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二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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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边的两位警官立刻同时露出豆豆眼。

    什么?已经成年了吗?完全看不出来啊。

    但“鼠鼠警官”这个奇怪的称呼让佐藤美和子想到了什么,她往目暮警官那边凑了凑,小小声询问:“鼠鼠警官……说得不会是上次和京都联合办案时遇见那个带金花鼠的绫小路警官吧?”

    毕竟这个特点实在很鲜明,简直是警界的一道风景线,尽管只是一面之缘,佐藤美和子也对这个人有印象。

    目暮警官摸了摸圆胖的下巴,说:“好像确实听说绫小路在静冈破了个绑架案……”

    目暮警官当然不会费力去记一个不同区后辈的名字,他会知道只是因为有看新闻的习惯,日卖电视台在昨天上午播报了这则破获绑架案的新闻,甚至连绑匪的样貌都公布了。

    其实警界很少有这种把破获案件大书特书的时候,看那新闻通稿极尽溢美之词地赞扬一个刚入警界的警官,让人察觉到了一丝猫腻。

    听说那个绫小路出身官宦世家,这明显是在给自己的升迁造势铺路呢,不过用这种手段,又是新人很不服众,未免有些吃相太难看了。

    目暮警官把前后关窍细数了一遍,顿时一头黑线,不会绫小路的那点功绩都靠了面前这个明显推理能力极强的少……青年吧?

    对面的苏格兰已经可以轻车熟路地顺毛,再次重复了之前的安慰:“他们只是觉得你很年轻。”

    乱步冷哼一声,拍了拍桌面,撑着下巴用懒散的语调说道:“我有看到那个凶手啦,在你们来之前他坐电梯上楼了。他首先会去销毁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藏在公文包里的沾血毛巾,能扔掉垃圾的地方有很多,但他却没选择丢弃在一楼卫生间里,说明上面可能有他的DNA;他还要销毁监控所以一定回去位于五楼监控室;然后还要换一件新的外套离开,所以还会去四楼的衣帽区换一套衣服。”

    目暮警官点了点头,在这种毫无线索的情况下,相信这位黑发青年的论断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他向身后跟着的下属吩咐道:“按照这位先生说的,先去排查五楼的监控室,再排查每层楼的垃圾箱,务必找到证据。”

    “倒也不用这么麻烦,目前他就在六楼的一家餐厅里,正等着警察走惯例问询,如果运气好呢,他应该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逃过一劫。他脱了西装外套,在七楼买了其他衣服,找到那个里面穿着白衬衫,下身穿着西裤皮鞋,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的黑发男人,事情就结束了。”

    “……好,我知道了。”

    目暮警官将佐藤美和子留在这里记录细节,自己带着一队人,倒不是不相信乱步的推理,只是这三人在凶手没有落网之前,实际上还没有摆脱嫌疑。

    说完两大段分析,乱步趴在了桌子上上表现得有些许困倦。

    离开静冈的时候他也有赖床,是强行睁开眼睛才能按时启程的,这会儿心情不太好,就越发感觉想睡觉了。

    “啊——还要等多久啊

    ,好想睡觉……”乱步趴在桌上眯缝着眼睛,感觉下一刻就会睡过去。

    织田作之助默默给乱步倒了杯茶,却被乱步推开了,他不喜欢这种苦涩的东西,虽然和咖啡一样都比较提神醒脑。

    佐藤美和子在一边试图挑起话题,问:“这位先生的名字是?”

    “江户川乱步。”

    “那是在哪里工作呢?”

    “乱步大人不需要工作啦。”

    “那几位的关系是?”

    乱步微微睁开翠色的眸子,说:“是好朋友哦。”

    “那乱步先生能重新说一下你的推理过程吗,很多细节可能要写到档案里。”

    乱步说:“不要,乱步大人不想和听不明白的蠢货说话。”

    佐藤美和子:“……”貌美的女警在青年不配合的状态里拳头都握紧了。

    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类型的侦探,大部分侦探其实都很有表演欲望,喜欢在众人瞩目下享受崇拜的目光,但面前这个青年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出推理,一副想赶快摆脱麻烦的样子。

    不过这倒是她想错了,乱步不是没有表演欲,甚至在这方面他可能比一般的侦探更有表演情结,只是现在的场合不太允许,但凡是个混黑的都不会想和警察过多接触。

    何况他现在还有另一件更要紧的事要做,在赶走了这群碍事的警察之后。

    索性目暮警官很快带着人回来了,果然抓到了一个疑似嫌犯的人。

    那是个穿着长款米白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冲锋衣里面很不协调地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下身的黑色西装裤倒是没什么违和感,不过配上一双皮鞋就觉得搭配十分混乱了。

    看到那个被警察簇拥而来的年轻男人的脸,织田作之助有些讶异,这是那个他下楼时在大厅里碰瓷他的男人。

    男人脸上有着明显的慌乱,带着点焦急、愤恨,边被带过来边辩解道:“我都说了我没有杀人你们为什么不相信啊?”

    目暮十三率先走到桌边,问:“乱步先生,是这个人吗?”

    乱步侧头瞥了一眼,说:“就是他。”

    “哈?到底为什么说我是杀人犯,我只是被我哥哥叫来这里吃饭的啊!!”男人崩溃捂脸大叫。

    “吃饭?穿着这身衣服?”乱步指了指他这混搭感十足的一身衣服。

    男人强装镇定:“我是旷工出来的,不想被发现所以才穿了件冲锋衣外套。”

    乱步说:“其实是因为西装外套不小心沾到血了吧?你第一次做这种事很不熟练,虽然用厚毛巾盖住了伤口,可没想到出血量会那么大,血浸透毛巾才沾到了袖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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