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4 章(1/2)
许知州很生气,他为官多年判过不知道多少案子,从来都是有理有据,任谁来查都找不出毛病,现在可好,官家用皇权帮他判案,这让他的脸往哪儿隔?
他是明法科出身,在朝中立足靠的就是熟练掌握律法,连案子都判不成还要他干什么?
官家先别急着下定论,这案子还没完。
他今天就把话撂这儿,就算是官家来也得按律法来判。
能合情合理合法的让阿云免死流放还要什么法外开恩敕贷其死?当他在大理寺这么多年是白干的啊?
许遵咬死了不肯用官家的法外开恩,他在登州任期结束后极有可能回京任职,这时候闹出来法外开恩他还怎么回大理寺?
不是所有官员都是包青天。
连包拯判案都不敢轻易法外开恩,他一个小小的知州判个案子还得官家亲自开口法外开恩可还行?他以后还要不要当官了?
许大人越说越气,只恨他们现在不在京城没法直接去找官家吵架。
苏景殊看看火气上头力透纸背的许遵,再看看京城加急送回登州的文书,他觉得吧,官家可能不是这个意思。
大过年的见血不吉利,官家想的可能是赶紧结束好过年。
不过看现在这情况,年是过安心了,年后却没法安心。
幸好许大人不在京城,不然官家就难受大发了。
啧,难办。
小小苏大人看完文书后第一反应是就坡下驴,阿云没有钱他们可以凑钱,总之先把命保住。
但是看许大人的态度,他还是太嫩了。
当官要有原则,要是随随便便就能法外开恩还要律法干什么?
官家这样不行。
指指点点.jpg
所以现在怎么办?大老远的从登州到京城送信吵架?这得吵到猴年马月才能吵出结果?
大人,他们任期内还能等到结案的那天吗?
苏通判有点怀疑,这次邮差的速度快不代表邮差的速度一直这么快,公文书信一来一回要花上大半个月,再加上京城那边讨论案子的时间,按照一个回合一个月的速度来算,两三年都不一定能吵完。
实在不行的话,许大人请个假回京城和官家吵吧。
登州已经稳定下来,之前许大人没上任的时候他自己在登州也没出乱子,他们俩留一个在州衙就行,许大人尽管放心回京城。
“您看公文上写的,刑部何尚书其实是认同您的判决的,只是大理寺和审刑院不同意,他以一敌二这才稍落下风。”苏景殊很认真的分析道,“等您回到京城和何尚书一起引经据典,定能让满朝文武心服口服。”
登州这边有他足矣,知州大人放心便是。
要是不小心没吵过被关进大牢,他也会写信给京城的亲朋好友让亲朋好友帮忙捞一下。
大人放心飞,有事自己背。
许遵:……
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语气是认真的吗?
许大人本来火气上头甚至想不过年也要回京找官家要个说法(),让这小子这么一撺掇忽然又没那么生气了。
天塌下来还有官家顶着?()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左右现在阿云已经有官家的法外开恩,他过完年再去找官家吵架。
跟谁在京城没有人脉似的。
再然后,小小苏大人就被轰了出去。
苏景殊:摇头.jpg
他又没说错,不用得着这么气急败坏。
远在京城的官家还不知道即将迎来什么,不管怎么说,这个年算是安安稳稳的过去了。
不去想登州会不会有幺蛾子在等着的话,倒也算得上安稳,琢磨登州又藏了什么坏水儿的话就算了,别说皇帝,刑部大理寺审刑院哪边都不安稳。
这个年过的安稳又不安稳,和不太了解许遵为人的刑部审刑院相比,大理寺过的是尤其不安稳。
人是他们大理寺出去的,他还能不知道那人是什么德性?
过年没作妖,肯定是等着年后闹一波大的。
大理寺卿彭延年彭大人很是忧心,直到年后开工都安下心来,特意去刑部找何尚书说登州有消息立刻到大理寺通知他,生怕登州悄无声息再弄出什么大动静。
怕什么来什么,开工不到半个月,登州那边的奏疏就送到了京城。
彭大人的担忧一点都不多余,许遵对官家年前的判决非常不满意,这次的奏疏洋洋洒洒写了十多页,说来说去就一个意思:他不服。
官家不需要法外开恩,阿云也不用花钱来免除死罪,就单纯的按照律法来判她也不能是死刑。
彭大人:……
彭大人脸都绿了。
什么叫按照律法来判也不能是死刑?《刑统》上写的清清楚楚,谋杀已伤就是绞刑,没有官家的法外开恩她就是死刑!
何尚书也没料到会是这么个情况,看彭大人气成这样也不好劝,索性继续将问题交给官家。
许知州不服官家的判决,官家想法子说服他去吧。
案子要经过刑部大理寺的复审不假,但是地方州衙要是不认可复审结果,这案子还就真的没法判。
官家:???
啊?还能这样?
太子殿下瞅了他爹一眼,没有说话。
这就是传说中的“皇权高于一切”?
很好,长见识了。
官家有点尴尬,也有点埋怨许遵不给他面子,但是他还不能表现出来,那样显得他很小气。
他不是说一切都按着律法来办不好,而是这事儿……
好吧,他就是觉得许遵这么办不太好。
什么意思啊?要不要这么烦人?
他才在儿子面前高深莫测的说皇权高于一切,那边许遵就来个不服,这让他怎么在儿子面前树立威信?
欺人太甚!
官家很生气,后果……也就那样吧。
() 地方官不认可他的法外开恩他能怎么办,只能召集群臣继续讨论。
没办法,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的意见本来就不统一,年前他偷懒直接法外开恩,原以为案子能这么结束,谁能想到还能冒出来现在这出。
官家气闷的将案子交给两制讨论,所谓两制就是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是他亲信中的亲信,亲信来讨论总不能还和许遵一样不给他面子。
事实证明,文臣执拗起来没有最烦人只有更烦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阿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叔叔一家给她定亲合理合法,虽然这门婚事是孝期内定下的,但是说二人有婚约也说得过去。
守孝期间婚事无效大家都认同,具体俩人算不算未婚夫妻,大部分都认为不算。
但是吧,有几位迂腐过头的非说父母不在了叔叔给她定的婚事就得遵守,这事儿算是“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也不管人家姑娘愿不愿意,总之就是认定阿云意图谋杀亲夫要判她斩首示众。
然后那几个老古板就被其他人一起喷的不敢说话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有道理,可也不能什么道理都听,他们这些人大部分家里都有闺女,谁受得了死后闺女被嫁给老光棍?
自己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别去强求别人,人家小姑娘造了多大的孽啊要摊上这种事情?
不管怎么说,这门婚事就是不合理,老光棍要是有意见就去找阿云她叔,阿云家里母亲刚刚去世,她叔家里可没事,要嫁就去嫁自个儿闺女,他自家闺女身上没戴孝。
第一轮唇枪舌战之后,皇帝的专属秘书班子认定阿云和韦大不是夫妻,谋杀亲夫罪名不成立,可是后面谋杀已伤能不能减轻到流放又开始各有各的说法,这一轮吵的比前面更厉害。
真宗年间曾有犯人临刑喊冤,刑部觉得这是地方衙役逼供,造成冤案的可能性太大,所以上奏真宗皇帝收回了地方衙役的审讯权。
按照许遵的说法,阿云在被县衙捕快抓获后就招供还没到审讯那一步,那时候就招供算是自首,她都自首了凭什么不能减轻两等处罚?
这一点刑部和大理寺、审刑院都不同意,单拿阿云的案子来说,官家法外开恩免她死刑他们可以接受,毕竟小姑娘的确可怜,但是许遵想从律法层面来这么判绝对不行。
阿云想杀人是不堪忍受这门婚事,不是所有杀人犯都是阿云。
要是所有杀人犯杀了人之后去自首都能免除死刑,那还要死刑干什么?大宋的律法还有没有威慑力了?
不行,绝对不行。
结果送回登州,许遵许大人非常不满意。
他是大理寺出来的官员,这么多年浸淫律法条例,还有地方为官的经验,对律法有他自己的理解。
自首减刑可能会让某些蓄意杀人的犯人逃脱,但是律法条例这么设置不是没有缘由。
比起案发后派出大量官员衙役查案追凶,让罪犯投案自首效率更高。
不是所有的官员
都是包青天,一旦犯人隐藏罪证隐姓埋名逃到别处,地方官查七八十来年都不一定能查出真凶是谁,更不用说将犯人捉拿归案。
自首减刑不叫变相的鼓励凶手行凶,那是鼓励凶手自首。
要是自首不减刑当初就别弄这么个律令,现在朝中有这个规矩凭什么不让他用?
判案向来“罪疑惟轻()”,也会制造出冤假错案。
邮差往返于京城和登州,许知州的火气蹭蹭蹭往上冒,三四次之后已经发展到看见邮差就来气的地步。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是冬天到夏天。
白玉堂翻了几个月的《刑统》,就差把上面的条例全背下来了也没找到哪儿写着“谋杀已伤,案问欲举自首者,从谋杀减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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