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章 村中琐事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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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苗家兄弟原以为沈青会把剩下的半头野猪给他们,谁知沈青却让他们另拉一整头走:“虽然不打算自家卖了,但我娘在村里也有些交好的人家。若是燕子姨、李叔么他们想买,就从这半头上面出。”

    这就不算卖肉了,价格不为着赚钱,半卖半送的主要是让苗氏拿着做人情。

    苗兴搓着手:“这一整头都给俺们?也太贵重了,俺们也吃不了这些啊。”他心里正经挺犹豫:要说他不想要一整头猪吧,那是假话。青哥儿现在可是有十四头猪,那么多,给俩舅舅漏一头也不算什么。

    没看他给吴桂香和连二婶都是四分之一头吗?自己这是亲舅舅,比她们多的些不也是应该?

    可另一方面,这一头野猪的价格也太贵了!时下猪肉价格,上好的带四指肥膘的,得二十文一斤——如今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那肉越是肥,越是价贵。

    瘦的和排骨反倒便宜些,却也要十几文钱。这野猪身上没什么肥肉,便都按十五文一斤算,四百斤的野猪刨去皮毛内脏猪血甚至猪头、蹄子,少说也能出二百五十斤的肉。

    时下一贯钱是一千文,一两银子则是一千五百文,这一头猪单那一身肉就值二两多三两银子。

    之前沈青和苗氏回来,拿一条猪腿,拿两块料子,那就已经是很重的礼了!谁家出了门的姑娘能给娘家送二三两银子的东西啊?都是平头老百姓,又不是嫁了高门回头接济穷亲戚,哪个娘家又好意思收出了门的姑娘这么重的礼,不得让乡亲四邻吐沫星子淹死!

    沈青道:“吃不完就熏成腊肉,腌成咸肉,慢慢吃。或者拿去卖了也行,总归这头猪给你们了,你们自己看着处理。之前我娘和离的时候,村里不是好些人过来帮忙,舅舅实在觉得多了,给人家一人割个三五斤的,拿去谢谢他们,再给我两个舅母娘家也送上一些。”

    沈青也听苗氏说了刘月娥和李艳子拿了钱出来的事情,在自家有余力的情况下,多照拂些亲戚也不是啥大事儿。主要刘月娥和李艳子的这行为,也说明了人家是真心待他们的,不是那等计较难缠的。

    苗兴却仍道:“不是这么个事儿啊。”

    沈青其实知道他的顾虑,便安抚道:“舅舅别只当这是白送给你们的,今天一天,舅舅们和表哥表弟也出了不少力气,十几头野猪从山上抬下来,这要是请村里人帮忙,得给人家多少钱?还欠了他们人情。再者这些野猪要拿去县城卖,我们娘俩是两眼一抹黑,石渠村谁在县城酒楼当账房,谁和肉铺子的关系好,我们哪里知道,不都得舅舅们操心帮着我们娘俩跑关系?谁要是乱说嘴,舅舅就告诉他们,你们拿的这是辛苦钱!”

    其实要按沈青的想法,出来门子的女子和哥儿不能往娘家拿贵重东西,归根结底是世人认为,女子和哥儿本身并没有财产,哪怕这女子和哥儿一样下地干活,一样纺织刺绣挣钱,只因她们嫁到了夫家,是夫家的人了,这财产就一样就是夫家的财产。

    而她们往娘家送东西(),也就变成了拿夫家的东西去补贴娘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有胳膊肘往外拐之嫌。

    且不说这种世情对或不对,苗氏如今都没夫家了,沈青也没成亲。亘在这中间的那个“夫家”都不存在了,怎么他们还要遵循着这种规矩啊?

    家中的财产就是他们娘俩儿的,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想给多少就给多好,谁能管得了他们!

    并且,沈青之后肯定要带擎他们发财,每次都这么小心翼翼推三阻四还不够麻烦呢,沈青希望他们能慢慢适应,别总觉得东西多,不敢要。

    这样想着,沈青又玩笑道:“要还嫌多,我们娘俩初二回去就不拿礼了,只空着两只手上门去大吃大喝,也省的拎着大包小包还要受累,只当这猪是提前给了年礼。”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苗氏又在旁边劝着,苗兴和苗旺对视一眼,最终还是答应下来:“成,那这卖野猪的事儿就包在我们两个身上,肯定不能让你们亏了!”

    他们两个都是为人实在仗义的汉子,决定要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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