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2/2)
“玩半天饿了?”林简伸手挠了挠它下巴说,“给你喂吃的?”
皮蛋一双大眼睛霎时亮了亮。
“不用。”不成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沈恪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地上的狗儿子,冷漠嘱咐道,“一天只喂它一次,别多给。”
皮蛋惶恐地看向林简,一脸哀怨苦相。
林简接收到信号,轻轻“嘶”了一声,试探道:“那它……”
“它撒娇也没用。”沈恪用脚尖轻轻踢了一下皮蛋的屁股,“老演员了,别惯着它。”
斩钉截铁,冷脸无情。
“……好吧。”
狗生沧桑如此——皮蛋低低“嗷呜”一声,前爪垫着脑袋,趴下自闭了。
“……那你呢?”林简忽然福至心灵,看了一眼对面墙上的钟表,转头问沈恪,“这个时间了,你晚饭……”
林简声音中带着几分含糊的犹豫,若是不熟悉的人乍然一听,几乎拿不准他是在留人还是在赶人,但沈恪从来不在“不熟悉”的范围内。
听他这样问,沈恪哑然失笑,嗓音温沉又好听:“你这是问完了狗,才想起我了么?”
“……”林简眼角跳了跳,不再绕弯子,直接冷声问,“吃不吃饭?”
“你做么?”沈恪还是笑着,说,“你做就吃。”
“……”不然呢,林简心说,不是我做难道还是你,你会么?
毕竟是当年被沈恪一盆“长寿面”吃出了心理阴影的人,林简不再跟他废话,起身往小厨房走去。
沈恪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听不远处的那个人开冰箱翻找食材,过一会儿厨房的水龙头打开,潺潺水流声传来,又过不久,他便听见林简利落干脆的切菜声响。
这一幕有几分似曾相识的味道。
很多年前,他们之间出现过无数个这样的场景片段,林简晚上放学先他一步回到家,可能会在书房刷题,又或者练字或是干脆翻看闲书,等再晚一点沈恪回来,他总会从二楼走下来,站在楼梯转弯处,说上一句“回来了,这么晚?”
那个时候的少年脸色总是不太好看,像是无声嫌弃他数年如一日的晚归,但每每走到他面前,即便冷着脸,下一句一定会问:“吃饭了吗?”
若是沈恪吃过了,他便不再多言,同沈恪随便聊几句有的没的,转头又去做自己的事。而若是沈恪说还没有——
() 那不过半个小时,一份少年人亲手做好的简单晚餐,就会摆到餐厅的圆桌上。
有时候可能是一盅鲜粥两份小菜,有时候是一碗汤面加个鸡蛋,若是时间来得及的话,他还会在餐桌上看见现包的手工小馄饨,淋着热油浇过的脆绿葱花,汤汁鲜美,皮薄馅大。
沈恪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海二鲜,虾肉无需太多,但木耳丁一定要细脆的那种,也不知道林简是怎么知道的。
当时只觉得的这个孩子面冷心热,虽然从不会说好听的话,但实际上贴心又懂事,是个把惦念和记挂放在心里的。
再往后,数十载时光悄然流逝,沈恪独自回溯时才后知后觉——
林简留给他的,不单单是那一盏等待他晚归而亮的灯,也不是每一次慰藉倦意的晚餐。
那是关于陪伴,最无声却最具象的表达。
这么多年过去,林简做饭的速度和水平不退反进,他将所有菜码备好,从橱柜里把不粘锅拿出来,点火热锅的时候,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走过来。
沈恪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站在料理台前那道清隽修长的背影,问:“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么?”
“没有。”林简伸手悬在不粘锅口上方,感受了一下油温,头也不回地说,“要炒菜了,出去等。”
“嗯,你炒你的。”沈恪倚在门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将备菜倒进锅中,在骤然响起的“滋啦”声中说,“我就在这待着吧,不给你添乱。”
林简做菜不爱用铲子,他径直端起锅把,颠了几次,等锅内所有的菜滚过几番全部受热均匀后,才抽空回头看了沈恪一眼,顿了顿,说:“随便你。”而后又转过身不再理人了。
此时窗外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北方的秋天即便到了晚上也是天幕高悬,月光皎洁又清亮,从十六层望出去,天际一片旷远深邃。
窗外是静谧如水的月夜,窗内却是浓浓的人间烟火。
抽油烟机发出细小的嗡鸣声,流理台上的电压力锅已经是保温状态,而林简端着炒锅将最后一个菜倒进盘子里,一转身就愣了一下:“……你还在啊?”
身后长久无声,他还以为沈恪已经回到客厅了。
“一直在呢。”沈恪笑笑,此时抬脚走进厨房,从一料理台上的消毒碗柜中拿出碗筷,煞有介事地说,“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只等吃吧。”
厨房面积原本就不大,此时站了两个大高个儿,更显得拥挤逼仄,沈恪拿好碗筷,转过身时,两人之间相距不过咫尺,那点儿距离聊胜于无。
很明显的,在面对面视线相撞的这一瞬间,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怔了一下。
太近了。
林简愣过之后最快反应过来,微微错开眼神,往旁边侧身避了一步,打开水龙头:“公寓没有洗碗机,我把锅刷一下就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如常,嗓音平静,但沈恪还是微微蹙了一下眉。
还是与曾经不一样的。
若是换做
数年前,林简一定会冷着眉眼嫌弃他挡路,然后再略带不耐地嘟囔一句:“净添乱。”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第一时间错开呼吸相闻的距离。
“好。”沈恪在心底无声叹了口气,端着碗筷走出厨房。
二菜一汤,主食是白米饭,林简的手艺数十年如一日的精湛。
直到沈恪起身去盛饭后的第二碗汤时,林简终于忍不住出声,狐疑地看着他问:“你……现在胃口这么好?”
沈恪端碗喝汤,没用勺子,听到他这样问,汤碗的边沿就挡住了一点弯起来的眼角,他坦诚道:“还可以吧……大概是太久没尝过你的手艺,所以没忍住贪量了。”
林简愣了一下,而后放下手里的瓷碗,起身就要去拿沈恪面前原本用来盛饭的那只碗,沉声说:“还要吗,再去给你盛点?”
“……哎。”沈恪不由格了一下他已经伸到面前的手,失笑道,“那也不至于,还能吃一顿顶二天的么。”
“……行。”
他们吃晚饭的时候,皮蛋就围着餐桌打转,企图用卖萌装乖扮可怜博得几分同情,没想到林简倒戈得如此之彻底,就在它蹲在自己脚边,用一双无辜的亮眼盯着他时,非常干脆地通知狗:“别晃悠了,刚没听见对面那人怎么说的,不能惯着你,所以撒娇没用。”
皮蛋:“……”
一个两个的,都是后爹。
对面的人很轻地笑了一声。
吃过晚饭,沈恪非常自觉地收拾了碗筷,要去洗碗。
林简阻拦不够及时,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站在了水池前,开水挤洗涤剂了。
沈恪个子太高,厨房的小水池高度显然不够,所以整个过程,他都保持着微微躬身探腰的姿势,尽量避免水花溅到料理台上。
然而即便是旁人做起来略显憋屈的姿态,换到他这里,一样显得从容又疏懒。
林简就站在离厨房门口不远的位置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恰好能看见沈恪长身玉立的身影和侧脸的轮廓。
想当年,可以称得上一句“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甚至连洗碗机都没怎么用过的人,现在竟然会站在小厨房里,手动刷碗了。
这大概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时间改变一切”吧。
林简无声地盯了片刻,收敛眸光,默默舒了口气。
那就这样吧。
这样也很好。
虽然重逢难以预料且不在计划内,但……总归又让他见到了这个人。
而且在经历了五年前那段撕扯剧痛的过往后,他们此时还能一如曾经那样,平和地相处于同一屋檐下,点滴细节处,还能流露出彼时温馨默契的剪影,沈恪待他也一如从前般真切亲近,对于林简而言,已经是可望而不可求的结果了。
哪怕……他依旧只当他是家人,也无妨。
那他就妥帖地维持着这份“家人”的人设。
所以多余的话,再多的心迹,就无论如何不能再表现出来,哪怕只是一点。
他不想再如五年前那样,看见那个人独自困顿怅然的神情了。
那么,他的那些盘根繁复又绵延难断的情感,最好妥帖收敛,悉心藏好,不在他面前泄露分毫。
想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事。
都与沈恪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