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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衬衫都没怎么皱。

    一辆低调的商务车停在路边,车门已经打开,司机垂首以待——

    但是男人,却突然停下脚步。

    他身后跟着的大块头保镖们,也都训练有素地停下,没有疑问,没有表情,共同注视着那西装革履的背影。

    只见男人弯下腰,给地上一个不知什么时候被打翻的狗盆捡起来,放好。

    那条拴在路边的狗被吓坏了,浑身不住地发抖。

    宋书灵拍了拍它的头,漫不经心的语调:“别怕,”

    “乖狗狗。”

    第3章

    灵堂里点着长明灯,和白菊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是一种微苦的气息。

    阮榛挺直后背,只觉得浑身发冷。

    他本来就是个怕冷的人。

    小时候刚被捡回去那会儿,他不敢往张老头被窝里钻,也不敢去寻觅别的取暖工具,就把身上的被子盖得紧紧的,可小手小脚还是冰凉,冷得受不了,到最后,忐忑地扯下旁边的简易窗帘,仔细地裹在自己身上。

    到了早上,再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给窗帘挂回去。

    那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能回想起当年的冷。

    可能是夜色深重的缘故。

    这几日他实在没睡好,眼睑下泛着淡淡的青,神情疲惫,脆弱得似乎随时都会倒下。

    再加上这一身黑色的丧服。

    被儿子们从里面反锁上的灵堂。

    太典了。

    退一万步讲,难道小妈文学的场景,就不能出现在别的地方吗,哪怕是厨房也好,他就能直接操刀,给这群狗比玩意都砍了。

    为什么要试图在灵堂不可描述。

    都什么爱好?

    阮榛步步后退,胳膊背在身后,右手不由自主地摩挲左腕的一条红绳,上面穿了个小桃篮。

    是张老头给他系上的,说娃娃,菩萨保佑你平安。

    阮榛又想吐了。

    可能是因为,脑海里浮现的那些可怖的场景,以及随着他的动作,步步紧逼的少爷们。

    怎么办?

    该如何脱身——

    他好容易才和那个所谓的“丈夫”进行周旋,谨慎地拖到了对方嘎掉的一天。

    可为什么还是要面对这种情况?

    无论他是否在葬礼上出现,无论他是接受还是拒绝,自从被宋家人盯上的刹那,他就像被折了翅膀的鸟,囚于布满荆棘的铁笼。

    那么哪怕是鲜血淋漓,他也要拖着伤害自己的人,一同坠落——

    而在坠入地狱的刹那,阮榛会松开手,踩住对方的头颅向上爬。

    凭什么?

    他要活下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要被堵在角落,被肆无忌惮地打量,被有如实质的目光,在身体上来回逡巡。

    “我说大哥,”

    宋秋光不耐烦地开口:“咱别在这耗时间,没劲透了!”

    “怎么,”

    宋春风扬起一边嘴角:“我觉得有趣极了。”

    他甚至给旁边站着的宋夏雨示意:“瞧,我脸上的这巴掌印,还没下去呢!”

    宋夏雨搓着手没说话,憨憨地笑着。

    宋家的七个少爷,今日只出现了四个。

    剩下的三个还没成年,老五摔断了腿无法到场,老六老七是双胞胎,正陪着母亲为了遗产闹得不可开交,连葬礼都没现身。

    不过虽然人数多,名字倒也还好记,面前这四位,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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