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章 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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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元的左手手腕意外骨折。

    起因是她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打滑,下意识地用手撑地,不料却导致骨折。

    问题不算严重,但是伤筋动骨的,没几个月好好休养不行。

    几年前汤元从恒誉市回来时,在镇上租了一个小门面卖早餐。当然,做生意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照顾自己的母亲。

    当年,汤之念的外婆检查出肾病,远在恒誉市的母女两人乱了阵脚。面对生老病死,每个人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但随之而来的是靳于砷的父亲靳宏峻大发慈悲,给汤元介绍了国内有名的肾病专家。

    汤元因此请假回了一趟老家,为母亲的事情忙前忙后。那时候距离汤之念在恒誉市参加IB大考不过也就一周左右的时间。

    汤元临走前吩咐汤之念在恒誉市好好考试,其他的事情她会回去妥善解决。

    那几天汤之念在恒誉市过得心惊胆战,每天晚上做噩梦都是和外婆天人永隔的场景。

    无疑的是,靳宏峻介绍的专家医术了得。外婆的肾病说严重也严重,接下去的后半辈子要一直靠着透析生活。万幸的是,命算是保住了。

    除此之外,靳宏峻给了汤元一笔面额不小的抚慰金,也算是她这些年在靳家忙前忙后的一点关照。

    汤元对此感激不尽。

    这些年,汤元回到家乡,一边照顾母亲,一边经营着自己的小本买卖,日子倒也过得平静如水。

    这一次摔跤骨折,汤元自己倒看得很开,不就是受个伤嘛,死不了。

    汤之念火急火燎赶回家时,汤元的左手上已经打上了石膏。

    汤元知道汤之念在城里工作繁忙,光在汤之念回程的路上就打了好几个电话给她,说:“你外婆太小题大做了,我这石膏也打上了,你用不着回来。”

    汤之念哪里听得进这些。

    回到家,汤之念忙前忙活的,又是做饭,又是打扫卫生,顺便还去了一趟汤元的早餐铺里贴了一张休息通知。忙到晚上洗漱完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清晨,自然醒来。

    回到家乡的感觉很奇妙,仿佛就连睡眠都比在大城市里要香甜。

    汤之念起床做了早饭,给猪和鸡喂了食物,又准备开始剥玉米。这个时节玉米已经成熟,掰玉米一般都是人工进行,不像水稻和小麦有机器可以统一收割。

    沈偲就是这个时候跑过来,告诉汤之念靳于砷的电话打到她那里去了。

    汤之念连忙放下手上的玉米,跑回房间找到自己的手机给靳于砷回了个电话。

    至于——和靳于砷现在的关系,汤之念还没来得及跟老妈说。

    这事该怎么说呢?

    汤之念怕把老妈吓一跳。

    汤之念挂了电话之后鬼鬼祟祟地来到妈妈身边,用肩膀撞了撞她。

    汤元一个踉跄,一脸古怪看向汤之念:“你葫芦里卖什么药呢?”

    “不愧是我妈

    ,我要放什么屁你都知道。”

    “别,我才没有这个嗜好。”

    “是这样的……”汤之念斟酌了一下,“妈,我现在在靳于砷的公司工作。”

    汤元闻言一脸惊讶:“是小靳先生的公司?”

    汤之念点点头:“嗯,是他。”

    汤之念长话短说,总之,她现在在给靳于砷当秘书。靳于砷给的薪酬还不低。

    汤元闻言不免有些感慨,时间过得快,这一眨眼,她离开恒誉市也这么多年了。当年要不是因为帮了靳夫人那么一个小忙,她也不可能进入靳家工作。更别提,后来靳先生又热心肠地为她的母亲介绍肾病专家。

    可以说,自从去了靳家工作之后,也改变了汤元的人生。

    汤元是打心底里感激靳家人。

    “你怎么不早点说?”

    汤元念叨汤之念不懂礼数。

    不过现在知道也不算晚,汤元已经开始计划着这次汤之念回川城之后带多少的鸡蛋和自家养的鸡带过去给靳于砷。

    汤之念太懂靳于砷了:“妈,他才不需要那些东西。”

    “人家需要不需要是一回事,我们有没有心准备又是另外一回事。”

    “哦。”

    还不等汤之念告诉老妈自己和靳于砷正在谈恋爱的事情,沈偲跑过来拉着汤之念去隔壁的村里挑小猪仔。

    沈偲家的两头猪半个月前出栏,现在准备再重新养两头猪,等到过年的时候正好可以杀了。

    汤之念算了算时间:“现在养到过年时间也不够啊,也才五个月。”

    沈偲说:“那我们就先等你家猪过年出栏,等过完年后,再杀我们家这两头。”

    已经入秋,镇上的气温明显比市区凉快许多,汤之念回家之后要穿一件薄外套,昨晚睡到半夜实在冷得不行,最后钻进了老妈的被窝和她挤在一块儿。

    早已经过完了暑期,这个时间也不是什么节假日,镇上的街道空旷,看着十分冷清。

    镇上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外出打工的打工,定居的定居。多数在外务工的人会把孩子一起带走,免得在家当留守儿童。毕竟,比起大城市里的教育水平,偏远小镇的学校实在不值一提。是以,镇上唯一的中学也因为生源不多,在这个学期正式关闭。

    为了去买猪,两个女生仿佛又回到了儿童时代一般,从镇上跑到附近的一个村庄,沿路遇到熟人就打招呼,走走停停,说说笑笑。

    买完猪回来已经是傍晚。

    两只小猪被白色尼龙袋套住脑袋,露出出气孔,汤之念和沈偲一人怀里一只猪,一路抱回家。

    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嫌弃猪身上臭,但是谁都不敢松开。别看这小猪仔小,一旦炸毛就跑得飞快。

    临近家门口时,汤之念注意到一辆熟悉的车就停在自家门口。她怀里抱着猪,加快了脚步。还不等走近,一抹高大的身影从她家里走出来。

    靳于砷一身休闲的装束,黑色的冲锋衣搭同色

    系运动裤(),脚踩一双白色板鞋。

    他太招人了?()『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尤其在这个小镇上。

    距离靳于砷上一次来汤之念的家乡还是上一次。

    而今他再出现在这里,身上多了一层男人的厚重感。

    今天靳于砷忙完公司里的工作,从川城出发来镇上已经是半下午,也才刚到没多久。同行而来的,还有叶开畅。不过眨眼的功夫,靳于砷忙着和未来丈母娘寒暄,叶开畅人不见了。

    这次靳于砷来同样是大包小包,他礼数一直周到。

    外婆见了靳于砷后各种嘘寒问暖,拉着人的手不放。

    汤元心里感动又激动,用没有受伤的右手拉着靳于砷的各种寒暄。

    在靳家工作的那几年,汤元几乎是看着靳于砷从一个孩童变为少年,而今,当年的少年成长成了一个顶天地立的男人。

    汤元原以为,她们家和靳家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靳于砷还是那个性格,声线也和以前大差不差,一出口,汤元便有些热泪。

    靳于砷笑着拍拍汤元的肩膀,说:“害,还怪想念您包的馄饨。”

    汤元说:“晚上就给你包,你一定要留下来吃。”

    “那可不行,你这都成独臂了我还压榨你,成什么了?”

    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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