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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很像而已。”

    他没有死,只是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顺着街道行走,与醉汉、嫖.客擦肩而过,走回了纽约大学帝势学院的校区。

    三月的纽约依旧很冷,寒风让他的鼻尖冻得泛红,四肢僵冷,但他全然不在乎。

    神色依旧平静地找到了他第一次见到利亚姆时对方坐着的长椅,在长椅上坐下身来。

    奥斯蒙德从口袋里掏出香烟与火柴,指尖轻轻晃动,在黑暗中划出一道红色的光亮。

    他早就知道了,真实的世界里哪有什么系统?

    利亚姆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他的世界里?

    这一切都是假的。

    都是一场梦,或者只是一部电影。

    等明天的太阳升起,他就会醒来,重新回到破产后,他在街上饥饿地游荡的时候。

    就像现在一样。

    系统却发出声音:

    [那就是利亚姆,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再欺骗自己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枪击简史》描述的案件改变了。]

    “是吗?”

    奥斯蒙德咬着香烟,神情淡薄道:“那好吧,他死了,所以呢?我不在乎,我无所谓。”

    他曾经养过一只狗。

    那时他住的房子有一个偌大的庭院,每天下午,他们都会在草坪上奔跑。

    住宅内人来人往,所有人都形色匆匆,他像一个不存在的人、一个可以被看到的幽灵,但好在,他还拥有一只狗。

    它永远爱他,永远会向他跑来。

    唯有死亡能将他们分隔。

    某一天他回到家中,再也看不到那只幼小的金毛,只剩下地板上粘腻的血迹。

    佣人将他推进房间,他的母亲说,那只狗会咬伤他,会伤害他,所以她把它送走了。

    那时奥斯蒙德尚不能理解死亡。

    不过,他也没有为分别流一滴眼泪。

    奥斯蒙德一直觉得,也许他生来如此,冷血,无情。

    他不是受害者,只是个卑劣的既得利益者,妄想为自己找些理由来逃避指责,但他和周围的所有人都一样,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

    他只会在交易结束以后露出贪婪的微笑,永远不会落泪。

    哪怕这是真的。

    反正,没关系的,他不在乎。

    他早就说过,他不喜欢狗,他很讨厌狗。

    养狗就是感情贷款。

    等他死去,从他那里偷来的温暖就要全部连本带息地还回去。

    好在奥斯蒙德不在乎。

    他没什么感觉。

    他是个冷血动物。

    即使这是真的。

    奥斯蒙德·格里菲斯会听从利亚姆的话,忘了他,然后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继续生活,赚钱,仅此而已。

    他的胃逐渐开始隐隐作痛,但是奥斯蒙德没有动,他依旧一根一根抽着香烟,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嘶——”

    他突然被手上剧烈的刺痛刺激地回过神来,他的手指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夹了一根点燃的香烟,它持续地燃烧着,直到烫伤了奥斯蒙德的手指。

    奥斯蒙德一愣,他抬起手,拿下了自己叼在嘴里的东西,那是一根顶端漆黑,红磷全部燃烧完的火柴。

    他的眼眸微敛,沉默地将烟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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