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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司,工作电话关机了一周,企业消息积攒了上千条,亲友的问候一律不回。没有韩修文的日子索然无趣,那些身外事也不是很有必要处理,邵明辉觉得,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在思念中度过余生也不是不可以。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他的私人邮箱再次响起韩修文专属的新消息提醒音。

    那是一封来自定时邮件,文字内容为空,附件是他们的大学入学照。照片里韩修文和邵明辉原本站在人群的两端,但是其他人都被P掉了,只有他们两个是画面主体,以学院的牌匾为背景,穿着白色T恤在笑。

    它的拍摄日期是十年前的当日,底部还写着一行字:[邵明辉,我喜欢你。]

    这是韩修文因准时庆生的仪式感而延迟发送的定时邮件,他承诺的“礼物”还是准时送到了。

    韩修文从不食言。

    韩修文可以在邮件中隐去自己的姓名,却一定要把邵明辉的名字完完整整地喊出来,实在是一个傻得可以的人。

    韩修文第一次见邵明辉都没敢说话,只偷偷留了自己铭牌,可惜邵明辉没看到。后来他们宿舍里偶尔打招呼,韩修文出于私心,会多说一遍“你好”。

    还有实验室里的那些文献,本来根本不用送到每个人手上,但韩修文一定要打印出来,亲手递给邵明辉。为了更加名正言顺,他一个不善言辞的人,甚至自愿申请做了组长。

    至于宾大的名额,也是韩修文特意向教授提及邵明辉的结课论文,才让教授看到了邵明辉的研究天赋,让他们能够一起来美国。

    ——韩修文在黑暗中做了一百个“对邵明辉好”的list,可是说出来已经过去十年,只有短短七个字。

    [邵明辉,我喜欢你。]

    这种“喜欢”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那么重要,邵明辉只知道,韩修文应当是全世界最傻又最好的人。他的爱并没有那么难发现,只是不幸偏偏邵明辉是这个世界上最蠢又最迟钝的人。

    如果邵明辉能在韩修文问他“知不知道宾大”的晚上就开口多问一句,或者更早一点,在传递文献时说几句比“谢谢”更热情的话,也许韩修文可以不用这么辛苦。辛苦到,连一句忍了那么多年的告白都只敢发定时邮件来讲。

    邵明辉哭了很久,眼神恍惚地把这封邮件加精,再收藏置顶,可还是怕丢,又拿硬盘备份了一遍。那张P过的合照被冲洗出来,放在邵明辉最靠近心口的钱包里、卧室床头柜边、客厅电视墙下和公司办公桌前,从此,每一处有照片的地方后面都复印有韩修文的笔记:[我喜欢你。]

    直到韩修文去世的第二年,邵明辉还是会看着照片发呆,把当初找韩修文最喜欢的那个小乐队写的歌反反复复听了三百零六遍,听到前奏的一个鼓点出来他都能机械作答下一个音符。

    再后来,乐队解散了,邵明辉也没再听过那首歌。

    时间能治愈很多东西,但并不包括邵明辉。他把韩修文的名字纹在了手腕最薄弱的皮肤上,他把公司名称改成了二人的姓名缩写,他打电话给家人出柜说自己与另一半已经谈了十年的恋爱,他给韩修文的小学捐款让两个人一起出现在教学楼名上,他让自己生活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逝者,就好像那个人从来都没有离开。

    韩修文的第三个忌日,邵明辉又突发奇想,要在他们一起喝过酒的海滩上拥有一座纪念房子。于是,他找到了Sense,这座靠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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