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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冬至很无语地看着它,“要不要给你戴朵花?”
庄洲笑着说:“七伯给黑糖准备了不少衣服,以前我嫌它打扮出来怪模怪样的,都没给它穿。里面应该有礼服,赶紧找出来让人修改一下。”
凌冬至想象了一下黑糖穿着礼服的小模样,忍不住也笑了,“给它礼服口袋上也别一束小花球。”
算了,小孩子爱粘人,又喜欢出出小风头就随它去好了。反正都是亲友,就算它有什么冒失的地方,也没谁真去跟它计较。
“那赶紧的,去找它的衣服吧。”两个人趁着策划人还没打完电话,猫着腰跑了。后面跟着一条乐颠颠的大狗。
黑糖的小礼服也是黑色的,跟他的爹地们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家三口的亲子装,连胸口的花束都一模一样。尤其它站在两个男人中间的样子,小表情居然出人意表的严肃,脖子微微扬着,活像一个正要上台领奖的运动冠军。
“这货实在是太抢镜了。”凌冬至悄悄跟庄洲嘀咕,心说还好有它在里面打岔,要不然自己该有多紧张呢。
庄洲笑着说:“它是想证明自己还是很重要的。”
凌冬至磨了磨牙,“对,它想证明后妈进门了它爹地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它。”所以它拐弯抹角的提出要求,期待它爹地毫不犹豫的满足它,进而从中得到被肯定的满足感。
因为有了黑糖的加入,两位新人一左一右进场的模式被策划人临时做了改动。黑糖会和他们一起出场,并且在整个婚礼的过程中一直站在他们之间。
这个安排让黑糖兴奋到不行。
它多重要啊,它就知道!
音乐奏响的时候,最先走上红毯的是盛装的……黑糖。它迎着宾客们的注视和善意的笑声昂首挺胸的走在最前面,毛茸茸的脖子上系着一条漂亮的丝带,下面坠着一个小口袋,随着它的步伐晃来晃去,里面装着“整个婚礼上最最重要的东西。”
这是它爹地摸着它的脑袋告诉它的。
它的两位爹地手拉着手走在它的身后,一起穿过长长的红毯,停在了缀满百合花的拱门下面。
丰神俊朗的青年穿着同样款式的黑色礼服,并肩站在一起的画面和谐而美好。
凌妈靠在凌爸的肩头,不知怎么竟然湿了眼眶。凌爸揽住老伴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心头也是百感交集。
另一侧,庄老爷子瞟了一眼程安妮和庄城言握在一起的手,轻轻叹了口气,把视线投向了拱门下面的青年身上。儿孙都大了,他们的生活还是自己去张罗吧,他一个老人家还是不要操那么多心好了。
主婚人问庄洲,“请问庄先生你愿意与凌先生结婚吗?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者贫穷,始终爱他像爱你自己一样,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庄洲颌首,“我愿意。”
“我也愿意。”黑糖仰着脖子嗷呜嗷呜叫唤,“每天都给我肉肉吃!陪着我玩,拥抱我,直至永远……嗷呜,永远是个什么意思……”
凌冬至抽了抽嘴角。
主婚人又问凌冬至,“请问凌先生你愿意与庄先生结婚吗?无论健康或疾病,快乐或是忧虑,始终珍惜他,忠实于他,直至永远?”
凌冬至心头微微一热,“我愿意。”
黑糖继续补充誓词,“不能虐待我!不许趁着爹地不在家就克扣我的零食!不许三天两头给我洗澡!偷吃肉肉被发现的时候不许拿勺子敲我的脑袋……我就愿意。”
凌冬至满头黑线。
庄洲弯下腰从黑糖脖子上取下戒指盒,黑糖还不放心地叮嘱他,“绝对不能娶了后妈就忘记了儿子的重要性啊,爹地!”
凌冬至瞟一眼闷头笑个不停的慕容兄弟,忽然觉得十分庆幸。幸好大家什么也听不懂,要是大家都听懂了……这日子可就真心没法过了!
庄洲拿出戒指戴在凌冬至的手指上,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凌冬至心头骤然涌起一股热潮,他眨了眨眼,从盒子里取出戒指的时候,手指竟不由自主的有些发抖。
庄洲拥抱着他,轻轻低下头抵住他的额头,“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凌冬至抬起头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是的,一家人。”
黑糖死乞白赖地挤进两个人之间,“还有我,还有我!”
庄洲,“……”
凌冬至,“……”
“还有你。”庄洲弯下腰抱住它的脖子亲了亲,这一次他竟然奇迹般的领会了它的话,“咱们本来就是一家人。”
黑糖得意地蹭蹭他,又拿爪子去拨拉凌冬至。
凌冬至摸摸它的脑袋,笑着叹气,“我们是一家人。我会给你肉吃,陪你玩,拥抱你,直到永远。永远的意思就是:每一天我们都会这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