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 蟾宫折桂(二更)(2/2)
易思龄在一片嘈杂声中打字:【干嘛?】
谢浔之思索片刻,还是决定背这口莫名其妙的锅:【送花,作为让你在朋友那儿丢脸的赔礼。现在方便吗?】
易思龄眼睛一亮,好好好,人没有花有也是好的,至少能扳回一局,她想都没想就把位置发给了谢浔之,并说:【方便!要中环secrets花店的弗洛伊德!快快快!】
谢浔之发出一个好字,无奈地熄掉屏幕,吩咐司机:“把我送去中环的secrets花店。我在那儿下。”
谢温宁:“哥,你不去别墅了?”
“去给易思龄送束花就来,不用管我。”谢浔之在Google地图上看了下花店和餐厅距离,好在不远,步行五分钟。
谢温宁笑得很高兴:“原来大哥是想小嫂子了。一分钟都等不了。”
“宁宁。”谢浔之温柔的语气中裹挟着严肃。
谢温宁:“....错了错了。”她边说边偷偷瞄了一眼大哥。
男人阖目靠在座椅,坐姿松弛却不懒散,散发着一种温肃沉稳的气场,他并不严厉,也不骇人,却令人肃然。
都说长兄如父,对她来说,大哥就是这种。她喜爱他,崇拜他,也有一点畏惧,但她把这事儿埋在心里,她怕说出来大哥会伤心。
其实大哥比谁都温柔。
但谢家和蓝曜集团不需要一个风流倜傥,温柔可亲的继承人,要的是沉稳有力,令人信服的掌舵者。
他的宝相庄严皆因不得不。
谢温宁决定用掉今年的生日愿望,希望那位漂亮的小嫂子能发现大哥的好!
然后,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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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在一条繁华的街道口,隔壁就是置地广场。宾利徐徐停下,谢浔之下车之前,谢温宁叫住他,对他比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加油大哥!”
谢浔之失笑,其实大可不必,没什么要加油的,但他没多说,关上车门,转身走向熙攘的人行道,一袭质地精良的黑色长风衣罩住他峻拔的身影。
易思龄指定的花店很大很奢华,光是店员就有七八个,森系风装潢氛围感十足,四周都摆满了缤纷鲜花,连天花板也垂下来各种装饰花卉和绿叶,是一家很高档的花店。
在团团锦簇中,谢浔之倒是一眼就看见了弗洛伊德的身影,那么娇艳夺目的花,就是放在花店里,仍旧抢眼至极。
他走过去,驻足。
“先生,您是要弗洛
伊德吗?昨天从厄瓜多尔进口过来的,很新鲜呢。买回去能养半个月,花期很长。”店员迎上去。
谢浔之:“帮我包一束。包好看点。”
店员一看谢浔之就知这靓仔是来跟女友挑花的,热情推荐道:“那您要多少呢?十一朵,十九朵,二十二朵寓意都不错!拿在手上拍照也好看!”
“九十九朵吧。”
谢浔之不懂其他的寓意是什么,只懂99和520,一个是长长久久,一个是谐音我爱你。
但爱不爱的,对于目前的他和易思龄来说都为时尚早,不如长长久久实际。
店员不好意思地说:“抱歉,我们店的弗洛伊德今天只剩这些了,您看五十二朵呢?代表我钟意你啦,不比九十九差呢。”
谢浔之沉吟几秒后,点了头。
店员欢天喜地去包花,手脚麻利,不一会儿就快包好了,“先生,要写一张卡片吗?我们有免费提供卡片,您选一张。”
谢浔之走过去,前台上摆了一只木盒,里面有十几种不同款式的卡片,复杂的简单的烫金的压纹的,若是他选,他会选那张素白的,但很显然,易思龄不会喜欢。
于是抽出一张烫金玫瑰图案的,也是其中最华丽花哨的。
“笔在这里。”店员示意一旁的笔筒。
谢浔之没有拿,而是从风衣内侧口袋抽出一支钢笔。他有随身带笔的习惯,因为工作随时都有可能用到笔。
很内敛的一支黑色万宝龙大班149,不贵,但方便好用,握在那冷玉一般的手指中,在这缤纷的花店里,兀自添了一丝沉静。
他黑眸半垂,神情平淡,清冽的笔尖在卡片游走,写出一把遒劲而有风骨的好字。
正在包花的店员时不时拿余光打量谢浔之。她还是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如此气度卓群的人,像从金字塔尖尖上走下来,下一次凡尘,轻易不会出现在他们这个世界,即便突然出现了,也会很快就消失。
也不知这束花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她想象不出来,这不是她一个打工小妹能想象的,那就只能祝福这对俊男靓女,长长久久啦。
“包好了,先生。您看看喜不喜欢。”
谢浔之看了眼花,温声道一句谢,把贺卡插进金属夹,付了钱,长臂将花揽进怀抱。
一身黑衣的男人步入夜色,怀中的弗洛伊德娇艳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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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花店不远的monta餐厅里,也是一派热闹。
厨师长亲自为陈薇奇送来一道甜品。一只跟鸵鸟蛋一样大小的巧克力球,点火后烧出噼里啪啦的蓝色火焰,庄少舟不知从哪变出一根细棒,放在火上点燃,伴随着巧克力的融化,他将细棒上的火一扑,唰地,细棒变出一朵玫瑰花,与此同时,火焰熄灭,巧克力融化,露出里面玫瑰造型蛋糕。
庄少洲将玫瑰花送给陈薇奇。
陈薇奇没想到还有这种惊喜,满意极了自己老公这个工具人。
“啊
啊啊!!好神奇!”
“太浪漫了受不了了!”
“薇薇,你老公也太会了吧!”
易思龄备受冷落,冷眼旁观一群女人在这尖叫捧场,面无表情喝着清酒,一口接一口,上头了也没感觉。
这死女人秀恩爱秀上头了吧!
读书的时候和她比谁的成绩好,谁在学校更受欢迎,比马术比钢琴比橄榄球比游泳有什么比什么,出校园了就跟她比美比珠宝比高定比谁的品味好,比谁的座上宾更厉害,比谁才是港岛名媛圈第一把交椅,现在结婚了,就比秀恩爱了是吧!
比的东西越来越没品位。老公有什么好比的,一个时尚单品,锦上添花的工具人罢了。
幼稚。
好,她承认,这一局她输到了尘埃里。谢浔之不是一个合格的工具人,也不可能是一个合格的工具人,能满足她配合她干这些幼稚的小把戏。
当众变魔术送玫瑰花这事,她想都别想了。
被陈薇奇压这一头,她再不服也只能憋着。
蓝调音乐和女人们虚伪的吹捧相杂,陈薇奇拿着那支假玫瑰花,冲易思龄挑挑眉。
易思龄用假笑回应,云淡风轻地啜了一口酒。
没人知道她心底的怒涛汹涌:
工具人的花呢?还不送来,是没跟快递小哥加急吗!若是花在晚餐结束后再到,她跟他没完,她要让他今晚在京城睡不好觉,她撒泼打滚也要把谢浔之——
“OMG....佢係边个?快睇,真係好型仔.....”
(那是谁啊,赶紧看,真的好帅啊…)
“边度啊?”
(哪里啊?)
“露台门口,进来了进来了——”
一群吹捧陈薇奇的女人纷纷调转目光,包括陈薇奇,都朝露台的玻璃门望去。
谢浔之抱着花,推开露台玻璃门。
露台上挂着星星点点的萤火灯,婆娑光晕在他身上斑驳错落,随着他踱步而来,一张英俊的脸霎时明又忽而暗,深邃的五官宛若雕刻,长风衣衬托他峻拔的身型,温沉的眸子没有波澜,就这样淡淡地看过来。
也不知道在看谁。
这个男人的气质过于清贵,又自带庄严,轻而易举和繁华的花花世界割席。
但如何能割席,他怀里抱着一束娇艳到俗气的人间富贵花。
陈薇奇也跟着转过去,眼中闪过惊艳,不得不说,这男人一出现,周围的所有同性都被秒成了陪衬。
易思龄完全愣住了,大脑晕晕乎乎,清酒的劲和心底的汹涌一起涌上头顶。
谢浔之?他不该在京城吗?
她闭了下眼睛,又睁开,人还在,越来越近,直到她闻到花的香气。
谢浔之没想到易思龄在和一大群朋友吃饭,他没有表演型人格,不喜欢在公众场合做这些引人围观,吸引目光的事。出风头更是不喜。
可来都来了,现在走,易思龄敢悔婚。
于是径直走到易思龄身旁,把花递过去,声音沉冽,标准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是和港府话完全不同的腔调。
“是我的错,别生气了。”
易思龄:“..........”
一时间所有目光睽睽聚焦在她身上。
她仰头凝望谢浔之,又看那束花,不知道该说什么,整个人很寂静,也很微醺,无比微醺,这感觉舒服得令她上头。
她爱死这种被人瞩目的感觉。
海风吹过,将谢浔之的风衣衣角吹得翻飞,人如夜色,高大俊美,像在黑暗中苏醒的阿多尼斯。
这个男人很土很古板,但是他鬼咁靓。
真是羞耻的想法。
易思龄一时被他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所蛊惑,恍惚了,目光摇摇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