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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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应当不会对这种需要耐心的

    ()    事情感兴趣。

    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陈放似乎是属于那种,宜动又宜静类型的人。

    而当她转身,看清对面橱柜里摆的东西后,瞬间瞪大了眼睛,这个橱柜更加吸引她的注意,因为里面摆的,都是各种各样,大小不一,造型不同的毛绒绒公仔玩偶。

    她甚至注意到了很多娃娃,标签上的生产国家,都不一样,这极有可能是陈放飞国际航班时,从其他国家收集到的吧?她没想到,陈放没有骗她,他竟然真的是个毛绒控。

    这个柜子,几乎是小时候的陆晴,梦寐以求,做梦想象,自己能够拥有的柜子了。小学时,她曾经很羡慕,会带着家里新买的娃娃来到学校炫耀的小朋友们。

    她的父母很少给她买这些东西,或许是因为不在意,又或许是觉得她从未开口向他们俩提过这要求,所以理所应当的认为,她不需要这些东西,只需要每天坐在书桌前好好学习,扮演一个好孩子即可。

    所以,课间的时候,她只能凑在那个被同学们簇拥着,手里拿着最新款玩偶娃娃,饱受欢迎的同学那里,挤进人群里,悄悄摸一把玩偶。

    父母唯一给她买过的,是一只白色史努比玩偶,那玩偶一直被她悉心爱护着,直到已经旧的不行,棉絮都露了出来,被母亲打扫卫生时,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至此,她失去了人生里唯一拥有的一个玩偶。

    “那只是熊猫花花吗?我可以摸一摸吗?”陆晴抬头看到了一个胖乎乎,皮毛看起来很仿真的黑白熊猫玩偶,这是新出不久的娃娃,她喜欢极了,他这里竟然也有。

    可这柜子太高了,即使她仰着头,踮起脚来,手指尖也根本触不到那只玩偶,只能回头向陈放语气羡慕的问了一句。

    听到她的话,陈放高大的身影兀然靠近了她,站在她身后,离她极近,那只骨节修长的手,伸过她头顶,顺着玻璃上,她的指尖无法触碰到的地方,轻松打开了柜门,将那只玩偶一把拿了出来,放到了她的怀里。

    直到感受到怀里那只熊猫玩偶,软乎乎的触感,以及闻到它身上的奶香味道,陆晴才反应了过来,自己真的摸到了它,她有些高兴和兴奋,伸手尽情摸了摸熊猫玩偶,那软软的黑白毛发。

    然而,拿到这熊猫玩偶太兴奋的结果,就是她忘了,自己身后还站着一个刚刚才帮他拿完玩偶的人,往后退时,不仅踩到了陈放的脚,而且还差点摔倒,整个人几乎都倒进了他的怀中。

    “别乱动。”陈放的嗓音哑了一下,有些微妙,沉声提醒了她一句,这似乎并不仅仅只是他被踩到脚的反应。

    陆晴瞬间红了脸,突然意识到了,自己如此鲁莽,极有可能是不小心误碰到了对方某些不可言说的地方。

    她抱着那只玩偶,脸红的更加厉害,耳朵也红的几欲滴血,站稳身体后,回头连声向陈放道歉:“对不起!陈放,都怪我不注意,你的脚没事吧?”

    “没事,笨仓鼠。”陈放并未追究她什么,高大的身影转身,向前走去。

    笨仓鼠?她愣了一下,在陈放嘴里,她什么时候又换了个物种,直接从植物呆瓜变成动物仓鼠了?

    他称呼还真是多变啊,陆晴嘟着嘴,抱着那只玩偶跟上陈放的脚步,却又发现了这间不大不小的房间里,又一块神奇的区域。

    白色的羊毛毯上,摆放了一把很酷炫的,黑白颜色的电吉他,她立即向陈放问出了声:“你不会还会弹吉他吧?”

    “对,大学的时候搞过乐队玩,无聊的时候就坐在这里,弹一会儿。”陈放在那毯子上坐下来,拿起那把吉他,顺手调了几个音。

    电吉他饱满、明亮、又有穿透力的音色,瞬间出现在了陆晴耳边,令她惊艳。

    “天啊?组乐队?”陆晴内心震撼不已,不禁感叹出声,这狐狸精真是多才多艺啊,打得了篮球,弹得了吉他,怪不得能迷倒那么多女生。

    不过她模糊记得,高中的时候,课间她偶尔听暗恋陈放的前后桌女生们闲聊过,说喜欢上陈放简直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因为他很全能,成绩又好,篮球,吉他,唱歌,样样精通。

    而且她想到陈放父母都毕业于清华建筑系,她婆婆又精通摄影,以这样的优质基因来看,他多才多艺好像也挺正常的。

    陈放听到她这句感叹,表情有些不悦,抬了抬眼皮,扫了她一眼:“你不知道?”

    自知对他了解甚少,陆晴有些心虚,没回答他,也抱着那只熊猫玩偶,坐在了那柔软的羊毛地毯上,目光落在她对面抱着吉他的陈放身上。

    他那双骨节修长,好看得如艺术品般的手指,放在那把造型酷炫的电吉他上,灵巧而娴熟,弹的很好,似乎是一首节奏比较缓的抒情曲子,很陌生,是她完全未曾听过的一首曲子。

    美好的音符从陈放的指尖流泻而出,陆晴听的有些入了迷。

    头顶上,刚好有一盏灯,暖黄的灯光落在身穿旧蓝牛仔外套的陈放的高大身影上,令他整张脸的轮廓更显深邃立体,他垂着的睫毛很长,目光专注,右耳廓上那颗恰到好处的细小黑痣,令人有瞬间的幻视黑色耳钉,更令他多了几分既痞帅又文艺的气质。

    这样的感觉陆晴根本形容不出来的,只知道这画面实在太过好看,令她根本移不开目光。

    “要试试吗?陆晴天。”陈放骤然停下了弹奏,那双有神的黑眸落在她身上,沉声朝她问了一句。

    陆晴天?这次不是陆青天了?他怎么开始叫自己的小名了?陆晴有些不敢置信,莫非是上次他去家里,见姑姑的时候,刚好听到姑姑这么唤她了?

    她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习惯性拒绝:“我吗?我从来没学过,应该弹不了。”

    “以前在北航,别的女生想来看我,现场乐队的表演,可都一票难求,我给你免费教学的机会,怎么样?”陈放朝她勾了勾唇,痞里痞气的笑了一下。

    他的声音低沉好听,带着慵懒的调子,落在她耳朵里,令她觉得痒痒的,却又止不住的被吸引,觉得好奇,想要尝试。

    陆晴

    对上那个笑容,脸上热了一下。

    其实,从小到大,活在父母的打压式教育,以及郑女士的高压管控之下,她个性十分循规蹈矩,老实本分,从来只寻求一切自己熟知的,令她有安全感的事物。

    对于未知的东西,她的第一反应是抗拒,所以她并不太敢尝试什么新事物,除了鼓起勇气面试了电视台那一次,以及人生里唯一一次的反叛,那一晚上和陈放莫名其妙在机场酒店,闹出来的乌龙。

    她点了点头,放下了手里的熊猫玩偶:“好吧,那我试一下。”

    陈放靠近了她一些,将那把电吉他放到了她手上,拿到这把有点沉的,似乎还带着陈放怀里的体温的电吉他。

    陆晴红着耳朵,有些不适应,只是伸出纤长的手指,尽力模仿他刚才的动作,把吉他弹响,发出来的声音却并不悦耳。

    陈放注视着她的动作,高大的身影坐的离她更近了,低头沉声教她:“你的手抓的太紧了,放松些,可以想象一下自己手里握了枚空气鸡蛋,轻轻搭在琴弦上就可以了。”

    “这样吗?”陆晴抬了抬头,迟疑的伸出手指,向他问道,可似乎她仍然未做对。

    陈放没有回答她的话,做出的动作却瞬间令陆晴红了脸,他伸出骨节修长的手指,直接握住了她纤长的手指,亲自教她调整弹吉他的姿势。

    几乎是在他们指尖皮肤相触,感受到陈放的温度蔓延,鼻腔里闻到陈放身上极其令人上瘾的木质薄荷香味,笼罩她的一瞬间,陆晴的心跳便开始剧烈了起来。

    她的思维有些混乱,涨红着一张小脸,根本听不清陈放低沉好听的声音,到底在教她些什么基本的指法。

    低头看着眼前这个,有些相似的画面,令她根本不受控制的大脑,兀然回想起了那个疯狂的夜晚,自己纤长的手指,被陈放这双宽大有力,骨节修长,极度好看的手,一次又一次,紧紧扣压住的画面。

    陆晴天,你到底在乱想些什么啊?醒一醒!陆晴在心底大声骂了自己一句。

    陈放似乎也敏锐注意到了,她并没有在专心学,一双漆黑炙热的眸子里,藏了些隐隐的火焰,紧紧锁住陆晴那张小脸,嗓音里多了丝沉闷的沙哑:“陆晴天?你脸怎么突然这么红?”

    听到这句话,陆晴低着头,白皙的小脸,涨红的更加厉害,她根本没想到。陈放竟然会那么快就察觉出她走神,心里更加觉得不好意思。

    自己太容易脸红这个缺点,简直算是她这种恋爱白痴的生理缺陷了!

    陈放是却兀然将整个高大的身体离她更近了,木质薄荷香味袭来,他俯下身,骨节修长的手指,捏住她小巧的下巴,指腹摩挲了几下,薄唇在她白皙的耳垂边,尾音缱绻,哑着声音,沉声说出了一句令她浑身发热的话来:

    “陆晴天,如果给你个插队的机会,你要不要喜欢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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