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点一点用数据填补E为了图省事儿制造的躯壳空余,甚至还上传了一部分到正以为自己是一只狗的本体上。 血酒入口腥甜,带着股金属电浆味儿,咽下去舌尖和食道都温热酥麻,回味略带苦涩的酸味,让人胸口出现沉闷的情绪,木木地无法发泄,像是在夜深人静时独自吞咽自己的泪水。 E挺喜欢这酒,已经做好了去现实里抢劫巫家的打算。 反正现实里的巫家已经落败完了,嫡系的巫定跑路,巫终死亡,瑾夫人又是个二五仔,巫家主就算没死也大概离死不远了。 反正巫家那么多血酒,酿都酿了,不喝浪费,还不如她劫富济贫。 当然,是劫巫家的富,济E自己的贫。 如此一来,先富带动后富,合作共赢,岂不美哉? 啊不,不行,巫家虽然是为了全世界集中原罪之触让每任家主一个人撑着,但那可是那么多战俘的生命…这灭绝人性的事可干不。 干脆就把配方搞过来,把那些导致世界变成这样的根源做成血酒吧!只需要把王储、瑞特这种代表性的大资本家吊上路灯当景点意思意思,其他的全部都扔血池里,让他们为社会做点贡献。 反正E是毫不在乎这些没多少分量酒液到底是多少条人命堆积的重量,心网中的就是数据堆积,相当于她喝了一串数据。 而现实里的,不管老人小孩还是男人女人,身份都只有一个。 ——“战俘” 他们的一生,只不过是用一个数字来凸显酒水的珍贵。 在现实里,人命反而是最不值钱又最下贱的东西。 下层的人像牲畜一样被圈养,像老鼠蟑螂一样繁殖,人造也能一批又一批,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上层的有钱佬和吮吸世界的外星杂种神还嫌人多了呢,每七十年发动一次战争消耗人口。 这些被酿成血酒的战俘死了堆着也是堆着,让上层有钱佬喝,E肯定是不乐意的,扔了又浪费那些人的生命,还不如自己喝了。 虽说这话有些强词夺理,不过这又何尝不是连着他们的份一起活了呢?相当于出一份力量交给E,E也或多或少带着他们一起和公司对着干了吧? 维尔和E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反叛恶徒,别人说婊/子配狗就真没骂错。 嗯,E自认为是狗,所以维尔是前面的那个。 这种行事作风,别说那些战俘死了没嘴反对,就算还活着也必须得被刀和枪架着脑袋认同他们的歪理邪说。 E一边和维尔吹牛开黄腔一边晃荡酒瓶等着,没过不久,远远的荒漠恶土中遍布街狗涂鸦和奇怪改装的车队就近了,甚至能清晰的看清车身上的黑龙标识。 终于来了,要不是看维尔甜心那么期待早点儿见到楚谋,她才不会用人格余薪修改数据天气直接给车队开路。 E扭了扭脖子从车顶上跳下来,拉下头顶的电子信息笑脸面罩,面罩下,她微微拉起嘴角,手已经搭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无论是和混帮派的街狗还是普通街狗初次见面都应该先亮亮拳头。 街狗都是一群∥靠 // 打 // 砸// 抢// 偷才能活到大的家伙,没文化没礼貌,只信奉力量,想让他们服你,就只能把他们打服,打得不敢来侵犯你的利益。 哪怕是楚谋带领的这群为了给恶土流浪者家族送物资做慈善的街狗也大概不是什么善茬儿,见到E一个人带那么多物资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杀人越货。 E是最喜欢有礼貌地打招呼的。 于是她摸出了大规模杀伤性/手/雷。 那么,和这些朋友初次见面,是该先礼貌,打个招呼吧…… 作者有话说:第100章 楚谋 “小公主, 街狗如果成了帮派团伙,那大家都是兄弟,谁死了都会结仇, 你待会儿注意着点别弄死人, 打残就行, 不过楚谋哥比较硬气, 你打狠点去他半条命,别打成傻子,有得活就行, 给他留点儿面子。” 维尔明显很清楚街狗的作风, 对着他的野爹楚谋哥没有半点不忍心,张口闭口就是去半条命打残,不过居然还记着叫E给楚谋在他兄弟们面前留点面子, 简直就是绝世小甜心行为,怪不得人家是万人迷。 E点头应下,抬眼去望越来越近的车队。 而另一边的楚谋则是一无所知地带着车队往定位器显示屏上的红点方向开,丝亳不知道自己被大孝子坑了。 最近恶土的公司狩猎小队行动范围越来越大, 惹不起总能勉强躲得起, 为了保命,许多流浪者家族和野狗都迁了地方,去不熟悉的地方寻找生机,有的还一直在移动, 若不是他们被认同为是盟友,被给了定位器, 在看不到边的恶土中还找不到人。 “老大, 前面…好像有人, 好像是一个车队, ”车队打头开车的帮派成员拉近义眼的可视距离和清晰度,忽然惊呼,“车上的标志!厚土轮回毒蛇纹!是巫家!” 团队频道里瞬间传来的帮派弟兄们焦急的声音,“怎么办啊老大!他们肯定发现我们了,逃不掉的!要不上去干他妈的一场?死了也不亏!” 巫家连出族地都很少见,怎么会如此大的阵势派车队出门堵在前面?难道战争要提前开始了? 楚谋皱了皱眉头。 巫家肯定不会任由街狗车队路过,在这儿遇见,假若不是碰第章巧…难道是占卜出来他的身份了?可是找到他什么也没用啊!他一个被除名的少主难不成还与下一次战争有关? 算了,只能用伏羲嫡系的身份看看能不能过去了。 楚谋面色凝重,“先准备作战,把装有重要物资的车辆往后调,我去谈谈,看能不能和平解决。” “没问题老大!” 兄弟们都答应得很果决,楚谋却长叹一口气,不是很想用“王储”这个名字,但他还是抓了抓头发,把打着铆钉的街狗风格夹克脱掉,从车底下踩着的地方找出多日前离家时穿的西装外套。 ——这件衣服很早就被他揉成一坨扔在座位底下来回踩了好多遍。 衣服的面料很好,抖两下仍旧修身笔挺,炭黑色,防水防火防弹,连点儿灰尘都不沾,和“王储”一样规矩板正又得体。 楚谋穿的是紧身的黑色低腰长裤,脚下踏的也是长靴,只要把那些叮叮作响的骷髅锁链饰品摘下来搭个西装也不太过于奇怪,不过街头风格的涂鸦T恤和这套西服外套穿着挺不搭,他索性连T恤也脱了,直接单穿外套扣上扣子,向前方车队的信号源发送通话申请。 呜呜呜—— 信号通讯被接通,视线弹出通话窗口,窗口中是个带着电子信息笑脸面罩的白袍银发女人。 没有凶兽骨面…难道不是巫家人? 楚谋没露出心中疑惑,也没像街狗一样见人就凶神恶煞或嬉皮笑脸,而是用属于伏羲生物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