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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大家看来都是已经熟稔到甚至行程一个流程的事情,但对一直没有参加社团的马书南来说,还是第一次感受。
大家从是一个整体,到后来短时间的慢慢分散,然后又是一个整体。
这让他觉得自己想到了什么,但是又想不太明白。
这时,给小南吹了一遍自己练习的两只老虎的小家伙抬头问:“小南,你喜欢学乐器吗?”
马书南原本想点头,因为楸楸也在学。
但是他又不想撒谎骗小伙伴,只能试着用在他看来两全其美的方式回答道:“我可以来学。”
谁知坐在他对面的孩子摇摇头,“但是小南你不喜欢呀。大家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语气中是一派的理所当然。
大家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
这句话像是一个小闪电,在男孩的脑中轻轻电了一下。
都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事情吗?
坐在那里的唐楸闻言再次点了点头,顺带举出实例,试图证明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佳佳很喜欢弹钢琴,她就弹的特别好。小辉喜欢机器人,他到机器人社团,就很开心。”
小家伙举了两个例子。
课外兴趣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在喜欢的前提下,要么变得很厉害,要么变得很开心。
如果都没有的话,就会变得很辛苦。
脑海中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马书南终于抓住了那一点点的思绪线头,主动提问:“所以,其实只要相互喜欢、在意,没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也没关系对不对?”
大家依旧可以是很要好的好朋友。
“嗯!”
迎着对面小朋友的目光,男孩也轻松的笑了。
并且开始在心里想,那反过来的话,是不是可以证明,只有不够喜欢,不够在意,才可以在明明其中一方已经在努力靠近的情况下,依旧不能变成很要好的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呢?
如果这样的结论出在楸楸身上,他不会很在意的。
因为他本身和楸楸就没有任何联系,只是因为他们碰巧在了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碰巧他很想靠近那个漂亮的小朋友,所以才会那么努力。
努力是他的事情,因为是他想要和楸楸成为朋友。
如果最后没有得到回应,虽然会失落,但是他也不会怪楸楸。
因为楸楸有拒绝和别人当朋友的权利。
但是这个结论出现在父亲身上,不可以。
父亲本来就该爱孩子。
他必须爱。
因为他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带到了这个世界上。
但他的爸爸,从来只在嘴上爱他。
他说让他乖点,自己努力工作是为了他,他说如果没有他努力工作,他哪里来的照顾他的保姆,他说为了不让他缺少父亲的陪伴,他甚至在事业最关键的时候,出国都把他带在身边。
可……
男孩忽然想到自己在一本书上偶然看到的一句话:没有被感受到的爱,都不能准确的被叫做‘爱’。
爷爷奶奶很好啊。
哪怕只是和爷爷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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