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1 章 乖巧(二更合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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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天峰一口一个生煎,仿佛对滚烫汤汁无感,也没有品味食物是否美味的意思,坐得板板正正,带着严格长辈用竹条抽出来的规矩。

    秦追的吃相就随意些,他的吃相不错,没有咂嘴等坏习惯,却很自在,吃得很香。

    即使饭量在六人组之中排倒数第二,也就比罗恩强一点,秦追的饭量也是高于许多同龄人的,他平时又加班又练武,不吃饭根本没体力。

    就这么着,两人一桌吃完了早饭,礼貌道别,秦追叫了辆黄包车回家,还要努力控制自己别在车上睡着,省得被拉到莫名其妙的地方去。

    在早产儿重症监护室守夜是这样的,小娃娃要么哭,要么不舒服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因此医护要对他们倾注更多心力,秦追守着他们时一般就不睡觉了,硬熬。

    至于别在黄包车上睡觉这回事……有一回秦追在车上眯过去,醒来时发现车夫把他往巷子里拉。

    秦追问:“这是去哪?这不是我回家的路。”

    车夫回道:“是小路,走起来更近嘿嘿嘿。”

    秦追:“停下。”

    车夫:“真的,这就是小路。”

    秦追喊了三遍停车,车夫一直在跑,秦追就果断跳车,而车夫回头怒骂,撸着袖子要来抓他,被秦追施展了全套的龙蛇拳。

    因为秦追下手时用了五成功力,车夫被打到五分之四死,最后只好找张二爷平事。

    事后秦追才知道,车夫前进的方向是申城著名的男|女昌|馆,像秦杏游这样的“高等货色”自然有人出高价买,车夫其实是一个帮派的成员,想冒险赚大钱,为了拉到秦追,还特意提前一个月练习怎么拉黄包车。

    哪怕秦追已经是法租界最大医院的主任,哪怕他背后有多方势力愿意卖面子维护他,哪怕他去年只有12岁,还是有色|欲熏心的玩意挥舞着钞票要睡他,甚至不择手段。

    长得好看在乱世之中真是平添了许多生存难度。

    其实秦追很享受在摇摇晃晃的环境里睡觉,总觉得那样会睡得很香,婴儿时期一度抱着“我是宝宝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心态要郎善彦抱着摇,摇到睡着为止,但在车夫的事情后,他就把在车上睡觉的爱好戒了。

    这么一想,秦追摇摇晃晃进屋时,还拉着芍姐说:“做佛跳墙吗?我想多吃几碗饭,把自己吃胖一点。”

    在不妨碍健康的情况下让自己变胖,应该会安全一点吧?

    芍姐只当他是馋了,当即回道:“好,我这就去买菜。”

    秦追强撑着漱口洗脚,把自己捣腾干净了,才一头砸床上睡着,只睡了四小时,就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揉眼睛,白天睡太久的话,晚上就没的睡了,作息颠倒的话就完蛋了。

    “别揉,对视力不好。”菲尼克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今天醒得很晚,昨天熬夜了?”

    秦追惊了下。

    菲尼克斯穿着天鹅绒睡袍、睡裤坐在沙发上,睡袍下没有其他衣物,

    露出一截清晰的锁骨,不远处的唱片机转动着,有清浅的琴声流动,落地窗旁的深蓝窗帘拉开,能看到夜空上悬挂的银月。

    北美的月亮与亚洲的月亮似乎也没什么不同,都是圆圆的,像咬下去甜而不腻的牛乳紫米饼。

    秦追回道:“你不也没睡?”

    菲尼克斯“唔”了一声,端起旁边的蝶形香槟杯品了一口。

    秦追眯起眼睛:“少爷仔,你喝酒?”

    菲尼克斯共享味觉,修长手指转着香槟杯:“没有,是椰子水,今天心口有些燥热,想喝点凉的,就让珍妮给我这个。”

    秦追这才缓和了神色:“所以你才这时候没睡吗?来,我给你看看。”

    菲尼克斯乖乖地伸出舌头给寅寅看,鼻翼间盘绕着清浅好闻的气息,那是弦感知到的寅寅的味道,但寅寅自己从来没有感觉,只有他身边的狗狗、家人,还有和他通感时五感相通的伙伴们会闻到。

    秦追凝神看他的舌苔:“你火气有点旺,但影响不大,我给你讲个故事?”

    他知道很多公案故事,也就是讲古代查案的一些故事,有些还会被改编成戏曲呢。

    菲尼克斯从善如流地爬到床上躺下,秦追重新侧躺下,单手撑额,给菲尼克斯讲《善恶图》,两人还讨论了如何按照现代的北美法律,要如何判《善恶图》中犯法的人。

    其实少爷仔也不是多遵纪守法的人,因为如今的北美有许多城市都颇有哥谭风范,那叫一个冥风淳朴(没打错),到处都是向往银行深处大宝藏的劫匪王,可谓大犯罪时代,在这种环境里,菲尼克斯也是精通美式居合斩的。

    但他的目标却是成为律师,往后想做个税务律师,顺带着照顾家里生意。

    如果能继承泰德叔叔的事业的话……叔叔作为总统的使者前往欧洲,现在一定很忙,菲尼克斯将一只手塞到枕下,脸颊摩挲着发凉的缎面,有些舒适。

    若是寅寅能摸摸他的脸颊该多好,他一定会做美梦的。

    菲尼克斯幽邃的蓝眼凝望着秦追,秦追却没有在其中看到自己的人影,只望见一缕银白月华。

    是啊,因为他在现实的维度里并未存在于北美橡树庄园中,于是菲尼克斯的眼球,也不会倒映出弦中的景象,至始至终,通感家族感知到的都是弦投射在大脑中的景象。

    菲尼克斯睡着了,梦中,他梦到自己叼住了一只雪白纤薄的手,他着迷地看着那只手,舔舐着,然后一口将食指啃下来咀嚼,血肉的滋味如他所想的一样甜美。

    有陌生又熟悉的声音问他,“你想尝尝他的味道,对吗?”

    菲尼克斯被惊醒了,他坐起来,一摸额头,全是冷汗。

    他的睡袍睡裤也湿透了。

    菲尼克斯滑下床去换了衣物,衣橱一边是一面落地镜,他看着镜中面颊发红的自己,神情复杂。

    “我真是上帝的叛徒。”

    如果让寅寅知道他做了这样的梦,他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他了。

    侯盛元午睡起来时(),看到秦追在梅花桩上练功?()?[()]『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问他:“下午两点在这练?你往常不是嫌太阳大么?”

    秦追回道:“我想晒黑一点。”

    “得了吧,你去年夏天带知惠比谁横渡黄浦江更快,结果她没几天晒得和碳一样,你一点没变。”侯盛元挥挥手。

    夏天在室外游泳都晒不黑的人,晒点春天的太阳就能黑了?真是白日做梦。

    接下来几天,二号的情况不太好,它是患者模拟犬,被秦追打开了心脏又缝合,这起实验手术是成功的,但二号却在恢复期间扯开了伤口的缝合线,虽然被秦追及时发现并重新缝合,却出现了伤口感染。

    秦追提取了二号的血液做细菌培养,发现它是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秦追只能试着给它开清火消炎的中药灌下去,再小心护理伤口,七蛇丹也塞了不少,但它还是没挺过去。

    七蛇丹不是万能的,如果有百浪多息这些链球菌特攻药物的话,倒是能救它一命。

    马克院长安慰秦追:“往好处想,至少它不是死于手术失败,而且如果是人类的话,就不会不管不顾地扯开自己的伤口,它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狗狗,对吗?人类患者比它配合度高多了。”

    秦追蹲在二号的尸体前:“是,它什么也不懂。”

    马克院长问道:“所以你要为它举办葬礼吗?我对此绝对没有意见,甚至很乐意出席它的葬礼,再做个十分钟的发言,相信我,我的朋友去世时,我也会这么做的。”

    “不,我会给它火葬,然后把灰撒到水里。黄浦江连着大海,到了海里,它会无比自由。”

    秦追有给二号风光大葬的财力,但仪式只是安慰活人,对已经死掉的狗狗没有任何意义。

    他并不想低落太久,处理完二号的事情,秦追还得琢磨消炎的事情。

    三号状态良好,但它的血型只和二号配得上,也就是说,以后它没有实验价值了,知惠就将三号抱回了家里养着,算是给三号提前退役。

    知惠说:“它的名字叫洪阿三。”

    毛毛和砣砣、以及它们的一胎、二胎合起来共五个洋姓秦,阿三进了知惠家大门,自然得随她姓洪。

    知惠这回获准养狗,也是她和德姬缠磨了许久的结果,娘俩还专门买了笼子,让伤口还没好全的阿三躺着,等它的伤口痊愈了,再让它自由活动。

    然后没过两天,知惠就黑着眼圈过来和秦追商量:“哥,我给阿三改姓秦,你帮我训训它,让它不要每天晚上叫行不行?”

    秦追:“姓就不用改了,你给我点报酬吧。”

    洪阿三在实验室里的时候,就已经和其他狗一起接受过秦追的培训,学会了定点大小便,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让它夜晚不扰民,训比格可是一项大工程,知惠得给秦追买五斤瓜子,他才肯出手帮忙。

    等到阿三伤口恢复,那个狗笼子就只剩下睡觉这一项功能,一般来说,每天阿三会准时起床,在院子里风驰电掣般一通狂奔,然后跳到靠窗的罗

    ()    汉榻上,咬着上面的毯子打滚,之后再在德姬的呼喊中跟去隔壁秦家吃芍姐做的早饭,人吃啥它吃啥,还开始抓耗子了。

    比格的全称是米格鲁猎兔犬,早年陪着人类到处抓兔子,但它们也是会抓耗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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