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0 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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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有了这些菜谱,她们培养的厨子就也有了不可替代的手艺,回头安插到别处会更容易。

    再就是对县城也有影响。

    城中百姓的日常伙食都是以方仙儿法庙的东西为主,那些食物的性价比很高,又有营养。

    虽然主食种类不算多,但对于以前常常吃不饱饭的百姓们来说,就是吃上一百遍,也不会考虑它腻不腻的问题。

    不过,方仙儿的食物中没有像烧鸡那类肉制品。

    火锅块里的肉量也有限,想把肉吃够,大伙一般是自己换活鸡回家或是出门下馆子。

    用方仙票换活鸡很划算,唯一的遗憾就是,普通人家做不出好味来。

    至于城中的餐馆,虽然已经被她们整编成了公办的产业,用方仙票就能在里面用餐。

    可考虑到成本问题,餐馆内的餐食相对也会贵一些。

    普通百姓很少下馆子吃。

    光顾餐馆的常客,还是以条件较好,家底本身就厚的人为主。

    餐馆的部分问题,要等日后情况好了再慢慢调整。

    但如今有了方仙儿给的食谱,情况也会改善许多。

    鸡鸭身上的肉是金贵,但

    鸡杂鸭杂混着别的菜也能做些卤味。

    杂碎的价格会低些,许多讲究的人都不爱吃那些,但荷花知道,百姓们并不会在乎这种事。

    一些简单的家常食谱,她也打算教给大家,让百姓们买回去的活鸡也能得到更妥善的处理。

    真是皆大欢喜。

    拜别盛珺,荷花欢欢喜喜地捧着菜谱回城去了。

    闭关研制了一段时间,卤鸡杂、鸡爪、鸭脖等卤味就正式在县城登场。

    城中百姓对于城里的动向格外敏感,一听到有新消息,很快就开始打听其中详细。

    “喂,驴蛋子,你听说了没?城里的馆子多了一种卤鸡杂,那味道真是绝了!我今个从门口路过,走出好远,都能闻到那股香味儿!”

    “嗐,在馆子里卖的吃食,再香咱也舍不得吃啊。有那个票,还是换成火锅更实在点,一家人都能吃满足。”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次鸡杂卖的可是福利价,换的话还能拿到一份图画版的烹鸡食谱,里面会教一些做鸡菜的方法。逢年过节若是能换到活鸡,自家也能做出馆子里的味了!”

    福利这词如今在城中十分流行,一般就是经济实惠,惠民利民活动的代词。

    甭管什么,一说是福利,大伙去了准不会出错。

    卤鸡杂不贵的消息很快传开,百姓们纷纷到跟前询价。

    “鸡杂鸭杂都是按袋出售,两票一袋,附赠食谱一份,是方君的独家秘方哦。”

    荷花站在一家饭馆门口说道,“对了,还有虎皮鸡脚,一张票可以买两个。”

    百姓们一听,鸡杂怎么说也是肉菜,两票一袋的确在人承受范围之内,更别说还送食谱。

    能用上笔墨的东西,价值还用多说吗?

    至于鸡脚,虽然没多少肉吃,但那虎皮的叫法听着新鲜,一票两个好像也可以接受。

    这也是生活变好了,最近因为活的种类变多,工资又涨了。百姓们通过努力,就可以拿到更多的方仙票。

    日用品买一次能用很久,花销不算高。

    大伙就有余力花费一些票来满足口腹之欲。

    下馆子舍不得,但和家里人吃一次鸡杂鸡脚过过瘾,开个小荤,并不会影响生活,还能学菜谱。大伙还是挺乐意的。

    “我来一袋鸡杂!”

    “我要两根鸡脚……算了,还是四根吧,难得有机会,家里一人吃一个尝尝鲜!”

    百姓们排着队争先恐后换吃食,热情远比想象中要高。

    好在荷花安排周到,城中餐馆全都备上了卤味,这才满足了大伙的需求。

    第一批换到鸡杂的人,已经拎着东西往家去了。

    城郊。

    一个男人喜滋滋晃着两个特制的油纸包进了家门,他婆娘已经下了工,比他先一步到家。

    “回来了,你手里提的这是啥?”他婆娘好奇问道。

    “阿白,你今个下工没去城里凑热闹么?我带回来的

    可是好东西呢!”他回道。

    屋里萦绕着米香味,不用多闻也知道是方君那边特有的粥香。

    “没去。今儿活费脑子,做完有些乏了,下工就早早回来歇息,顺手把粥煮上了。你回来的刚好,咱们这就能吃。”阿白笑道,“听你这样说,莫非我错过了什么喜事?”

    家里就他们小两口,也没有旁人。

    “等我一下。”

    男人很快去把锅里的粥盛到碗里端过来。把其中一个纸包撕开摆在桌上,露出里面的卤鸡杂。

    很快,他又将另一个纸包递给阿白,里面装的是两只虎皮鸡脚。

    “这么多肉食?”阿白吃了一惊。

    “是吧?方君那里又有新福利了,这些吃食加起来也没用完我一日拿的票。”

    男人有些骄傲地说道,眼睛亮亮地看着她,“这卤味闻起来香极了,一路走回来我都忍不住想尝尝,最后是拼了命才憋住。你快吃吃看,到底有没有那样香?”

    “辛苦你了,还是一块吃罢。”阿白摇头笑道。

    夫妻俩在桌边落座,开始共进晚餐。

    “咕咚。”

    虽说托了方君的福吃过不少好东西,但这么多的肉食还是让两人齐刷刷吞了几下口水,听见对方的动静后便相视一笑。

    说是鸡杂,其实也有鸭杂。但卖相都是一样的好。闻起来很特别。

    阿白喝了一口粥,夹起一片鸡胗放进口中,舌尖很快就尝到了香香脆脆的滋味。

    这便是卤味吗?又是一种没吃过的味道。

    “好像比闻起来还要香!”她细细品着,低头又啜了一口粥。

    “唔唔!”

    她男人哼了两句以示回应,说不出字,嘴里连粥带鸡杂已经填得满满当当。

    两人难得没在吃饭时叙话,分享一天的经历,只埋头苦吃着。

    眨眼袋子里的鸡杂就消失了小半碗。

    就着卤味,粥也见底。两人强忍着才停了筷子。

    卤味能放好几天呢,还是等明日再接着吃吧。

    “虎皮鸡脚也要留到明天吃吗?”

    “算了,不至于,这会儿咱就吃了它吧!”

    洗了碗,坐回桌旁。

    两人又一人手捏着一只鸡爪慢慢啃起来。

    之前在城里也见过虎皮,和这鸡脚的模样可以说是毫不相干,也不知为何要取这么个名字。

    不知它是怎样做的,颜色是很有食欲的酱红色,外皮看上去却皱巴巴,有些丑。

    但是小咬一口之后,就能吃到那种酥酥的筋脆感。皮也吸饱了汁,那卤汁格外的有滋有味。

    吃掉皮,再嚼肉。

    接着再从鸡爪尖一路啃到掌中最厚实的肉块。

    阿白着迷地嘬完碎骨,然后一块块吐出来,最后空荡荡的鸡爪架上就只剩了爪腕上的两丝肉。

    实在有些舍不得吃掉。

    但犹豫许久,还是没忍住吃光了。

    饭后吃鸡爪,不用考虑吃饱的事,只纯粹地品食美味。

    似乎有种别样自在的满足感。

    阿白她男人意犹未尽道:“以前大伙总说鸡脚肉少,没啥吃头。如今看来,都是咱们没有吃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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