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2 章(1/2)
判案是件严肃的事情,国法、天理、人情缺一不可。
许遵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十几岁的小姑娘预谋杀人有罪,但是小姑娘在为母守孝期间被叔父逼着嫁给年龄足够当她爷爷的老光棍心里有怨气很正常,即便有罪也不当是死罪。
阿云在案发后没有畏罪潜逃,被带到县衙后就交代了罪行,主动自首可以从轻发落。
且大宋律法规定守丧期间不许婚嫁,阿云和韦大的婚事不成立,罪名就不是十恶不赦的谋杀亲夫,而是普通人之间的行凶未遂。
许知州对被迫嫁人的小姑娘心生怜悯,如果阿云知道她和韦大的婚事不合法直接告上县衙就能摆脱这桩婚事的话,或许就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不过村子里的事情多是家族内部解决,小姑娘知道婚事不合法只怕也找不到能为她做主的官。
清官难断家务事,没有官员喜欢接手这种案件。
唉,难办。
苏景殊看完许遵的复审结果,再想想《刑统》中关于杀人案的判定,感觉这事儿L还有的纠缠。
普通人行凶未遂然后向官府自首只需要流放,就算是流放三千里也有可能保住性命,比谋杀亲夫斩首示众轻的多。
问题是,许大人的改判别人认可吗?
苏通判很发愁。
他也觉得行凶杀人的小姑娘情有可原,真要是穷凶极恶之辈不会连砍十几刀都没把人砍死,阿云要杀韦大应该就是接受不了嫁给老光棍。
案子简单清楚,犯人供认不讳,除了许大人,绝大部分官员都会和县衙一样说阿云是谋杀亲夫。
世道对女子不公平,从古至今一直到后世都没变过,没有人会在乎阿云为什么嫁给韦大,他们只在乎韦大和阿云是夫妻,即便这对夫妻的年龄差了三四十岁。
夫杀妻是家事,只要妻子的家人不去闹,夫家很容易就能找到借口将事情遮掩过去。
妻杀夫是十恶不赦的恶逆之罪,不管妻子在动手之前遭受过怎样的虐待,只要她提刀杀害丈夫,最后等着她的都是斩刑。
斩刑,死刑中的极刑,在民间的威慑程度仅次于凌迟。
唉,难办。
知州大人和通判大人心里都沉甸甸的,不知道案卷送到京城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刑部和大理寺的官员又会是什么看法。
但凡韦大真的被杀他们都不会这么发愁,杀人肯定要偿命,现在韦大只被砍掉一根手指头,谋杀案并没有发生,就这么判阿云死刑未免过于严苛。
慈悲之心不能少,他们得合理合法的保住阿云的性命。
苏通判和许知州在书房里讨论了半晌,案子本身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如何定罪,讨论了半晌什么都没有讨论出来,直到傍晚迈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中也没能轻松下来。
天气越来越冷,冷到连内力深厚的江湖高手都不乐意出门挨冻。
白玉堂最近热衷于窝在房间看话本,他和沈仲元不一样,老沈和小小苏大人一样都要去衙门点卯,他连点卯都不用,俸禄还比州衙所有官都高。
令人羡慕嫉妒恨的官生。
苏大人出门时开开心心回来时唉声叹气,吓的白五爷连话本都看不下去了,“马上就要封印,又出什么事儿L了?”
不是他对苏大人不放心,而是苏大人实在没法让他放心。
他们最近没往外跑,难不成是来自京城的发难?
“不是来自京城的发难。”路上已经听完案子来龙去脉的小诸葛低叹一声,“是要朝京城发难。”
苏景殊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我有预感,案子送到京城可能要吵翻天。”
前不久官家还借小金大腿写信机会让他消停几天好过年,结果可好,年还没过就出了新案。
登州以前有那么多案子吗?是不是他和登州八字相冲?水土不服?流年不利?
天呐,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白五爷越听越懵,这都什么跟什么?
“什么叫要朝京城发难?你们准备造反?”
“不是造反,是出了个谋杀的案子。”苏景殊又叹了一口气,“谋杀未遂,比造反还难办。”
真要是造反反而好办,登州的禁军正愁没机会立功,他们巴不得有个山头给他们清剿。
因为程元李坤的事儿L,登州禁军的指挥已经换了一遍,新上任的指挥使、团练使、都监、统制们到登州后全都清正廉明体恤下属,别说贪污受贿克扣军饷了,连私底下的酒宴都不敢多喝酒。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们还没嚣张到登州官场刚被清理过就在这儿L惹是生非。
许知州和苏通判哪个都不好惹,前一波鸡死的很惨,他们可不想当儆猴的下一波鸡。
白玉堂将翻出来的话本收好,准备听他们讲到底是个怎么难办的杀人未遂。
杀人案很好判,杀人偿命,杀人未遂也很好判,按照律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有什么难办的?
杀人的人难办?还是被杀的人难办?
人不是没死吗?难道是半死不活?
“人没死,只是被砍掉了一根手指头,杀人的人和被杀的人也都不难办,俩人都是普通的村民。”苏景殊蔫儿L了吧唧的说道,“犯人是个叫阿云的小姑娘,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前不久她母亲去世,叔叔为了几担粮食的聘礼将她嫁给一个老光棍韦大,她不愿意嫁给韦大又反抗不了叔叔,于是趁夜要砍死韦大,奈何人小力微砍了十几刀只砍掉了韦大一根手指头。案子的情况很明了,现在难的是怎么定罪。”
“这有什么难的?”白五爷眉头一竖,“先让那小姑娘把老光棍杀了,然后再找个门派当个江湖侠女,从此行侠仗义浪迹天涯气死她叔。”
说一千道一万,这事儿L就是备受压迫的可怜少女绝望之下才举起屠刀、不、小刀,他要是那个那个小姑娘,他不光拿刀砍那老光棍,
他连逼他嫁人的叔叔族老一起砍。
欺凌孤女欺负的那么理直气壮,赔条命不过分吧?
白五爷急公好义锄弱扶强,最见不得这种欺凌弱小的行为,也就是这两年知道遇到恶人要送官,要是前几年,他手里的大刀比官府的铡刀动的还快。
见鬼的聘礼婚嫁,批层婚嫁的皮就能遮掩他们买卖孤女的事实吗?
杀掉!通通杀掉!
沈仲元:……
虽然很凶残,但是他也想这么说。
朝廷严禁买卖人口,人牙子拐子强买强卖朝廷还能打击,这种长辈族老不干人事欺负孤女的事情官府衙门想管都没法管。
那是人家的家事,官府跟着瞎掺和什么?
官府有权管很多事,但是收税这些基层治理都得底下人来,乡老族老想给官府衙门找麻烦也不难,所以官府也不乐意掺和这种事情。
真要是倒霉催的遇到这种事情,除了自认倒霉几乎没有别的出路。
造孽啊。
苏景殊也想和他们俩一样说杀就杀,可是不行,他是讲道理的朝廷官员,“现在的问题是,县衙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了阿云死刑。()”
白玉堂:???
白五爷脱口而出,“那个韦大不是没死吗??()_[()]?『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
人又没死凭什么要阿云偿命?实在不行就偿他一根手指头。
“按照律法,图谋杀人已杀者斩,已伤者绞,即便韦大没死,谋杀已伤也要判处绞刑。”来到登州后对《刑统》深有研究的苏通判解释道,“即便可以用为母守丧期间婚事不成立为理由驳回县衙所定的谋杀亲夫之罪,想保住阿云的性命也不容易。”
谋杀亲夫是这个案子中最好驳回的一点,只要婚事不成立阿云和韦大就不算是夫妻,不算是夫妻自然就称不上谋杀亲夫。
奈何《刑统》中对谋杀罪的界定非常细致,已经杀人的是斩首,杀人未遂导致受伤的判处绞刑,就算没人受伤,只要付诸实践也得流放三年。
幸好官家登基的时候曾发布诏令说过:“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
要是没有这个自首可以从轻处置,就算阿云自首也得判处绞刑。
案子最好的走向是刑部和大理寺认可许大人的判法,先把谋杀亲夫给撤掉换成普通人之间的谋杀,然后再以主动供认减轻两等为由从轻发落,如此一来就能从死刑变成流放。
怕就怕刑部和大理寺都不认可许大人的判法。
白玉堂对律法了解的不多,听到这里忍不住骂道,“许大人的判决有理有据,刑部和大理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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