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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协下令,将秦纵带到斗兽场,与猛兽角斗,并邀文武百官同乐。】

    是杀,还是救,楚霁至今也拿不定主意。

    原书中,他的戏份少得可怜——

    花了300万买官的楚家三少爷。

    存在的唯一意义是佐证朝廷的昏聩。

    楚家的结局自然也可想而知——

    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像上帝的游戏。

    他要这天下,要青史留名,更要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早在今年初,楚霁就做好了打算。放弃在盛京的经营,寻求机会,调任沧州。

    沧州地处北疆,最是穷苦不过的地方了。原书在前期对此着墨寥寥,却真正让楚霁心惊胆寒。

    【宏光六年十二月,大雪,沧州十万黎民受冻而死,尸横遍野。】

    楚霁的视线在庭院中逡巡着,今天的日头明媚极了,带着初夏的温柔暖意,洒在廊檐、枝头、窗柩……

    最后他垂下漆黑的眼眸,落在了自己的双手上。

    只有我能救沧

    州百姓,我必须要去救沧州百姓。

    只是到那时,让他该如何自处?原书中,楚家不过一介皇商,就已然因为钱财,落得个被烧杀掳掠殆尽的结局。

    那么,以一己之力救下十万百姓所暴露出来的财富,足以让这世间任何一个想手握权柄的人忌惮到寝食难安。

    到那时,逐鹿问鼎,已然不是楚霁想不想的问题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想要活,想要自在地活,那万人之巅,他非去不可!

    但在原书中,三年后,男主会逃回南奚,召集旧部,斩杀王室。就此起兵,势不可挡,一统天下。

    收回飘远的思绪,楚霁轻叹了一口气。

    想要得到这天下,男主是他最大的阻碍。

    从他开始布局撒网之时,他们就注定兵戎相见,不死不休,只是早晚而已。

    如果,如果,他把握住今天的机会呢?

    按照书中的描述,秦纵今天会连杀五头猛兽。半夜,伤口化脓,高烧不退,九死一生。

    到那时,只要楚霁愿意,秦纵必死无疑。

    可是,楚霁秀眉微蹙,自己总说心怀天下,心系苍生。那么秦纵,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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