩的小姑娘?
只有学到的东西才是自己的。
“我会抓住每一个机会的!”何三娘地喃喃说。
就如同当初她继承亡夫的房子,不是没有人打房子的主意,那些乡下来的泼妇死赖着不走,还是被她花钱打通关系,将人一波送去吃免费牢饭后,就再也没人打主意。
其实得知方得权让她勾搭罗家明的用意时,何三娘心里是不太舒服的。
美人都有这样的通病,就喜欢和其他的美人比较,比衣裳、比首饰、比容貌、比男人,恨不得永远艳压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方得权对她何三娘不屑一顾,为了得到牡丹让她去勾搭罗家明,这不表示她不如牡丹?
何三娘是个十分有上进心的女人,她暗中观察牡丹许久,包括方得权与牡丹来往的情形,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方得权这种男人,喜欢的是那股劲儿啊,高贵冷艳,有如高岭之花。
何三娘是个谦虚的,她表示自己用心学了,将这种劲儿改头换面,进化后用在罗家明身上。
还真别说,挺管用的!
罗家明越发觉得何三娘与众不同,她和像蜘蛛精般黏人、恨不得时刻与她谈情说爱的徐氏不同,也与食髓知味的牡丹不一样,何三娘识情识趣又知进退。
可惜她命不好,不然真的是贤内助。
与之相反,方得权最近很忙,他升官没多久,恰好他的妹子怀孕了。
局长已经
年过三十,后院子息不丰,小妾这一怀孕就让他乐坏了,对大舅子更加和颜悦色,还给他手下的喽啰配了几把枪。
方得权每次带着配枪的小喽啰巡逻时,都觉得面上有光。
他爹娘也高兴,觉得儿子给方家光宗耀祖了。
榴花镇并不大,镇里有见识的人不多,他们没看到方得权是怎么上位的,只看到他的风光。
于是在那些人眼里,现在的方得权是金龟婿,都想将自家的女儿嫁给他。
这些人便找到方家父母那里。
方父方母也觉得自己儿子现在有大出息,是该考虑婚事的时候,便计划着给他相亲。
“相亲?()”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方得权马上道:“我不要裹小脚的。”
只要想到那些大家闺秀裹得畸形的脚,方得权就头皮发麻,和罗家明一样,他也是无意中看到女人被裹得畸形的脚,被吓得不行,从此不喜欢那些裹脚的女人。
方父方母也知道时代变了,妇女讲究解放,以前裹小脚的大家闺秀被批成封建糟粕,跟不上时代,十分土气,据说外面那些才子陆续登报离婚的原配都是裹小脚的,报纸上也在批判这些裹小脚的女人,仿佛你娶个裹小脚的女人,就不是新时代的才子,就是封建遗毒。
方母觉得那些姑娘其实挺不错的,虽了裹小脚,但温柔善良,一看就是贤妻良母的类型。
奈何儿子不喜欢,她也不能勉强。
只是可惜了,那些姑娘除了一双小脚外,还真没什么缺点。
方母道:“不裹脚的也有,娘给你挑个好的。”
方得权想到牡丹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态度,还十分敷衍,心里也是恼怒的,便决定去相亲看看。
然而,当他接连相亲数回后,方得权反而越发惦记牡丹。
和他相亲的女人不是没有美人,但她们都是如同一个模子出来的,端庄腼腆,言谈无味,不像牡丹,虽出身风尘,却饱读诗书,还颇有有见识,更重要的是,她的美貌,看着高贵冷艳,国色天香。
这些所谓的闺秀,大概唯一胜过牡丹的,大概是年龄了吧!但年龄带给牡丹的并不是衰败而是风情,让男人越发迷醉的风情。
方得权感慨地吸了一口烟。
这是从平锦城那边传来的高级货,是妹夫赏给他的,刚开始吸时还不习惯,直到有一次,他在牡丹面前抽这玩意,她下意识的为他点烟。
抽洋烟、吃牛排、喝红酒、跳交际舞……是这时代年轻人最时髦的生活方式。
方得权去平锦城吃过一次牛排后,就没了兴趣。
牛排那么硬,一咬里面居然还是生的,红酒还没他娘酿的糯米酒好喝呢。
当时他吃得浑身不自在,但他带去的女人,夜
() 总会备受欢迎的舞女夜莺却是很喜欢,
一脸陶醉的模样,
看他的眼神都柔和起来,含情脉脉,仿佛在看心上人。
方得权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是贱骨头,上赶着的女人总引不起他的兴趣,明明夜莺更洋气,还会念几句洋文,他想着的却是牡丹。
回到榴花镇,他和怡红院的那些女人说自己在平锦城喝红酒、吃牛排的事,那些女人都很好奇羡慕,觉得平锦城的生活才是时髦,令人向往。
只有牡丹不屑一顾,“牛排都没煎熟,一咬都是血丝,洋人就爱茹毛饮血!红酒?那不是葡萄酒么?咱们国家自古就有,真以为喝红酒就代表上档次了。”
这一刻,方得权觉得牡丹就是他的知已。
他一直在算计她,希望她放弃罗二爷,投入他的怀抱,他觉得自己甚至可以考虑娶她为正妻。
为什么非罗二爷不可呢?
方得权的眼神阴翳,他也不想做得这么绝,可不打碎一个女人的希望,她就不会死心。
方得权相亲几次后,决定不再相亲了。
反正相来相去也是那么回事。
他朝方母道:“娘,别再相看了,你相看的那些姑娘我都不喜欢。”
牡丹确实不温柔也不善良,更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如果有机会干掉徐氏上位,她绝对不会手软,可他偏偏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方母很不高兴,“得权,你都二十好几了,以前你说要娶个美的姑娘,咱们家那时候没条件。现在有条件了,任你挑了,你都不乐意,爹娘还想抱孙子呢。”
还是方父更理解儿子,他将婆娘拉一边,“你啊,还没看出来么?你儿子有心上人了。”
“心上人?哪家闺秀?”方母心中一喜。
“你没看到儿子最近都有心事吗?肯定是感情不顺,我看八成是他看上人家,但人家没看上他。”
方母顿时怒气上涌,气道:“哪个这么没眼光?咱们得权位高权重,妹夫又是局长,我们家的家财也不少,哪来的天仙居然看不上?”
方父也很不解,他上下打量儿子,目光落在他满是痘疙瘩的脸上,难不成是因为这脸?
女人都爱俏,若是因为这脸痘疙瘩拒绝,好像也能理解。
他暗忖,“得找个大夫来看看……榴花镇没有好大夫,要不去平锦城看看?”
虽然理解姑娘家爱俏,可能受不了男人满脸痘疙瘩,但方父还是心生不满。
究竟哪家闺女这么肤浅,只看脸的?
他们家得权又不丑,只是皮肤不够好,如果真看脸,就能不能透过那痘疙瘩看真容吗?明明五官挺端正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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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得权觉得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他想尽快得到牡丹。
于是他抽了个空去找何三娘,说了自己的打算。
“什么?你让我和二爷说,我怀上了?”何三娘一脸不解,心里十分抗拒,“可我明明没怀上啊。”
这不是骗人吗?骗人也不要
紧,但是容易被拆穿的谎言,根本就是损人不利己。
方得权冷冷地道:“如果你不这么做,你这辈子都进不了罗家。”
他的神色冷淡,漫不经心地扫过来,眼里的鄙视刺痛了以为自己已经抓住罗家明的心,开始洋洋得意的何三娘。
最近过得太过顺风顺水,罗家二爷简直就像她手里掌控的东西,随她任意拿捏。
这样的情况,也助长了何三娘的虚荣心,以为男人都要为自己痴迷。
方得权的态度瞬间打醒了何三娘,也让她明白,自己其实还是那个无依无靠、只能靠勾搭男人给自己干活的小寡妇。
她忍住气,冷着脸说:“不可能骗得过的,就算骗得过家明,也骗不过罗家的老太爷、老太太。”
罗家能成为榴花镇的首富,怎么可能那么容易骗?
方得权笑了下,脸上露出自信之色。
“这事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吃下这个药……”他脸上露出意味深长之色,“这是假孕药,能造成假孕现象三个月,等三个月过去,你就找机会‘流产’,顺便将黑锅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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