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第 36 章 穿越第三十三天(1/2)
“绵绵,你刚说什么?”
她非常确定,女儿从未听过林兰兰三个字,哪怕是上次,林兰兰出现在她面前。
她也未告诉过绵绵自己的名字。
而她,更不可能,在女儿面前提起这三个字。
绵绵眼眶还是红红的,她趴在沈美云的肩头,低声啜泣道,“妈妈,我是不是比林兰兰差啊?”
“为什么,他们都喜欢林兰兰,不喜欢我?”
听到这,沈美云的心都要快碎了,她轻轻地拍着绵绵的后背,低声安慰她,“怎么会?妈妈就最喜欢绵绵了。”
“绵绵是妈妈的宝贝,是独一无二的宝贝。”
就这般抱着绵绵,把她哄睡后,沈美云却睡不着了。她起身,坐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目光沉沉地看着窗外苍茫的大地。
剧情光环,要对她女儿下手了。
她——该怎么办?
沦陷的季明远。
以及即将沦陷的绵绵,她真的有办法解决吗??
身为母亲的沈美云发现,她第一次无解起来。
*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在试探地问向女儿,“绵绵,你知道昨天夜里,你醒来找妈妈了吗?”
其实,她更想问的是绵绵,你还记得林兰兰吗?
哪里料到,绵绵似乎一无所觉,她停下手里的草蚂蚱,好奇地看向沈美云,“妈妈,我昨天夜里醒了吗?”
“我不知道呀。”
这让,沈美云暂时放松了片刻,只是,她也只是放松了片刻后。
当天夜里,绵绵再次说起来了胡话,“林兰兰,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抢走我的爸爸妈妈好不好?”
“我只有他们了。”
“我也只有他们了。”
带着哭腔的话,以及绝望的语气,让沈美云心里发寒,她抱着绵绵,紧紧地将绵绵揽在怀里。
这一夜,她未曾合眼。
她低头看着女儿安静的睡颜,女儿脸上还挂着泪珠,伤心又可怜。
身为母亲,保护女儿是天性。
她为了女儿,可以做任何事情。
*
林家。
林钟国坐在八仙桌的首位,他手里端着一个碗筷,正在吃米饭,林家的条件不错。
以至于,桌子上的都是白花花的米饭,不掺一丁点的粗粮。
林钟国看了一眼,扒在桌子上埋头吃饭的林兰兰,忍不住道,“兰兰,怎么自从那天走丢了回来,就跟失神了一样?”
以前的兰兰,古灵精怪,活泼可爱的。
如今却像是一下子消沉了下去,明明还是五岁的小女娃,但是瞧着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林钟国这么一说,桌子上的林母,以及林兰兰的两个哥哥,齐齐地看了过来。
骤然成为焦点的林兰兰,白净的小脸顿时一僵,她低声说道,“就是没力气,不想说话。”
这话一说,林母顿时放下筷子关切道,“兰兰,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林家大哥也是一样,直接走到林兰兰面前,摸起来了她额头上的体温。
“还行,不发烧。”
林家二哥朝着林兰兰扮鬼脸逗她,“兰兰,看看二哥。”
看着家人这般对待自己,关心自己,这也让林兰兰心里面的沉重,稍稍消散了几分。
她挤出一抹甜甜的笑容,“我没事的。”
“就只是出去看了一圈发现,别人家过得太苦了,我们家的日子实在是太好了。”
林钟国的父亲以前是军人,后来退伍后做起来了和部队的供需买卖。
这一项生意,不,应该说不是生意。
而是买卖,很是赚钱。
只是,这些人外人都不知道。而后,林钟国从父亲手里接过这一项买卖,有了父亲在前面铺路,如今他的路,也算是顺遂。
再加上,林兰兰是林母的老来得女,外人戏称她是老蚌含珠,但是,这并不影响,林母对林兰兰的宠爱。
可以说是,她把当年年轻时的泼辣和暴脾气,全部都收敛了起来。
如果说,林家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从小得到的竹板炒肉,是鞋拔子挨打,那么林母对待林兰兰,则是十分的宠爱。
在林兰兰面前,她收敛了所有的脾气。
以至于,她听到女儿林兰兰这话后,便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来兰兰有什么想吃的吗?”
林兰兰摇摇头,她看着面前神色苍老,却仍然慈祥的母亲,她低下头去。
藏住眼里的复杂。
她的母亲爱她,但是她更爱的是肚子里面掉下来的那一块肉。
上辈子,沈绵绵离世后,她的这位疼她入骨的母亲,一下子就不喜欢她了。
她恨她,恨她的存在,替代了她的亲女儿,恨她,间接害死了她的亲女儿。
更恨她的存在,提醒着她,她自己的女儿离世了。
可是,沈绵绵的死,真的是她一个人的责任吗?
不然吧。
她比谁都知道,沈绵绵有多渴望父爱和母爱,然后,她用了这一把利剑,狠狠地戳穿了沈绵绵心脏。
让她彻底成为孤家寡人。
让她彻底成为小可怜。
让她有着亲生父母,但是却眼睁睁地看着她的亲生父母,去疼爱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自己。
可是,这一切如果没有林父和林母的默许,她是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当林母来恨她的时候,林兰兰问过对方,你恨我,可是,你又对沈绵绵做了什么?
哦,她只是忘记了沈绵绵的生日,而选择给她过。
她只是在出门的时候,习惯性地给她带了礼物,从而忽视了沈绵绵。
还有呢?
还有好多小事,忘记沈绵绵不吃香菜,忘记什么对蜂蜜过敏。
以及,忘记了沈绵绵,其实也喜欢过周青松,他们才是真正的娃娃亲。
这种种的种种,成为压死沈绵绵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后,在沈绵绵死去后,她面前的这些亲人,在后悔,在假心假意地怨恨自己。
和她断绝关系。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保存自己,保存自己在林家的宠爱,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父母分给别人而已。
她本来身为林家的独身女,却因沈绵绵的出现而打破了。
她没错。
她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林兰兰抬头,小脸上挂着一丝笑容,轻声哄着对方,“妈妈,我想吃您做的粘豆包,我要红糖馅的。”
林母对于自己这个老来的女,向来是要风是风,要雨是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妈现在就去供销社给你买红糖。”
“你不喜欢玉米粉,那我就用富强粉做怎么样?另外在给你买一罐麦乳精,我瞧着你小脸都瘦不少。”
林兰兰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她甜甜道,“谢谢妈妈,我最爱你了。”
这话,哄得林母眉开眼笑,甚至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进屋去拿钱拿票,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的。
她一走,旁边的林钟国便问了,“兰兰,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去找青松那孩子玩?”
周青松是周参谋的大儿子,说起来,林钟国和周参谋两人,还算是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
当年两人打算原本一起入伍的,但是林钟国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被选上。
而周参谋却是被选上的。
这让两人的身份,也开始天差地别起来。
这几年,周参谋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两家的距离就跟着拉开了。
所以,眼瞧着自家小闺女没去找周青松玩,其实,林钟国是有些着急的。
林兰兰听到父亲的问话,她小脸蛋上闪着一丝戾气,只是没人看到,又快速地消失不见了。
“我不喜欢青松哥哥了。”
这话一说,林钟国以为她是孩子的玩笑话,便笑着打趣,“你不是最爱过家家的时候,给你青松哥哥当新娘子吗?”
林兰兰绷着一张细白的小脸,很认真地说道,“那是以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会周青松有意思,其实这里面,很大成分要归功于林父在中间,从小的玩笑话。
林父想要和部队长久地做生意,自然也就需要部队里面有人脉。
当然,儿女亲家是最好的姻亲关系。
所以,其实想到这里,林兰兰对林父是有怨的,怨他从小就给自己洗脑,将来要给周青松当媳妇。
眼见着女儿这般认真地否认。
林钟国怔了下,“你不喜欢青松了,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我们新来的季老师。”
这话一说,林钟国就下意识地拍了下桌子,“胡闹,你季老师多大了,你多大了?”
他是见过季明远的,那少年虽然优秀,但是和自家闺女,那是差了多岁的。
旁边的林母出来了,顿时跟着埋怨,“老林,你也是的,小孩儿的话,你也当真?”
“你难道不知道,你闺女天天都在换着人喜欢?她之前还跟我说,她喜欢供销社那卖肉的猪肉张呢,说以后嫁给他,天天都有肉吃。”
听到这话,林钟国的语气总算是没那么凶了,他嗯了一声,“都怪你,把兰兰给宠坏了,你看她才几岁,就把喜欢嫁人挂在嘴边。”
林母也不服气了,“说我,你还不是宠兰兰?哪次出门进货,你不给兰兰带好玩意的?”
这倒是实话。
林钟国盼着自家的这个小闺女,将来能够嫁得好,他打小儿就富养着她。
所以,当听到妻子这般说自己的时候,他也没法反驳了,便只能催促道,“还不去给兰兰,买红糖买富强粉去,她想吃的时候没有,就等着哭鼻子吧。”
林母这才作罢,换了厚棉衣,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子。
只是,她刚一到供销社的时候,就看见那边织毛衣的邻居在八卦。
“你们听说了没?林家那宠得跟眼珠子一样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话一说,宛若平地一声惊雷,炸得在场的人都跟着目瞪口呆。
“梅花婶,这话你可不能胡诌啊。”
“就是,那林兰兰是秀琴老蚌含珠才生下来的,这怎么可能不是她亲闺女?”
“不是亲闺女,她能那般疼她闺女?”
“这不是开玩笑吗?”
“真的,我不骗你,我听我儿子说的,我儿子赵冯国,你们总知道吧,他之前在北京读书,前段时间不是突然回来了吗?”
“我再三追问下,问他为什么回来,他跟我说他老师出事了,家里没人照看,要把当年收养的那个小闺女,给送到她亲生父母家。
我就问了,怎么那闺女在北京,她亲生父母怎么会,在我们漠河这种小地方?他还不跟我讲,直到我翻到了他包裹里面的信,才算是看明白了。”
“那小姑娘的亲生父母,正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林钟国和李秀琴。”
这下,大家都面面相觑,“不能吧?人那小姑娘是在北京长大的,林钟国和李秀琴他们可一直都是我们漠河人。”
这话一说,那人便说道,“你们忘记了吗?六年前,李秀琴可是去了一趟北京的,当时她去之前还和我们吹牛的,说林钟国要带她去北京开眼界的。”
正是因为那一趟,李秀琴突然七个月早产了,便在北京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等他们再次回到漠河的时候,便抱着一个小女婴。
大家也都以为,那个小女婴是李秀琴之前在外面生的那个孩子,甚至,连李秀琴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全家也都把那个小女婴当成了宝贝一样养大。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婴,并不是李秀琴的孩子。
那——
李秀琴真正的孩子在哪里?
当然,还不等大家八卦完,李秀琴也就是林母,当即就抄着篮子砸了过去。
“你们这些碎嘴的婆娘,我让你们说,让你们说。”
“我家兰兰不是我闺女,是你们闺女啊?”
抄着的篮子,竟然直接打到原先,嚼舌根的那个妇人身上,那妇人是赵母。
也就是赵冯国的母亲。
她当即就跟着脖子道,“空穴不来风,要不是真人真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止知道,你家林兰兰不是你亲闺女,我还知道,你亲闺女在哪?”
林母下意识地问道,“在哪?”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可能是动摇了。
“你亲闺女被她妈一起带到,漠河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来下乡了。”
这话一说,林母手里的篮子哐当一声掉了,她警告地看向对方,“老赵,你最好保证自己说的是实话。”
“不然,你知道我的脾气。”
她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出了名的小辣椒,泼辣的厉害,这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只是,后面四十岁那年,意外怀上了林兰兰,生下来又是个闺女,面对来之不易的小闺女。
小闺女小时候不好带,脾气大,爱哭,落地醒,整夜整夜都是抱着在怀里。
从那四斤多小不点,一点点养到今年五岁。
说实话,林母李秀琴在林兰兰身上花费的精力和功夫,比前面三个小子都多。
越是这样,她越是不能接受。
赵母被质问了,她也不怕,当即梗着脖子,“不信,你去打听,我话放这里了,要是有假的,我天打雷劈哦。”
她儿子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了,在北京的学业正是关键时刻,若不是有要紧的事情。
也不会半路回来的。
所以,赵母对于自己的这消息,拍着胸脯可以保证,绝对是保真的。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林母李秀琴深深地看了她片刻,随即连篮子都没捡。
直接掉头回家去了。
至于,富强粉,红糖,那是什么都没买的。
全部都给忘记到了脑后。
等李秀琴回到家的时候,林兰兰已经被哥哥们带着出去玩了,后面有个防空洞。
是他们这一代孩子,最好的聚集地。
她没看到林兰兰,当即忧心忡忡地进了屋,林钟国在算账,他和部队做生意,什么都是打的是公家的名号。
不管是那衣服,还是部队食堂的菜,都是从他这里经手的。
以至于,他这每天的流水极大,若是算错一笔,那就是亏本了。
听到动静,林钟国一边迅速地扒拉着算盘,一边头都没抬,“买完了?”
李秀琴摇头,“没买。”
这下,林钟国拨算盘的手一顿,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怎么了?沾豆包不是兰兰最喜欢的吗?”
李秀琴脸色有些难看,她思虑了再三,还是把之前听到的话,原封不动的和林钟国说了一遍。
林钟国皱眉,下意识地反驳,“无稽之谈。”
他女儿林兰兰,怎么可能不是他亲闺女?
李秀琴,“我也不想相信是真的,但是钟国——”
“你还记得吗?我当年在北京生产完之后,当时隔壁床的产妇,来抱过我家孩子?”
她那时候,回来后还说,她闺女怎么长得有些不一样了。
后来,还是护士说,小孩一天一个样。
李秀琴这才没把这件事当在心里,要知道,她生的是个闺女,在时下这个大环境下。
不少人都是不喜欢闺女的。
以至于,她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去偷她的孩子。
她这话一说,林钟国也想起来了什么,当时隔壁床的那个产妇,确实是匆匆地离开医院。
还没住到三天,就直接带着孩子离开了。
当时病房的人还讨论,说是那家人没钱,才提前离开的。
这样想来,怕是当年是有问题,才会心虚离开吧?
想到这里,林钟国下意识地站了起来,他在屋子内踱步,最后,他把目光定格在妻子身上。
突然问了一句。
“你觉得兰兰和我们像吗?”
这话一问,李秀琴突然顿住了,兰兰和他们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像。
既不像她,也不像丈夫,还有她三个哥哥,更是没有一丁点像的。
想到这里。
李秀琴突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钟国,该不会真的抱错了吧?”
“什么抱错了?”
林家老三手里拿着一个弹弓叉,正要回来拿弹珠的,听到这,他顿时意外了下,推开门探头进来,问了一句。
他今年十三岁,正是什么都好奇的时候。
李秀琴没想到小儿子这个点回来了,她擦泪,欲盖弥彰,“没什么。”
林家老三嘁了一声,转头离开了,只是他是藏了心眼子的。
等走远了,又悄咪咪地折回来,趴在门框上继续偷听。
就听见里面的母亲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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