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2)
站在一旁的梁浠彤,满脸关切,她自告奋勇:“你留在这,我去吧!”
说完,便转身朝着车的方向跑去。
她从车内找出一袋医用氧气,再次快步跑回来,“阿宋,给你。”
陆聿珩将氧气袋的出气口朝
下,把隔离剂排出,再分别插好导氧管和吸氧管,塞进他的鼻子里,开始输氧。
“能听到吗?()”他大声说:“深呼吸,别怕,没事的,跟着我的话,呼吸,深呼吸!?()『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梁浠彤见长发男人迟迟不醒,心里跟着着急。她想起自己买的治疗高反的药,转头又朝着车上跑去。等她拿了水和药回来时,自己也产生了些高反的症状。
她轻轻捂着胸口,深呼吸,努力放松。
在陆聿珩与大叔的连声呼唤下,长发男人终于醒了过来,他原地休息了十分钟,身体机能渐渐恢复。
“阿宋,”梁浠彤扯了扯他的袖子,询问:“我们能不能送他一程?”
还未等陆聿珩回答,长发男人便道:“谢谢你们,不用麻烦了,一路上我都没有乘车,我想自己骑行。”
“阿榛,”见她还想再劝,他出言打断,转移话题道:“再去拿两瓶氧气给他吧。”
梁浠彤明白他的意思,转过身,正要走,又听到他说:“别跑。”
她莞尔一笑,点头应了声好。
这回她本来就没准备再跑,毕竟情况不像刚刚那般紧急了。
不一会儿,她又拿了两罐氧气,还把之前他吸过的氧气袋,一起送给了他。
长发男人道谢之后,骑着自行车率先离开,而大叔则借机停下来,坐在路边喝水休息。
梁浠彤抬眸,望着陆聿珩:“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劝他?”
以她这些日子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会同意送长发男人一段,那为什么要阻止她劝说呢?
她想不到缘由,索性直接问了出来:“如果,他一会儿再晕过去怎么办?”
“他说了,一路都没有乘车。”陆聿珩提点了她一句,又补充道:“你给他的氧气,足够支撑他骑到尼玛县城了。”
坐在一旁的大叔,听到两人的对话,笑着说:“独自一人来西藏骑行,心里大多藏着秘密,每个人获得救赎的方式不一样,何必劝他?”
梁浠彤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大叔坐起身,将水塞进摩托两边驮着的背包中,随口问:“远远就看到你俩的车停在那,干嘛呢?”
梁浠彤指了指路边的标志,回答:“来看天空之树。”
“哎呦,原来就在这啊!”大叔顿时来了兴趣,忙追问:“我还没见过呢,真像网上说的那样吗?”
“不知道,”梁浠彤轻轻摇了摇头,哭丧着小脸,“我们没有无人机。”
“巧了么不是,”大叔一拍腿,指着摩托车后座上的大箱子,“我有啊!”
他语气豪迈,大手向前一挥:“走,一起去看看。”
大叔推着车,跟着梁浠彤两人来到他们先前站的位置,将摩托车停到了越野车的后面。
他找出无人机,操控着它飞到空中,遥控显示屏中立马出现了清晰的树影。
“阿宋!”梁浠彤兴奋的拉过他的胳膊,晃了晃,“真的是树的形状!”
() 她不禁感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明明只是一种特殊的“潮沟”地貌,竟在大地上雕刻出了一株惟妙惟肖的大树。树冠繁茂,树干挺拔,仿佛是大地的守护神,见证了岁月的流逝,也承载着来往行人的信仰和希望。
无人机在天上飞了一圈,拍下了完整的树。
准备收回时,大叔主动提议:“相逢就是缘,不如一起拍张合影?”
“好呀!”梁浠彤欣然答应,扬起头,对着天空的方向比了个耶。
无人机完成任务,回到地面后,大叔将照片导在了自己的手机上,又选了几张好看的,连带着合影一起发给了梁浠彤。
梁浠彤看到合影中,“宋先生”单手插兜,满脸正色的抬起头,简直酷的要命。
她随手将照片转发到他的微信上,不忘提醒:“回头你可以给爷爷发了!”
为了感谢大叔,梁浠彤将她先前在大昭寺求得平安符送给了他,希望他可以一路平安。
和大叔道别后,两人上了车。
梁浠彤的心情,比来时好了许多,昨日那点郁气彻底消散。
“阿宋,你说这算不算是,好人有好报?”她眉眼弯弯,语调轻快,“要不是我们帮了那个晕倒的男人,也不会遇到大叔,就看不到完整的天空之树。”
“不过,”她停顿了一下,哧哧笑起来,“大叔也是好人,所以才会遇到我们。”
她口中的好人还真是多。
陆聿珩睨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对了,”梁浠彤想起接下来的行程,扭过头问他::“咱们下午出发吗?”
“不,今天在这里休息。”他终于开口,又补充道:“后面的海拔会一直很高。”
回到县城,陆聿珩将车停到酒店。
梁浠彤不想现在回房,便叫住他:“我们去街上走走吧。”
陆聿珩思考了一瞬,点头同意。
高海拔的地方,紫外线都比较强,先前看天空之树,只在外面晒了一小会儿,她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既然要去逛街,她赶紧戴上了墨镜与帽子,还特意多找出来一顶,给了身边的男人。
“不用,”陆聿珩直截了当的拒绝,“你自己戴吧。”
“不行,我这儿还有呢!”她把帽子塞进他的怀里,意有所指的说:“你可得,好好保护你的脸。”
陆聿珩见她全副武装,就没有再推辞,依言戴上了她塞过来的黑色棒球帽。
两人缓步走在路上,享受着惬意的午后时光。
“在来之前,我一直奇怪,这里为什么叫尼玛镇。”她语调慵懒,像是只餍足的小猫,“后来查过才知道,原来尼玛在藏语中是阳光、太阳的意思。”
街道上车流不算多,不时有行人走过,虽不似大城市那般繁华,却有着别样的安宁。
两人边走边聊,多数是她在说,他只偶尔搭几句话,更多的时候是在倾听。
他们漫无目的的走,不知拐进了什么小巷,梁浠
彤看到有个瞧着六七岁的藏族小姑娘,用粉笔在路上画了个格子,在上面跳来跳去。
她之前没见过这样的游戏,看得有趣,便也凑了过去:“小妹妹,你在玩什么呢?”
小女孩倒是不怕生,指着地上的图案说:“跳房子。”
“我叫阿榛,你叫什么名字呀?”梁浠彤从包里找出几块糖,伸手递给她:“姐姐请你吃糖。”
“我叫旦增喜绕,姐姐你可以叫我喜绕。”她脆生生的回答,伸手接过糖果,有礼貌的说:“谢谢姐姐。”
梁浠彤温柔的摸了摸喜绕的头顶,“不客气。”
喜绕看出来阿榛姐姐对于跳房子很好奇,就主动邀请:“姐姐,要不要跟我一起玩?”
“好呀,”梁浠彤忙不迭的点头,“那就拜托喜绕告诉我怎么玩了。”
喜绕腼腆一笑,向她介绍起了规则,并做了一遍示范。
梁浠彤学着她的样子跳了几下,不一会儿就败下阵来。
“不行了,”她抚了抚胸口,连忙摆手:“还是你厉害,姐姐再跳下去,就要高反了。”
听到她的话,喜绕咯咯的笑了起来,安慰说:“姐姐只是不适应我们这里的环境。”
梁浠彤休息了半响,见“宋先生”百无聊赖的站在一旁等,刚想与喜绕告别,便瞧见她突然朝着自己身后跑去。
喜绕开心的喊着:“阿爸!”
两人同时转头,只见一位穿着藏服的中年大叔,从骏马上跳下来,一手抱起喜绕,一手牵着马向他们走来。
喜绕坐在阿爸的臂弯中,热情介绍:“阿爸,这是阿榛姐姐和她的朋友,刚刚我们一起玩了跳房子,阿榛姐姐还送了我糖。”
藏族同胞本就热情好客,眼下听到女儿说的话,立马招呼道:“你们是路过的游客吧?晚上别急着走,来大叔家里吃饭!”
梁浠彤没有留意到藏族大叔的话,只因她的眼里、心里都是他手里牵着的马。
它的眼神深邃有力,透露出一股不可侵犯的威严,身躯高大健壮,每一根筋骨都仿佛蕴藏着无尽的力量。通体都是赭红色的毛发,在阳光下如同被火焰点燃一般。
仅凭样貌,就能看出它是匹好马。
陆聿珩见她不说话,不想失了礼数,只得替她回答:“谢谢您,心意我们领了。”
藏族大叔注意到梁浠彤灼灼视线,轻轻拍了拍马背,问:“要不要试一试?”
“可以吗?”梁浠彤眼前一亮,又有些不好意思,“还是算了,它一定是您的宝贝。”
“没事!”藏族大叔性格豪爽,直接将马牵到梁浠彤面前,摸了摸它的头,说:“烈风很听话的,你先摸摸他,让他熟悉一下你的气味。”
梁浠彤依言,小心翼翼的抬起手,抚摸着它的毛发,没想到它竟亲昵的蹭了蹭她的手。
“看样子,烈风很喜欢你。”藏族大叔笑了起来,立刻怂恿:“要不要骑上去试试?别怕,我会牵着它的。”
“好,”梁浠彤眸光发亮,写满了跃跃欲试,“我不怕的。”
她的左脚踩住马镫,右手抓住马鞍,身体向上一跃,稳稳的坐在了烈风身上。
藏族大叔看着她熟练的动作,颇为惊喜地问:“你会骑马?”
“嗯,”梁浠彤难得羞涩的点了点头,伸出手指比着动作:“略懂一些皮毛。”
梁浠彤抚了抚烈风的脖子,试探性的问藏族大叔:“我能骑一圈吗?”
“当然可以。”藏族大叔欣然同意,指着不远处说:“穿过这条街,后面是片荒地,我平时就在那骑马,咱们过去吧。”
藏族大叔抱着喜绕,带着骑在马上的梁浠彤,朝街巷尽头走去。
陆聿珩不紧不慢的跟在几人身后,目光却始终在“阿榛”身上,没有移开。
等到了地方,一人一马彻底撒欢。
梁浠彤牵着缰绳,轻轻一挥,便如一道闪电,策马奔腾在荒野之上。
她身子挺拔,锦缎般的黑亮长发在风中飘扬,马蹄落地时,尘土被扬起,随着她的驰骋四散飘扬。
跑完一圈,梁浠彤重新回到几人身前,利落下马。
“烈风,真乖。”她再次摸了摸它的头,将马还给了藏族大叔:“谢谢您,我很开心。”
大叔接过缰绳,不由得朝着她竖起大拇指,真心夸赞:“没想到你骑术这么厉害!”
他话锋一转,接着邀请:“每年八月,在我们这里都会举办赛马节,到时候欢迎你来参加。”
“好,有机会我一定来。”梁浠彤笑意盈盈的应声。
而后扭过头,颇为得意地瞧了眼站在不远处、一言不发的“宋先生”。
陆聿珩迎上她的视线,第一次对她产生了几分好奇。
她的双眸如泉水般澄澈,纤长的睫毛,随着眨眼的动作轻颤,鼻梁挺秀,线条柔和,红润的双唇微微上翘,笑起来干净又惑人。
她为人聪明又狡黠,擅于伪装,无论是动作表情,还是说出口的话,都似真似假。只有偶尔,才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几分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气。
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会养的出这样的女孩?昨晚办理入住时,在他提起“交换信息”后,她明显一怔,明显有所保留。
仅凭她骑马的样子,就能看得出她受过专业训练,岂会是“略懂皮毛”那么简单?要知道,马术一直被称为“贵族运动”,何况港城的马术俱乐部,每年会员费更是高达百万,怎么看都不是普通人能负担得起。
他心思一动,似随意般问:“你学过马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