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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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

    这让没能赚到一分钱赞助费的经纪人Linda,脸色稍稍好看了些。

    双方签合同时,她完全没想到还可以为演唱会拉赞助,所以他们只在合同中规定,门票收入全部归方菲所有。

    这次的演出门票卖出去五万三千张,刨去筹备演唱会的成本,方菲这边赚了将近五十万。

    但是,按照Linda的估算,于童到手的收益,应该会在50-60万之间。

    她的个人所得甚至比方菲这个主角还高!

    要知道,方菲的收入可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而于童的收入,交了税以后,全归她自己!

    只是如此想想,Linda就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她给方菲当了好几年的经纪人,至今没能赚到这么多的佣金!

    所以,当方菲说,以后在内地会有大量演出,可以请于小姐当她在内地的经纪人,负责安排内地演出事宜时,Linda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

    演唱会结束了,又不用像以前那样每天去歌舞团打卡上班,于童突然就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

    暂时没有新业务上门,演唱会也不是天天举办的,一年能办两场就算不错了。

    所以,留下月薪五百的杜金金在办公室里守着电话,于童开始满世界乱转。

    账户里躺着几十万,她又没什么投资,完全不知道这笔钱应该怎么花。

    于是,当管歧珍打电话来约她去新开的美容院时,她一口就答应了。

    因着有了第一笔赞助费的交情,于童最近跟管歧珍走得比较近,她俩家庭背景近似,脾气秉性也比较相合,彼此之间又没什么利益上的牵扯,很自然便能成为朋友。

    不过,她比管歧珍年轻近十岁,这个美容做完以后,似乎没什么效果。

    至少狄思科是说不出她哪里产生了变化的。

    所以于童从来不自己主动去美容院浪费钱,只有管歧珍打电话约她时,她才去做一次,主要是为了跟对方聊天。

    美容院引不起她的兴趣,有钱有闲的于总就开始大肆买买买了。

    给自己买不算,还得把身边人都挨个照顾到。

    爷爷奶奶和老于那里就不说了,连狄思科的衣柜里都多了好几套西装和他叫不出牌子的运动服。

    郭美凤帮他把晾好的衣服收进衣柜时,就发现了他那半柜子的新衣服,也因此更加坚定了老五在吃软饭的想法。

    没想到啊,家里最出息的孩子,竟然吃

    ()    上软饭了!

    而当事人狄思科却丝毫不觉得自己在吃软饭,他这段时间简直太快乐啦!

    以前都是他往于童的单位跑,如今于童有了时间,就换成对方来找他了。

    这天于童再次开着她的小土豆来接人时,突然问:“你不是要竞选团干嘛?选上了吗?怎么一直没听你提起?”

    “选上了啊,”狄思科叹气说,“我这点小进步,在于总的大生意面前不值一提,我都没好意思跟你讲!”

    “当团干不是可以工资升半级吗?你管这叫小进步啊?”于童惊异道,“你们这个团干很好选吗?”

    “当然不好选了,我有十来个竞争对手,而且还得演讲呢!”狄思科得意道,“咱这人缘可真不是吹的,民主投票的时候,我排第一名呢,除了支部书记,就是我啦!”

    他最近每天回家都要研究那台286,一万多块不能白花,他解答了好多同事的问题。

    为了回报自己的耐心讲解,大家也得把票投给他呀!

    “我们团委最近要举办金手指大赛,”狄思科跃跃欲试道,“一等奖是一台进口照相机!你是不是还没有照相机呢?”

    “没有!”

    于童之前想在深圳买来着,但是忙着忙着就忘了。

    目前用的还是从她哥那里借来的。

    “那你等我在金手指大赛上一鸣惊人,给你赢一台照相机回来!”狄思科计划道,“反正你最近休息,找个周末咱俩爬香山赏红叶去,正好能用上这台照相机!”

    于童听说他要参加什么金手指大赛,下意识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师。

    不过,她也知道部委举办比赛,肯定跟按摩没关系。

    “比赛还没开始呢,你就吹上了,”于童吐槽,“万一没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买一台照相机送给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买,但也得有那个经济实力啊。”

    他之所以敢夸下海口,主要是这金手指大赛比的不是别的,而是打字速度!

    单位里正在全面推广电算化,所以,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团委也适时举办了金手指大赛。

    俗称打字比赛。

    这个打字比赛考验的是对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来了,解码规律和拆字原则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纸上画出键盘的位置,进行虚拟打字。

    如今家里有了正经的计算机,为了赢得那台照相机,他都要苦练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员,他的打字速度应该是全翻译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赛的奖品很丰富,但比赛过程比较潦草。

    因着计算机数量太少,所以先在各处室内部举办初赛,选择当天的《人民日报》某版某篇文章作为考试内容,一分钟之内,打字最多的选手获胜。

    每人一分钟,淘汰速度是相当快的。

    有人自认打字速度不敌

    别人,便索性弃权了。

    翻译室的孙主任知道,自己处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语组的小狄。

    其实他们可以像其他部门一样,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参加比赛。

    但单位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认识,所以孙组长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比赛,而且她本人打头阵,第一个上场。

    孙主任年纪不小了,又是翻译室的领导,能抽出时间钻研其他技能属实难得。

    所以,当她交上每分钟四十八个字,正确率百分百的答卷时,整个翻译室的同志们都献上了掌声。

    好多年轻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个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确率这么高,说明人家已经把字根和规则都记熟了,只是疏于练习而已。

    有了孙主任的开门红,等在后面的年轻人都开始紧张了。

    尤其是庞庆祖等几个男同志。

    刚安装计算机的时候,庞庆祖总是摆姿态,声称不想跟女同志抢电脑用。

    所以,那台电脑在翻译室落户以后,他就没怎么用过。

    除了他,英语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台电脑。

    可是,狄思科自己买了电脑,每天回家偷偷练习,准备惊艳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单身宿舍就在机关大院里,下楼走个几十米就能进入办公室。

    他一般会在其他人下班后,重新返回办公室练习打字。

    是以,三个人里,真正不会用电脑的只有庞庆祖。

    其他同事都一个个上机打字了,庞庆祖不想丢人,就一直往后缩并撺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后就只剩他跟狄思科两个人了。

    狄思科是被孙主任要求留在后面的,孙主任见识过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让小狄先上,容易影响其他同志的信心。

    然而,庞庆祖并不了解内情,闻言便推着他上前说:“你先上吧!”

    狄思科被推坐在椅子上,便直接上手敲键盘了。

    他已经练会了盲打,刚才等待的那段时间里,也把新闻报道的前两百字背熟了。

    所以,上机以后,噼噼啪啪运指如飞,直接脱稿盲打了一百四十五个字,准确率百分百。

    孙主任带头给小狄鼓了掌,笑着夸赞说:“这是今天的最高记录了!年轻人的脑袋瓜就是聪明,大家都向小狄同志学习啊!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重视!”

    狄思科摆着手说不敢当,“这玩意儿只要多练习就能提高速度。”

    他花上万块买一台计算机,可不是为了给领导拍马屁的,他是真的想掌握一门新技能。

    既然上级已经反复鼓励要在办公时使用计算机了,这必然就是未来趋势,你磨磨蹭蹭不肯响应号召,那不是思想有问题嘛。

    “好了,老庞,该你了!”孙主任招呼最后一个选手。

    庞庆祖想尿遁,但孙主任已经点名了。

    他错过了最佳逃跑时机,就只能硬着头皮坐到电脑

    前。

    用一指禅吭吭哧哧打了十一个字,其中还有两个错别字。

    好嘞,之前只打出十八个字的男同事高兴了。

    来了一个比他速度更慢的。

    最丢人的不是他了!

    庞庆祖脸色胀红,心里直后悔,他还不如早点上呢,省得在狄思科后面,被那一百四十五个字对比得更难看。

    大家都是同事,当然没人会当面嘲笑他。

    可是个人心里,尤其是领导心里会怎么想,那就说不准了。

    狄思科也没想到庞庆祖会这么不济,连一十个字都没打出来。

    不过,这事可怪不到他头上,他心安理得地去参加决赛了。

    不同于处室内部比赛的潦草,决赛场地不但被用心布置过,还把前三名的奖品大方地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狄思科被那台照相机勾的心痒痒,跟坐在他旁边的徐处长说:“这回我可不能让着您!哪怕您参加了40减30的活动,也不好使了!我已经跟我家小于拍了胸脯,保证给她赢一台照相机回去!”

    “不用你让,咱们各凭本事,”徐处长活动着手指,跟他打听,“我现在一分钟能打一百三十个字,你能打多少字了?”

    “不许打探敌情!”狄思科笑眯眯道,“小心我给您举手告状!”

    “……”徐处长瞪眼,“我都告诉你了。”

    “那又不是我问的,是您主动说的!”狄思科“哎呀”一声说,“团委的同志已经在看咱们这里了,不许说话了啊!”

    徐处长:“……”

    狄思科就是奔着那台照相机来的,当然不可能掉以轻心,领导也不好使啊!

    有了照相机在不远处激励着,狄思科这次的打字速度比他在家练习时还快一点。

    他不顾其他人羡慕嫉妒恨的白眼,乐呵呵地将进口照相机捧进了怀里。

    还呲着大白牙跟单位大boss合了影。

    他太爱单位啦!

    电视机和照相机都是单位发给他的!

    满满的归属感!

    *

    狄思科成功将照相机送给了于经理。

    让自己的左右脸蛋各得一枚口红印子。

    于经理揣着这台照相机走遍了北京及周边城市的各大景点,完全没有要开工干活的意思。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三个多月,直到进入新年,她才终于从方菲演唱会带给她的压力和疲惫感中解脱出来。

    打算重新出发,干点正事了。

    狄思科在年底的时候陪领导去上海出差了半个月,第一次当了随行翻译。

    回到北京休整两天后,打算去于家给于暄补课。

    他如今工作太忙,其实已经不怎么给于暄补课了,安处长重新给他请了一个大学生家教。

    不过,不知是对方授课方式有问题,还是于暄的问题,这几个月于暄的成绩一直下滑。

    眼瞅着就要期末考试了,他的成绩却始终没有起色。

    昨天在食堂见面时,安处长就邀请狄思科去家里跟于暄聊聊,帮他找找问题。

    狄思科周末没事,又想跟于家拉近关系,当然不会拒绝这样的邀请。

    他打电话询问于童,是否要一起去于家过周末,给于暄补完课以后,他俩还能出去约个会。

    于童却回道:“我爸说要帮我介绍生意上的朋友,让我周末回家一趟。”

    于是两人结伴去了于家。

    然而,进了于家大门,一路走进客厅。

    看清里面的情形后,狄思科却有点懵了。

    里面或坐或站,挤了一屋子各有特色的年轻男性……

    他扭头望向身侧的于童,幽幽地问:“你爸这是要给你介绍朋友,还是想给你选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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