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漂亮小寡夫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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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周锋郎走镖没有瞒着奚容, 甚至告诉了奚容自己什么时刻能回家。

    奚容说了好几次担心,周锋郎总是说没事,那模样是执意要去。

    他是要赚钱的, 赚了钱可以买大房子, 也不必两口子窝在小院子里, 而那少东家还是卖猪肉的王宁,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好些好看的衣服也省着不买,奚容不嫌弃他手艺,也是穿着他做的衣衫。

    但他不会绣花, 奚容穿得太朴素了,得买两件好的,眼看要过年了。

    奚容劝不住, 只能嘱咐他带好干粮和水。

    上回什么准备都没有,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 只喝了一大碗水,这一次算是准备充分。

    奚容在家里担心极了。

    会不会有事?

    阿尔法说会有危险的情节,该不会就是指的是周锋郎吧?

    奚容几乎是坐立不安,都快担心一上午中午也没吃饭,就数着手指头盘算周锋郎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听见阿尔法的声音。

    【没事,乖乖吃饭】

    这才装了一碗饭吃。

    阿尔法都说没事了,一定是没事。

    而这一次无惊无险,周锋郎到点就回到了家,真是算准了时辰回来的。

    一刻也没有晚。

    到了家才二更天, 奚容看见他回来了才闭上眼睛入了眠。

    周锋郎在院子里洗漱, 大约三更天才上了床。

    把奚容抱在怀里, 又把五两银子放在奚容手心里摆了一会儿, 再亲了亲奚容的耳垂, 这才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连歹人都没有遇见,不是大件物品,一个包囊盒子便能装起来的物件,周锋郎单枪匹马,把东西捆在身上,骑着马便送了过去。

    稳稳当当的送到了主人手中,一点都没有损毁。

    连忙吃了兜里的饼干,喝了水,拿了主人的信物便回去交差了。

    一更天去镖局拿银子,二更天就到了家,马都快跑死了。

    马堂主连忙让马去吃草休息,这下几乎是对周锋郎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镖局里有他,不愁不发财。

    但是周锋郎不接远的镖,因此也不和马堂主签契,每回拿了银子便走,一干二净的不拖泥带水,反倒是没什么事端。

    马堂主拗不过他,但是也得了短路程会接单的承诺。

    如此,重要的短路程的镖都会让周锋郎来,平常没有镖的时候,周锋郎就在云水乡做苦力。

    那日刚刚给了周锋郎一个短途的大镖,马堂主完全不担心的在茶楼里喝茶,突然看见什么似的走到了窗口。

    定睛一瞧,纳闷道:“那不是周兄弟宝贝似的媳妇吗?怎么和曹爷在一块?”

    ........

    周锋郎在外赚钱,这段时间奚容也没有闲着。

    他写的杂文小说,全是大白话,一眼看去就不太行。

    书铺里的伙计原来都是书生,文采都是可以,本来这样的文章看一眼就不会要。

    可是,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写出来的香艳小说,那伙计才翻开第一页就满脸通红。

    “您、您先回去,若是能卖出去,我们通知您。”

    奚容笑道:“劳烦您多照看。”

    年轻的伙计简直要晕过去了,捧着那本书便去了后堂,连夜摘抄了一遍,当晚魂都没了。

    那大美人、可真有两把刷子。

    如此便印了十来本先放着卖。

    没想到一上午全卖光了。

    全被赌场的人买了下来。

    曹孔见奚容老是往书铺跑,便打听他去做什么。

    小弟说:“奚家小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孔打断了,曹孔冷着脸说:“好好的提他做什么?真是晦气!”

    小弟已经不太敢说话。

    他们家曹爷似乎以为那奚家小公子是周二郎。

    刚开始小弟也误以为是。

    但是如今周大郎名声有些响亮,他们便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他的妻子。

    可是每每提起,曹爷都会冷脸,仿佛分外不愿听见“奚容”这个名字。

    小弟有苦说不出,这种事他们也不是故意瞒着的,曹爷显然对那周大郎的媳妇上了心,总有一日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小弟们没有严格查明,就是犯了大错。

    往后可有的是苦吃。

    可是曹爷提都不准提,一提便冷眉横眼,狭长的凤眼吓人得很,谁也不敢多嘴。

    小弟们私以为曹爷也许隐约知道的,就是不想求证,想把自己给骗进去。

    小弟只得说:“小公子去铺子里卖写好的书。”

    曹孔那脸变得跟翻书似的,又温和笑了起来,“倒是有些文采,竟然还能写书了,找个人、不,去自己去买些书。”

    曹孔鬼鬼祟祟去了书铺子,打听了奚容写的书,他取的笔名也是可爱极了,唤作“小溪流”,那可真是干净又清甜,和人一样。

    才印刷了十来本,曹孔一股脑全买了。

    把书包好,突然瞧见里后堂一排书,好几本放在角落里,封面显然画着两名男子。

    曹孔沉沉的盯了一眼,竟然也买了下来。

    伙计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竟然买这种书,曹爷可是出了名的厌恶男人那些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发火还是什么,面上是不显,钱也付的干净。

    听说他的脾气阴晴不定,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们也不敢猜测。

    曹孔把书买了回去,直到了幽静的杏花巷的院子里住着,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回赌场。

    他翻开书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种香艳的故事居然是出自那么干净灵透少年的手里。

    曹孔是识字的。

    这玩意是逼出来的,要识得账目,必须识字,他发达了之后请了正统的先生教。

    他一般是不爱看书的,这一次是第一次看这种话本小说。

    那根根如玉般的手指头拿着毛笔,漂亮又可爱的小脑袋冥思苦想,竟然写出了一本极为香艳的三流小说。

    情节还跌宕起伏,中途伴随着无数不可描述的情节。

    整个故事还挺清晰。

    主要讲的是一名药铺的姑娘被富家少爷看上了,从而巧取豪夺,姑娘逃跑十来次被抓回来,最后生了五六个大胖小子的故事。

    每次逃跑抓回来都会发生特别不可描述的事。

    那位富家少爷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说什么“小娘子,别想逃”“娘子点的火,想走?”诸如此类令人脸红心跳的句子。

    非常凸显了少爷的霸道和厉害。

    曹孔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简直要重新认识那漂亮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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