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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击爆头,脑核破裂,腐烂的身体迅速软到,化成了一滩血水。
时卿完全呆住了,紧接着就被巨大的喜悦包围,他没有进入到丧尸的脑袋,没有被恶心的脑浆包围!天啊,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整个人生都瞬间明媚了!
他快速扫描,一眼看到了不远处持枪而立的男人,纯黑色作战服,手套,腰带,重皮靴,一身装备极其实用干练,再加上身姿卓然,更是添了十分的气度。视线上移,硬朗的面孔虽然完全陌生,但却英俊帅气。
时卿正在疑惑着此人是谁,却在对上那双黑眸之后,明白了。
秦漠,是秦漠!
秦漠看了他一眼,就移开视线,侧身,抬手,啪啪啪三枪,快精准的将李肃身边的丧尸清空。
而后他大步走过去,靠近李肃后伸出手冷然道:“给我。”
李肃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心里只想骂娘,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战斗还在继续,丧尸层出不穷,李肃不做理会,刚想转身离开,沙漠之鹰却贴在了他脑门上。
卧槽!这他妈的是犯哪门子神经病?李肃停下脚步,到嘴的话刚想咆哮出来,却在对上秦漠的目光之后倏然停下。
李肃在生死中战斗了数十年,对于死亡的感知无比敏锐,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充满了杀意,无血无情,执着狠戾,只要他稍微反抗,对方绝对会扣下扳机。
“给你。”他交出了匕首,却故意握紧了手柄,将刀刃向着秦漠。
秦漠不为所动,他毫不犹豫的握紧了刀刃,锋利的刃口将掌心割破,鲜红的血液从手腕处滴落,但他却丝毫不觉,几乎是用抢的姿态,将匕首夺了过去。
而后,他甚至没有换手改握刀柄,更没有将匕首收进包裹,只是这样握着,和他的血液紧紧的搅在一起,密不可分。而他另一只手却握紧手枪,抬手,射击,快、狠、准,精妙的枪法让人赞叹,而且他身体的协调力也非常好,移动迅速,闪躲敏捷,总能抓准要点,再加上站位精确,甚至做到了一枪爆掉三个丧尸。
李肃看懵了,半响才回过神,他啐了一口:“他妈的神经病。”而后从腿部掏出另一把匕首,扑向了断胳膊少腿的不死怪物。
战斗持续了三个小时,他们总算灭掉了此地的丧尸,躲进了一个废弃的食品冷冻库,稍作休整。
这都不知道是第多少次战斗了,最初的三十人小队也只剩下七个人,冷林是完好无伤的,剩下的六个人,三名士兵,三名佣兵,倒是匀称。
虽然他们相看两生厌,但如今经历了这么多生死,彼此也能配合迁就,毕竟谁都不想再有生命牺牲。
李肃不由的看了秦漠一眼,佣兵坐在墙边,手枪已经收位,但他却仍旧握着那把匕首,修长的手指在锋利的刀刃上抚摸,那姿态总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就像是贪婪之徒遇上了倾世财宝;色鬼淫魔碰到了绝代佳人,那露骨的独占欲沾染若揭……李肃被自己的想法给恶心了一把,在心里骂了句神经病才转开视线。
秦漠和李肃的冲突,时卿都看在眼里。秦漠将他从水深火热的脑浆世界拯救出来,让他无比开心,简直就要欢呼庆幸了,也正因为这样,他不自觉地对秦漠就亲近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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