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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时,她深吸一口气,终于下定决心。

    不就是十五块吗?

    咬咬牙就节省下来了!

    “同志,这是钱。”她直接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了现金,零零散散的数了十五块,一股脑全部递给了沈美云。

    沈美云有些诧异,她没想到自己的第一单货竟然卖的这般顺利,她还以为要费口舌呢。

    她笑了笑,把自己手上的手表褪下去,戴在对方手上,还不忘把口袋里面的一板黑色的一字发夹一起送给她。

    “哝,都在这里了,收好呀。”

    她不像是生意人,倒像是邻家的姐姐妹妹,这让那个女同志也有些奇怪,在戴好后,她炫耀的晃了一圈,这才问道,“同志,你怎么做这个呀?”

    这年头能坐得起卧铺的,基本上都是在单位身居要职的,不然出差的时候,也不会买得起卧铺了。

    在人家看来,做个体户是最为丢人的。

    她看沈美云生得漂亮,一身气质也不像是普通人。

    沈美云笑了笑,“赚钱不分贵贱,想来尝试一下。”

    其实,她早都做过销售了,无非是之前是卖猪,如今卖的是这些小物件,只是商品不一样,但是本质却是一样的。

    都是卖货。

    对方听了觉得惋惜,“你还有其他的东西吗?”虽然心疼,但是该买还是买。

    沈美云又拿了口琴,层压皮带,头花,以及蝴蝶发夹出来。

    对方看到口琴眼睛立马亮了下,“你还有这个?”

    她之前在单位看到宣传科的干事有一个,每天拿着口琴垂奏,别提多洋气了。

    不少人都羡慕呢。

    她拿起来口琴细细的摩挲起来,“这个你怎么卖的?”

    沈美云,“二十二。”她本来想喊价二十的,但是转念一想,要给人还价的余地。

    于是都喊了两块钱。

    “二十二?”对方显然是震惊的,“你确定?”她之前在单位的时候听过人家说,一个口琴花了三四十块,几乎是快一个月的工资了。

    沈美云这才二十二。

    这都差了一半去了。

    沈美云觊着她的神色,大概猜到了一些,“我是进货价呀,而且你还是我第一个开张的客户,我自然不能给你喊高价,我卖你二十二块,我就挣你两块钱。”

    “完全就是当路费了。”

    对方一听,“那你真实在。”

    沈美云,“……”她看着对方欢欢喜喜的给了二十二块买了口琴,她恍恍惚惚的离开。

    她怀疑自己有当奸商的潜力。

    一个口琴,一个电子手表,一板黑色一字发夹。

    加起来成本三五块,她卖了三十五块出去,赚了快十倍了。

    她从那个卧铺车厢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当倒爷真他妈的赚钱啊。

    难怪八十年代下海的人,富了一大批人。

    感情赚在这里。

    有了开张大吉后,接下来沈美云在售卖东西的时候,简直是一路顺利,只跑了一趟,带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部卖完了。

    入账两百两百八十大洋。

    这不比上班赚钱啊。

    等沈美云折回他们卧铺车厢的时候,金六子和姚志英还没回来,沈美云拿着钱盘算着,中午可以在车上吃顿好的了。

    之前他们为了进货,几乎是把手里的钱给榨干净了,只留下了一个买票钱,至于吃食,买的烧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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