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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兀的玫瑰,没有精致的造型,没有任何装饰,就这么去掉包装袋一根根直愣愣地插在透明玻璃的花瓶里,但不妨碍它红得炽烈又扎眼。秦旭扬盯着这捧格格不入的红玫瑰看了会儿,才意识到夏知非想办一张手机卡原来是为了卖花的时候收钱方便。

    收养一个小孩在秦家并没有激起什么水花,他太安静太透明了,只呆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理所当然地被所有人忽略。秦旭扬对夏知非有记忆的开始是发现他在自己书房里睡觉,那时自己已经上大学了。秦家这样的商业帝国不需要继承人用文凭来装点门面,秦旭扬想学什么,父亲都会给他请来最顶尖的老师,留在锦都更方便他熟悉秦氏集团的各项业务。

    当一个人自顾不暇时,是没有多余的精力分给别人的。这个世界从来都不会同情弱者,秦旭扬没有母亲的照顾,加上一个常年不在家外面一堆私生子的父亲,他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虽然他是秦家长子,如果自己不是最优秀不可替代的,继承人也不是非他不可。被人踩在脚下和把别人踩在脚下,秦旭扬选择后者。

    在书房发现躲在里面睡觉的夏知非,让秦旭扬发现这个被所有人忽略的孩子已经不知不觉长这么大了,他比自己想象的更坚强。夏知非让他想起幼年时的自己,母亲车祸身亡,继母进门,自己何尝不是生活在一座孤岛上。他默许夏知非在书房睡觉,对于他而言连举手之劳都算不上。

    就像墙角的一株生命力顽强的狗尾草,哪怕只有几滴清水的滋养也让他长成郁郁葱葱的一丛。和其他人不同,夏知非每次喊他“大少爷”最后的尾音都是上扬的,透着几分俏皮和喜悦。不管什么时候见到夏知非,他都是开心的,生机勃勃。

    秦旭扬走到会客的茶几旁,看着这一捧杂乱无章的玫瑰,沉默地走到落地窗边,从高处望向刚才见到夏知非的地方。这么高的地方往下看,地面的人小的像蝼蚁,其实什么都看不到,有的只是记忆里夏知非卖花时的样子。

    从地铁口出来,把空桶挂在车把手上,夏知非骑上他的电动自行车哼着歌往秦家的别墅走。今天以为卖完要到晚上,没想到下午跟开挂一样遇上一个小哥哥把剩下的大半桶都买走了,居然都没讲价。看时间还早,他顺道去商场逛了下,买了两件打折的T恤。平时上学都穿校服,放假把去年买的T恤拿出来,穿上去快变露脐装了。

    到家正好是吃晚饭的点,就算回来晚了也没关系,因为夏知非的饭菜都是被单独盛出来的,如果没赶上饭点,自己进厨房用微波炉转一下就好了。拎着桶往自己房间走去,刚走进大厅就发现家里气氛不对,下意识地往餐厅望了一眼,就看见餐桌前赫然坐着秦旭扬。以往如果不是秦先生回来,秦旭扬基本不会下来吃饭。

    “大少爷。”夏知非收住脚步立在原地打了声招呼,可能秦旭扬也刚到家不久,还没换上家居服,只把身上的深色衬衣解开了领扣,依然衣冠楚楚,即使去参加晚宴也不会违和。他低头看了下自己,不合身的T恤,裤子在修剪玫瑰的时候上蹭上不少污渍,更别提手上还拎了一个水桶。夏知非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晚点回来的,好像只有秦旭扬才是真正属于这栋房子的。

    “去洗个手过来吃饭。”灰色的桶还是下午在车上看见那个,这会儿正挂在夏知非手腕上。秦旭扬看着他,开口道。

    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又或者大少爷在家吃饭的次数太少,已经忘记他是从来不上桌的。夏知非不知道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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