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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直忙到半夜,他才洗澡上床,嘴里念着沈诩,迷迷糊糊睡着。

    一周后,他正式收到了齐明珠的结婚请柬,同时,也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沈诩的信件。

    他坐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整个人缩在角落里,电视还在放着不知名的综艺。

    直到电视画面里刺耳的笑声跟欢呼声吵得简筝回过神,他才打开那封信。

    简筝:

    其实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似乎没什么重要的,从家里离开那天,你睡得很熟,就没叫醒你。

    我回了老家一趟,看了我的父母,小侄子最近因为生病没去学校,缠着我给他讲题,他很聪明,讲一遍就会,家里人都说他很像我,但他以后一定比我好。

    毕业那年我原本就该走的,我确实放弃了那次机会,但我没有后悔,身边的人好像都觉得我做错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人总是会在各种衡量以后做出最后的决定。

    我的选择就是留下跟你结婚而已,那个时候确实太喜欢你了。

    至于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见面第一天你在饭桌上替不会抽烟的我解围,就记下了,再也没忘掉。

    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你不用愧疚,包括现在决定再离开,也是我权衡之后的决定。

    方千帆的婚礼上,你喝多了,原本轮不到我送你回去,有人起哄,他们知道我对你的心思,作弄我罢了,方千帆要我送你走,我答应了。

    在车上你一直叫他的名字,到家以后也是,你抱着我喊方千帆,我再三挣扎,见不得你难过,最后理智崩塌。

    我甘愿和你结婚,也接受你所有的指责,我承担所有的后果。

    以前总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想,你喊着数遍方千帆名字的背后,有没有一次想到过我。

    我被困着,喜欢是真的,累也是真的,所以后来选择了及时止损。

    以前总觉得喜欢一个人是件很轻松的事,后来发现爱才沉重。

    简筝,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北州大见面是几月几号吗?

    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天虽然很热,但天气很好,我也很好。

    后会有期

    作者有话说:

    昨天太忙了,手机里面数据还丢了不过现在好了,差不多都能恢复

    等俩人再次见面都是更好的自己啦

    第25章 .-3

    八月底的北州热得像蒸笼,没有一丝风,空气似乎都是粘稠的,未来的一周会迎来雨季,但温度却仍旧是居高不下。

    简筝坐在齐明珠店里,桌子边有辆婴儿车,里边躺了个白白嫩嫩肥嘟嘟的小婴儿,穿着连体的屁屁衣,露出的四肢跟藕节似的,嘴里的奶嘴被他扔到一边,两腿不停上下蹬,不满地哼唧着。

    “你干嘛呢?”简筝放下手机,晃着婴儿车,“饿了?那你等会儿吧,你妈一会儿就来。”

    “啊……呜……”小东西开始吃手指。

    简筝皱着眉看他把白皙的指头吮得通红,然后略带嫌弃地替他拿出来,没什么威慑力地警告道:“再吃打你。”

    “啊!”小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沾满口水的手一下子划过简筝的手臂,那里瞬间就变得滑腻腻亮晶晶。

    这一幕正好被回来的齐明珠看见了,她把防晒服跟墨镜摘下,然后去把孩子抱起来,一边哄一边说:“宝贝,你可别给你简叔叔弄生气了,他是个死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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