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 章 毕竟下属不会给我肘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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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陷入沉思。

    她觉得这可能和两百年的那一场大战有关。

    林琳抬眼,看到魔王的视线不知何时,已经从外面遥远的天空,落在她身上。

    林琳有点迷茫地看他。

    魔王陛下露出浅浅的笑容,紫罗兰色的眼睛因为眼睛眯起而显得轻松愉悦:“但也有好的地方吧。”

    魔王陛下说:“每一次你外出回来,都能够在这里看到我。”

    林琳说:“那我回来也会给你带礼物的。”

    可恶,她好像旅行青蛙。

    -

    林琳的假期结束,她开始继续忙碌的工作。

    会计的麻烦之处就是,即使请了一段时间的假期,工作也不会因为假期而减少。

    自从萨菲尔告诉林琳,魔王城内部也不一定安全之后,林琳天天把法杖带在身上。

    虽然说法师本就该天天带着法杖,但是林琳真的很容易忘记

    它(),有一次林琳甚至将法杖丢在了魔王城大门口?()?[(),惹得一群魔物们绕道走。

    林琳曾经尝试向魔王建议,把法杖改成手机那么大小,毕竟她在现代社会的时候,确实做到了手机从来不丢。

    但是魔王陛下一脸认真地看她:“你能在对方攻击你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把魔杖恢复成正常大小吗?”

    这个问题问出来后,林琳就抛弃了折腾法杖大小的想法。

    毕竟她如果真被攻击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以及被吓到跑不动。

    最终林琳给自己腰的地方加了个用于放法杖的挂饰,这让她看起来像是那种不太成熟的,将剑别在身上的骑士。

    林琳尝试了几次掏法杖的动作,确认自己动作流畅。

    她现在开始抱怨这个世界的法杖为什么这么大个了,毕竟林琳小时候看过的某个讲述魔法学校的电影中,那些学生们从怀里掏出一根魔杖像是掏出一根筷子那样容易。

    菲克斯也客观评价林琳的魔王制法杖,尤其是对法杖上面的巨大宝石表示赞美。

    “看起来就像是在告诉别人法杖的主人多么有钱,而使用者又多么无能那样,越是初学者越是需要稳定的魔法石来帮助自己。”黑暗精灵耸肩,“简而言之,是很让人心动,很想偷的东西。”

    林琳:……

    菲克斯被林琳以怀疑的视线打量,林琳当然记得她带着菲克斯盘库,结果金库里的钱越来越少。

    菲克斯:“但毕竟是光明属性的宝石,所以你还是将警惕的视线放到人类身上比较好。”

    黑暗种即使想偷也很难偷,这个法杖可不像木精灵那个法杖一样属于通用类,它被赋予了过于明显的光明的能量。

    菲克斯简直可以想象的到,魔王陛下拿到这颗宝石废了多少功夫。

    嗤,黑暗精灵对此嗤之以鼻。像魔王和萨菲尔这样的享受人生派,是根本不懂得简约生活的美感的。

    萨菲尔听到菲克斯的想法,必然会讽刺他简约生活是穷困之人的做法。

    林琳将法杖带在身上的影响就是,那群小魔物们再也不会拥挤在她的身边,贴着她的小腿求她的抱抱了。

    在小魔物们看来,林琳像是拿着一把可怕的柴刀在到处乱窜。

    食物上也有了改变。

    获得抗毒性后,林琳开始尝试吃与魔王一样的食物,这样就不用麻烦奥里昂专门为她做饭。

    而后,林琳将那块如同糖浆冻成的块状物一样的东西填进嘴里之后,林琳突然发现,魔王的小厨房真正可怕的并不是毒性,而是口味。

    太难吃了,无论吃什么都像干吞蜂蜜,食物的其他口味都被甜味冲淡,难吃到比食物有毒更令人恐惧。

    毕竟有毒只会让人当下上吐下泻,但是难吃却能够在每一个深夜让林琳回忆起这个可怕的口味。

    连吃饭的欲望都降低了。

    林琳瘦了一段时间,小厨房的厨师才摸索出林琳的口味,制作出她愿意多吃几口的

    ()    饭餐。

    尝试新口味的过程给林琳留下了巨大的阴影,也成为了她祸害别人的素材。

    经过林琳的改良和建议,卖给人类城镇的怪味零食古怪程度与销量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魔王城”这个品牌的食物、日常用品成为潮流,以年轻人为切入口,打开不同种族的市场。

    仅仅是将现有的项目稳定下来,就能保持不错的收益。

    林琳和菲克斯外出购物的时候,林琳看着那些“魔王城专卖店”有一种精神恍惚的感觉。

    甚至于这些专卖店连品牌形象都帮他们固定好了,黑色的招牌,金色的花式字体,售卖的人员都是半人类或者魔族,总之看起来越和魔域沾边越好。

    和周围温馨的小店相比,看起来确实冷酷危险一点。

    林琳还是没忍住率先进了店里。她真的很好奇里面是什么样的。

    林琳一脚踏入店面,脸上斑驳着蜥蜴鳞片的店员小哥就热情推荐卖得最火的产品。

    “魔王城水杯,”店员小哥告诉林琳,“价格和四件套相比更为实惠,经久耐用,而且方便炫耀。尤其是像您这样年轻的光明系法师小姐,在同伴中拿出这样的水杯后,别人都会觉得您是个特立独行的光明系法师。”

    行吧,就是对立面互相觉得对方很酷,是吧。

    “特别是吨吨杯后这对魔族的小翅膀!这对翅膀一比一还原了魔王陛下的翅膀的纹路,让光明神赐福您的同时,黑暗也保佑您!”

    林琳:……

    怎么回事,怎么说的还怪让人心动的。但是魔王这个家伙的保佑真的屁用都没有啊。

    林琳在店里磨蹭了几分钟后,菲克斯也进入店里。

    黑暗精灵最不习惯被人关注,菲克斯将自己藏在角落努力降低存在感,依旧被店长小姐姐一眼盯上。

    店长小姐知道菲克斯是和林琳一起来的。因为林琳是铂金发色和红眼的半人类形象,店长小姐姐认为菲克斯也是黑暗精灵和人类的混血,只是菲克斯的外表看起来更像纯种黑暗精灵。

    店里十分需要黑暗精灵这样的地下种族形象,帮助他们专卖店增强竞争力。

    只是摆在那里就很酷。

    即使菲克斯看起来安静冷淡,店长小姐姐依旧十分热情地询问菲克斯要不要在他们店做员工,工资很高,而且他也不用像别人那样卖力介绍产品。

    “只需要像你现在这样,保持冷冰冰的想杀人表情就好了。”小姐姐说。

    还在看四件套的林琳猛地将视线从商品中移开,看向菲克斯。

    是的,菲克斯确实快杀人了。

    黑暗精灵中的男性是十分忌讳被女性堵在角落的,在店长小姐靠近菲克斯的时候,林琳已经看到他在调整手腕上的毒针了。

    林琳立刻冲上前去。

    “老板!他性格内向不适合这份工作!”林琳尬笑着将菲克斯挡在身后,将他的毒针按钮摁了回去。

    林琳听到身后的菲克斯啧了一声。

    店长小姐并没有因此失望,视线转移到林琳身上,店长小姐看到她红色的双眼:“你的眼睛也很漂亮,你有时间吗?我们也很欢迎漂亮的,能够让顾客觉得有眼缘的形象。”

    林琳:不愧是老板,真会夸啊……

    从店里出去之后,林琳手里揣着魔王城的吨吨杯,觉得自己陷入了自己公司的消费陷阱。

    明明当时聊计划的时候那么开心,现在花钱怎么还有一点肉疼呢。

    林琳抱着杯子发呆,像是认定了林琳是个很容易花钱的客户,正在卖报纸的小男孩将一份报纸递到林琳手里。

    “特大消息!特大消息!”小男孩将头版头条指给林琳看,“圣骑士团失踪于迷雾森林!人类的荣光消失于森林!”

    林琳买下这份报纸。

    《双头熊》报刊是相当出名的三流报纸,与主流报纸不同,他们家只要收到吸引人的稿子,即使无法核实内容是否正确,也依旧会发出来博眼球。

    这就使得他们家销量很好,但是信誉相当糟糕,甚至还被光明神神殿,以及其他机构明面叱责过。

    林琳看了一眼迷雾森林所在的区域,想起诺曼曾经和她说过的。

    他们要去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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