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1/2)
我是林国栋,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
和宁书的信相比,林国栋的信是一板一眼的,规规矩矩的。
你的要求我已经收到,自行车票以及买自行车的钱也汇出了,这个月一共汇了250块,其中40块是每个月的开销,以后我会按照这个数额来,这些年你养育三个孩子辛苦了,我非常的感激,也为自己不在你和孩子的身边深表歉意
余下的210块是买自行车的钱,以及豆腐乳的钱。
豆腐乳很好吃,还分享给了我的战友们,他们让转达对你的感激,并表示还想吃这个,不知道你是否方便再买几瓶?如果方便的话,按照你方便的数量来买,如果不方便的话,不买也没事。
另外,我听部队里政委家的嫂子说,百货大楼每个月的自行车是有数量限制的,需要自行车的话得提前和百货大楼的人定好,我已经委托了高中同学孟杰帮忙,他在县政府任职,他办公室电话:6XXXXXX,你要去买自行车前,可以先打电话给他了解一下情况。
另外,家里如果有困难可以写信告诉我,如果情况比较紧急也可以打部队电话XXXXX,这是门口门卫亭的电话。
林国栋
1970年X月X日
看完林国栋的信,她觉得,这是一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不得不说,原主的眼光很好。她对林国栋素未谋面,仅凭原主的记忆判断不出林国栋的性格和品行。实在是原主对林国栋的记忆几乎没有,总结就是三个字:工具人。
但这封信成功的勾勒出了林国栋这个人,一个会给妻子自动加生活费的男人,必须是个好男人。要知道有很多男人,自己赚钱不行,却还要怪女人太会花钱。
还有一点,也让宁书很欣赏的林国栋,他没有看不起全职带娃的妻子,反而觉得妻子辛苦。这是一种非常良好的品德。她在网络上看到很多女同志在吐槽自家男人,男人说女人那么舒服每天在家也就带娃,而他每天辛辛苦苦的上班挣钱……可是他完全不体谅妻子全职带娃付出的心血。
最后,还让宁书欣赏林国栋的地方是,他知道自行车难买,所以提前安排好购买途径,并且还附上了买自行车的钱。给钱给票又有责任心的男人。
当然了,宁书也只是欣赏林国栋的为人处世,至于她和林国栋之间的事情,她不做考虑。想那么远干什么?
“一宝,你看着弟弟们,我回家一趟。”宁书和一宝打了招呼,身上的信和汇款单得拿回家,下午不上工了,去镇上的邮政局给那位县政府上班的孟杰同学打电话。
林国栋能提起对方,说明两人的关系一定很好,但不管怎么说,如果经过孟杰的关系买了自行车,这个人情还得欠下。林国栋是因为她欠下的人情,所以这个人情她会记着
“我知道了娘,我会看着二宝和三宝的。”一宝看得出娘的心情很好,又是爹写信来了,所以娘明天要去县城了吧?
一宝知
道,每次爹写信来了,娘第二天就要去县城了。一宝有些好奇县城,作为一个没有出过村的小朋友,他也是有远大的理想的,他就想去供销社看看,听庄小胖说,供销社是个非常厉害的地方。
一宝不敢问娘,能不能带他去看,他也不难过,等他长大了,认识路了,自己就可以去了。
这一带的人看到宁书回家了,眼里羡慕心里酸,肯定是国栋又给她寄钱了,这宁知青啊,就是命好。
尤其是之前怀疑她没钱才来上工的人,心里更加不得劲了,这不,人家的钱袋子来了。
宁书自然不知道大家的想法,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她回到家把信和汇款单藏好,又冲冲来上工了。
“娘,你看我捡的田螺。”二宝得意的炫耀,“娘,我厉害吗?”
宁书看着他在阳光下灿烂的笑容,也会心的笑了:“厉害。”她养了三个宝二十多天了,他们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
原本每个宝全身上下没几两肉,现在不敢说他们长了很多肉,但是肉眼可见的身上长肉了,脸上的气色也非常的好。
难怪说增肥容易减肥难。
听到娘的夸夸,二宝哼哼唧唧的,更加卖力的捡田螺了。
晴朗的天空下,老百姓们都在卖力的收稻谷,他们的身后或多或少都有很多的小朋友,有的捡稻穗、有的捡田螺,一派的欣欣向荣。
终于,一声嘹亮的哨子声结束了大家一上午的忙碌。
“下工了……”
“终于下工了……”
“可算是累死我了。”
“我的老腰哟。”
“也不知道小兔崽子们捡了多好稻穗了。”
“晚上可以吃田螺了,好久没吃肉了。”
大家一边聊天,一边欢快的走着。田螺是这个金秋里,大家最喜欢的食物了。简单一点的做法,直接用水煮,然后放些盐,相比于吃不到肉来说,这也是一道美味佳肴了。
宁书一手拎着二宝的小篮子,一手牵着二宝来到岸上。看到已经在席子上睡着的三宝,和没精打采的一宝,她笑道:“一宝看着弟弟辛苦了,中午给你奖励哦。”
“娘,我呢我呢?”二宝是个会为自己争取福利的崽崽。
“你捡田螺也辛苦了,和哥哥一样有奖励。”宁书自然不会忘了他。说着,她又抱起三宝,“我先去做饭了,你们慢慢走。”
一宝:“哎。”
二宝:“娘,我们也能走很快的。”
中午的锄具是不用还的,直接拿回家,因为下午还要用。虽然宁书下午不准备来了,但因为中午不用还锄具,所以她把镰刀拿回家了。
一到家里,她把三宝放床上,自己马上去做饭。
大中午的,忙了一个上午,肚子饿的呱呱叫了。这会儿是真的不想做饭做菜了,所以她也没有做饭。把还有剩下的年糕拿出来,又拿出排骨,准备做排骨烧年糕。
排骨其实挺脏的,需要用热水洗。
用热水洗排骨挺简单,先把排骨用冷水洗一遍,然后冷水下锅,到水沸腾之后,肉眼看不见生肉了,再拿出来,那个时候排骨里的血水等脏东西也会被煮出来了。
之后再用温水把排骨冲干净。
洗好后,开始红烧排骨。红烧排骨的时候,宁书剩了一块有肥肉的排骨出来,这块排骨放进竹筒里,然后又放了一把洗干净的米和冷水进去,之后把竹筒盖紧,放进灶头下面烧的火红的木炭里,开始给三宝做竹筒饭了。
竹筒是宁书拜托林父做的,她一说,林父就知道怎么做了。
“娘……”
“娘,我们回来了。”
宁书这边竹筒饭才放进灶头里,两个宝就拎着小篮子,抬着竹席回来了。
“怎么才回来啊?路上有发生什么事情吗?”宁书觉得两个宝走路再慢,也不至于和她相差这么久。
“娘,我们看别人打架呢。”二宝嘴快的道。
“嗯。”一宝点点头。
“看打架的时候要走远一点,小心被人打到。”宁书就怕两个宝凑到最前面。
“知道了呢。娘,你知道是谁在打架吗?”二宝还装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宁书:“……我不知道啊,请聪明的林二宝同志告诉我可以吗?”看样子是他们认得的人。
“可以哒可以哒。”他可是聪明的林二宝啊,“是给我们糖的知青姐姐哦。”
宁书一愣,有些意外。那个女知青长得挺清秀的,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不像是能打架的人啊。“快说快说,她和谁打架啊?”宁书好奇死了。
“和大队长爷爷家的叔叔哟。”二宝道。
啊?
女人和男人打架?
这出戏有点不可思议啊。
一宝很想给弟弟一个白眼,再看娘一脸愣住的样子,他叹气的解释:“是知青姐姐和另一个姐姐打架,然后振兴叔叔在拉人。”林振兴,大队长的小儿子。
这是两个女的为一个男的打架?三角恋?
宁书体内的八卦因子在疯狂的滋长。没办法,穿越至今,忙着挖野菜,一向是别人八卦中心的她,第一次听到八卦,能不激动吗?这没有科技的年代,再不八卦,就不是人了。“然后呢?打的怎么样了?”
“然后振兴叔叔把他们拉开了,他带着给糖的知青姐姐走了。”一宝道。
“没有了?”宁书没有听到刺激的事情,有点惋惜。
“有哦。”二宝举起小手手,“那个姐姐骂给糖的知青姐姐是狐狸精,娘,狐狸精是什么意思啊?”
宁书:“……狐狸精……指的是很好看很漂亮的姑娘。”
二宝眼珠子一转:“娘,那你也是狐狸精啊,你比给糖的知青姐姐还要好看。”
宁书:“……”我谢谢你嘞。
不知道他娘心里所想的二宝还美滋滋的,他觉得他娘是整个大队里的狐狸精里,最好看的狐狸精。
宁书如果知道他
此时心里的想法,估计会把他的裤子脱了,然后狠狠打他的小屁股。一顿竹笋炒肉都是轻的。她看二宝手脚都泥,又去打了井水:“你们把自己洗一洗,待会儿可以吃饭了。”打好井水之后,还把井盖盖上。
“娘,中午吃什么啊?”一宝好奇的问。
“排骨炒年糕。”
一听有肉肉吃,两个宝洗手的动作都快了。
排骨炒年糕的排骨要炖的软糯一点才好吃,所以还需要时间,宁书趁机去割了小白菜,和年糕一起洗好切好。
然后想着给两个宝什么奖励。
她其实很喜欢一边吃炒年糕一边喝饮料,APP里存着的饮料有椰青和北冰洋汽水。之前因为有水果吃,所以她一直没有把这个拿出来。主要是椰青买了6个,保质期比较短,所以拿出来得每天吃。而北冰洋汽水是耐放的,虽然买了10瓶,但拿出来放着也没事。
拿什么呢?
她想喝椰汁。
反正今天要去镇上,就把椰青拿出来吧,顺便看看张敏要不要买。她除了给两个宝买牙膏牙刷的时候去过镇上,都隔了半个多月没去了。之前也是假装去镇上,为了肉等食物有出处,实际上没走到镇上就回来了。
不过和张敏说好的豆腐乳恐怕不能给她了。之前多买的四瓶她决定寄给林国栋。看在这个男人把自行车安排的妥妥当当,又给家里提高了开销的份上。
只是,寄到部队的东西还要分一些给战友,那么四瓶豆腐乳就显得有些少了。可包裹寄过去要七八天,并不是什么都能寄的。
要耐放的。
突然,宁书想到了田螺肉。现在田螺多,用酒酿做腌田螺肉,不仅香,味道还好,且耐放。很适合。
APP里还有两包大烤目鱼,这个大烤目鱼是烤熟了之后再晒干,要吃的时候切蒸一蒸就行,味道非常的棒。每个重有一斤。
看在他给钱又给票的份上,她也愿意多拿一点东西寄过去。
心里盘算着,宁书把椰青取了出来,然后开始用菜刀切出一个口子。她切了两个椰青,一个椰青虽然有900克,可那是整个,去掉壳,把里面的椰汁倒出来,大概也就300克左右了,她一个人一个都不够喝的。
所以她喝一个,两个宝喝一个。
炒好年糕,倒好椰汁,宁书又把竹筒拿出来,她用布包着竹筒盖,拧开一看,一股香气传出,但是竹筒粥还差点气候,于是把竹筒放在热水里烧。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之后,她朝着外面喊道:“一宝二宝,叫醒三宝吃饭了。”
“来啦……”
两个宝的速度很快,宁书才把吃的都端上饭桌,他们已经一左一右牵着三宝来了。
刚刚睡醒的三宝头上几根呆毛翘起,小手揉着眼睛还在梦游。
“三宝吃饭饭啦。”宁书过去,把他抱到儿童座椅上,然后拿来木碗和木勺,从自己的大碗里倒出一点点的椰汁到木碗里,就一点点,三分之一木碗的量。“三宝,这是甜甜的,自己
喝哦。”
他的竹筒粥太烫了,得在冷水里泡一会儿。
“娘,这是什么啊?”二宝看着自己和哥哥也有一碗,好奇的问。
“这是一种果子里面的汁,前两天挖野菜的时候看见的,忘记拿出来了。”宁书随口扯了一个借口。好在原主留下的影响力,孩子们从来不翻厨房的东西,所以家里有什么吃的他们都不知道。
所以,宁书拿什么他们吃什么。
一宝闻了闻:“好香,和牛奶一样香,但是又不一样的味道。”
一宝二宝没有怀疑宁书的话,一是山上野果子多,有些野果子里面确实有汁。二是宁书这个身份让他们对她有着天然的信任。
即便是宁书刚来的时候,他们嚷着要向爹告状,可是对于宁书给他们吃的东西,他们从来不会怀疑这东西好不好吃,是哪里来的。
“甜的。”二宝已经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
三宝虽然还不太会自己吃饭,但是已经知道怎么用木勺子和木碗吃饭了,他小手抓起小木勺,在木碗里淘啊淘的,小木勺拿的歪歪的,上面只有半勺子椰汁,他慢吞吞的塞进嘴巴里。然后:“好吃。”三宝的眼睛瞪大了,这个像凉白开一样的东西,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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