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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禽野兽之中,亲子尚要争夺领地;推及世间众人,只怕更甚。母亲与儿子,怕不是东边压倒西边,便是西边压倒了东边。但这两者都远非林苗所想要的,他要的更多,更远,更大;他想要一切,但现在看来他并不能拥有一切。
苗灵是他的儿子,他自然同林苗一样,也想要同样的东西。他若只想要肌肤之亲,床第之欢,哪有什么?林苗能轻而易举地满足他。人伦又如何,纲纪又如何,如果林苗真的在意,那才是个笑话。
他的母亲若是变成情人,那他就没有母亲了。林苗也没有了儿子。不错,他是多了一个男人;可是男人对林苗来说算什么?
这其中还有一个不太要紧的顾虑。若是对情人腻了,换了便是;可是儿子是自己的,总不能也换了。
和儿子上床不麻烦,之后怎么着才麻烦。只不过他觉得自己太喜欢苗灵,搞不好哪天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直接把儿子捉上床再说。实际上他也怎么做了,只不过最后关头又辗转反复,堪堪打住。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吃奶!哈啊哈!吃奶!哈哈!吃奶!
肚兜!肚兜!肚兜!
(没错,这篇文其实就是为了满足我自己的性癖(??
大家偷偷看了怎么不回我555我要哭了55
想看回复想看回复 想看长长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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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受不了了苗灵你
放心大家!!后面会有暴炒,我在设想第一次,应该是喵喵被哄骗着穿上了婚服,苗苗一直装得人模人样,像个好儿子,送母亲去嫁人,结果嫁得不是喵喵心心念念的少年郎(可能是某个被喵喵看上的世家小公子),直接被送亲的儿子抗到他自己布置的洞房里,喵喵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在婚房里被儿子大炒了七天七夜,炒得雪白胯子从帐子里掉出来,精水顺着脚背流... ...
总之,好儿子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炒则已,一炒炒得阿喵蹬着腿腿翻白眼
第34章 五彩虫(四)
夜里他又做那梦。戴银饰的青年,手上画着古怪的花纹。他在低声唱歌,床幔垂下,像是各种五颜六色的绸带。
有人缓慢地朝他爬行。那是个男人,卧在地上,学步一般地摸索。 他的眼睛被一条黑布蒙住,听觉因此变得极为灵敏。
那青年在唱歌,低声辗转,在香雾中回绕着。来,到我,到我这里来,宝宝,我的宝宝。那是一种旋律古怪的轻柔歌声,像是母亲怀里抱着孩子时,不自觉泻出的那种喃喃哼唱。
他抱着孩子,摇动着,低低哼唱着,黑色纤细的长甲拍着幼虫嫩嫩的背。在他怀里,他的幼虫从来不会一直啼哭。
幼虫很快学会了一个称呼。他是人的婴儿,长成人的样子。但他长得太快了,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男人。
母亲。他说。母亲,母亲,母亲,母亲。母亲说,你不会说话吗,我的孩子?他说,母亲,母亲。
他只会说这一个词。
他将脸贴在母亲的足背上,乞求蛊母的怜惜。他早已经不是昔日弱小的幼虫,蛊母使用了他,得到了他的精汁。他是他的母亲,就是他的主人,在床榻上他们交缠在一起,又如同两个孩童那样纯洁而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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