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5 章(1/2)
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年头收徒弟就相当于是多了个孩子。
不然(),师父师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先是师,后是父,这可不是白叫的。
面对老支书的再次确认。
沈怀山和牛大夫都跟着点头,“确认。”
这下——
老支书忍不住看向他们两人,“这孩子做你们两个谁的徒弟?”
得了。
这话问的,沈怀山和牛大夫一下子起了争执,“做我的。”
“做我的。”
牛大夫强调。
“老沈啊,我知道你未来大概率不会留在我们前进大队,但是我不一样,我的根在这里,我以后老了后继无人,大队的社员们想看个头疼脑热都艰难,所以,我要有个徒弟,来为以后的社员们看病。”
这是牛大夫想的最重要的一件事。
当然,这也和姚志军有天赋脱不了关系。不管是牛大夫还是沈怀山,两人都起了爱才惜才的心思。
见了牛大夫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沈怀山退了一步,“这样吧,志军这孩子算是我们两个人的徒弟?”
“一人一半,你不能独吞。”他急眼,连独吞这词都说出来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吃到啥好东西,或者是去分赃物了呢。
旁边的老支书哭笑不得,不过,他转头去看姚志军,“你这孩子有福气。”
姚志军的小身板,天生就不是种田的料,在乡下来看,他虚岁十三了,正常庄稼户家里十三岁的男孩。
都能顶得上大半个壮劳力了。
但是,姚志军不一样,他还和那五六岁的孩子们差不多,跟在后面捡稻穗,遛花生,挖猪草,做的都是这些轻便的活。
若是让他去地里面,种地锄草拔花生割稻谷收麦子这些活,他也有拼命去做,但是他做工就是赶不上同龄的孩子。
同龄的孩子都能割一亩地出来,他连三分地都还没割完,若是旁人肯定要以为这孩子在躲懒。
但是老支书特意观察过,姚志军还真没有躲懒,他甚至一分钟都没停下,但做活的速度,就是赶不上旁人。
而且,每次做完这种重的农活后,稳稳的要病三天,是真的生病,不是咳嗽就是发烧,再或者是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后来,老支书得出了个结论,姚志军这孩子天生就不是庄稼人的料子。
他或许能做别的谋生,但是唯独种地这一方面他不行。
只能说不适合。
这也是姚志英为什么养不起弟弟姚志军的原因,他身子骨差,动不动生病看病拿药。
一来二去,她自然也就欠了生产队的钱。
当然,这也是她要嫁人的最直观原因,她要去找一个富裕的家庭,尽量能帮她养活弟弟的。
她一个人哪怕在怎么拼命的做,做到死都是养不活弟弟的。
如今,姚志英
() 瞧着沈怀山和牛大夫,两人争抢着要收弟弟姚志军,她当即便忍不住喜极而泣。()
她的弟弟能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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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在死在这么一个无人得知的地方了。
有了老支书的见证,很快姚志军的关系就从知青点转出去了,转到了牛大夫名下的诊所。
而从今天开始,姚志军便不用去参与生产队的集体劳作了。
对于他来说,或者说在外人的眼里,姚志军几乎是一步登天,一下子从庄稼人变成了大夫。
他的未来,明显和大家不一样了。
等沈怀山和牛大夫走了以后。
老支书的大儿媳妇嘟囔囔道,“爹,你也是的,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不给咱们家阿虎和阿牛留下来?”
阿虎和阿牛便是老支书的孙子,年纪也不大呢,算起来,也就和姚志军差不多大。
老支书抽了一口旱烟,看了一眼自家大儿媳妇,语气淡淡道,“你看阿虎和阿牛是这块料子吗?”
两个孩子看到书本就头疼,说上面的字是蝌蚪,完全是字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字的那种。
就这种情况,还是别去当大夫了,毕竟,这可是救人的营生,别弄到最后变成害人的营生了。
老支书家大儿媳妇不服气,“阿虎和阿牛不是读书的料子,但是银花和银叶是啊?”
俩丫头挑灯读书呢,平日有事没事,拿着一根烧火棍,在地上写写画画,不说别的,就冲着那俩丫头的架势一看将来就是读书人。
老支书,“你就不问问这俩丫头愿意吗?”
银花和银叶听到这话,两人齐齐的摇摇头。
大儿媳妇忍不住抬手拍了下银花和银叶,“俩妮子知道啥?这种好机会都不知道要。”
银花想了想,“我想读书,考出前进大队,考出漠河。”她眼里带着希冀的光,“最好是考到北京去。”
她好想去北京啊。
她从绵绵口中知道了前进大队以外的事情,对于银花银叶来说,北京就是他们的梦想。
大伯娘一听到这话,差点没笑岔气,“青天白日的你们别做梦了,考出前进大队我倒是相信,你们还想考到北京去?这不是开玩笑吗?”
“只见到北京的娃娃来咱们前进大队的,还从来没见过咱们大队的娃娃去北京的。”
这无疑是在做白日梦。
银花和银叶听到对方这话,脸上顿时黯然了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
银叶鼓起勇气,“我会去的。”
大伯娘想要嘲笑,但是银叶小脸坚定,一双眼睛亮晶晶,带着希望的光,“我会去的。”
“我一定会去的。”
她是在告诉对方,也是在跟自己说。
这话一说,大伯娘也顿时不说话了,头一次面对孩子的坚定,她没再去泼凉水。
只是回头看了一眼阿虎和阿牛,骂骂咧咧道,“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玩玩。”
() 在看看人家银花和银叶,小小年纪就有了目标。
说起来,老支书家四个孩子去读书,阿虎和阿牛每次考试都是不及格,但是银花和银叶却是次次得优等生。
只能说,是不是读书的料子,往学校一送就知道了。
*
出了老支书家门后。
沈怀山和牛大夫就领着姚志军直接去往小诊所了,这是现场教学起来,不耽误一点时间。
而姚志英则是回到知青点,拿了?头去地里面干活,瞧着那精气神都不一样了,脸上带着盈盈笑容,还有希望的光。
解决了弟弟的问题,这对于姚志英来说,就解决了心头大患。
她现在只需要把地种好,多挣一些工分,这样日子就有了盼头啊。
不像是之前,她每天都在想死和坚持下去两者中间徘徊。
想死,丢不下弟弟,坚持下去日子太难熬,说个不好听的,姚志英真的就差去卖身了。
当个妓..女了。
不求别的,就求自己拿身子换来的粮食和钱,能够让她和弟弟活下去。
在这个艰难的世道上活下去。
仅此而已。
*
晚上生产队放工后,也才六点多,小诊所也下班了。姚志英从牙缝里面省出来一块五,去了一趟供销社,想要买两包白糖,拿着去感谢沈怀山和牛大夫。
但是——
一块二太少了,根本买不到两包。
临到最后,她就买了一包白糖,看着那一包白糖,姚志英突然就沉默了下去。
“姐?”
姚志军见姐姐不说话,一连着喊了好几声。
姚志英眼泪突然就下来了,“军军,是不是姐姐太没用了啊,想送礼,连礼都送不起。”
就这一袋白糖,送给谁都容易得罪人。
可是,她全部的加糖就那一块二了。
姚志军抱着姚志英的胳膊,安慰她,“我姐很厉害的,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姐,你看你以前都不会做饭,也不是种地,现在全部都会了,是不是好厉害?比军军还厉害。”
“我才是一个废物。”
他都来生产队一年多了,却还没有学会种地,说实话他才是拖后腿的那个人。
姚志英听不得这种话,她深吸一口气,“军军,你不是,你才不是废物。”
她咬着牙,似乎想要做决定。
“你说,姐拿着这白糖去黑市,做投机倒把的事情怎么样?”
这是万不得已的一步,不,对于姚志英来说,这是她想过嫁人,都没想过的一步。
为什么?
不是姚志英胆子不够大,而是因为她家就是这样没的。
她对投机倒把的生意事,有着天然的畏惧和害怕。
但是看到弟弟这样,她似乎又不怕了。
弟弟有了出息,她要给他打底子啊。
姚志军听到这话,骤然呆了下,“姐!?”
向来老实厚道的姚志英,眼里带着几分癫狂,“一袋白糖不够分,那就把一袋白糖变成两袋,军军,爸妈都能做到的事情,我也一定能的。”
解决了弟弟的未来问题,姚志英就没了后顾之忧。
她之前不敢做,怕自己被抓了,弟弟就彻底完了,没了依靠。
但是现在不一样,弟弟有了师父,大不了真到那一步,她断绝关系!
看着这样的姐姐,姚志军微微拧眉,“姐。”
“你冷静一些。”他虽然还小,但是脑子却分外灵活。
眼见着弟弟这样,姚志英便问,“你不支持我?”
“不是!”
在某一种方面,姚志军甚至比姚志英还冷静聪明,他若是不冷静聪明,也不会在姐姐要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出来干扰对方。
不让姐姐嫁人了,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姚志军的聪明。
只能说,从小被当继承人培养长大的孩子,是花了人力物力以及金钱的,这远远不是乡下孩子所能比拟的。
“你想过路线吗?知道黑市在哪里吗?”
“你要去卖东西,你卖什么东西?”
这——
一连着几个问题问下来,把姚志英给问懵了,她还真没想到过这里。
“军军,你有什么想法?”
弟弟是胆子小,但是姚志英比谁都知道,弟弟比她聪明很多,以前家里条件还好的时候,爸妈请来教课的老师便说过。
弟弟若是好好培养,最起码也能是个大学生。
姚志军站在原地,他不说话,脑子却飞快的转动,“你手里还有钱吗?”
姚志英摇头,“就只有四毛钱了。”
她一共才一块二,买了一斤白糖,就去了八毛,剩下的也只有四毛钱了。
姚志军叹口气,“白糖还在?”
“白糖不能动。”
“这是要送人的。”
身为姐姐,她太懂弟弟的心思了,对方想让她拿着白糖去换鸡蛋,在拿鸡蛋去黑市。
她知道,但是白糖要送人。
姚志军突然换了话题,“当初咱们来的时候,爸不是给钱了吗?”
“当时走的着急,一共就五十多块钱,这一年多基本上都花完了。”
弟弟三天两头生病,买药钱,吃饭钱,开销很快就没了。
姚志军叹口气,“先拿四毛钱去村里面买鸡蛋,在拿着鸡蛋去黑市。”
“我去。”
这话一说,姚志英顿时愣了,她下意识地否定,“你不能去。”
“我去!”
姐弟两人僵持不下。
“那就都别去。”
向来脾气软和的姚志英,第一次拒绝他。
“不行,志军,我们两个人要保存一个。”如果肯让弟弟去的话,她早都去黑市了。
但
是,她没有,一直挺到了现在,给弟弟找好了出路,她才走上这一条路。
微微麻的天色下,姚志军从未见过这样坚持的姐姐。
“那你先去,等你熟悉了在带我。”
他妥协了。
姚志英点了点头。
她的速度很快,拿着仅有的四毛钱,趁着天黑去生产队的社员家里去换鸡蛋。
她以前就经常换,那个时候弟弟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她就拿着钱去买鸡蛋,三分钱一个。
所以,这次来买鸡蛋,也是轻车熟路。
四毛钱买了十三个,不算多,但是也不算少,趁着夜晚,她徒步是十多里路去了胜利公社。
她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黑市在哪,她也清楚,因为这是她曾经想过无数次的事情。
也是她想过无数次,却不敢来的地方。
那时候弟弟还没依靠。
现在不一样了。
姚志英打起了精神,警惕地看着周围,见没多少人,这才往那一条熟悉的路上走。
*
沈美云安顿好了绵绵,打算趁着天黑去找一趟金六子。
她也是抹黑出去的,头戴了一个大帽子,到了公社后,便直奔那一条巷子。
只是,走到半路,突然迎面撞上来了一个女同志。
“要鸡蛋吗?”
沈美云茫然了片刻,觉的对方的声音好熟悉,一低头看过去,就见到月光下,那摸了锅灰,却依然能看出来面貌的姚志英。
沈美云,“?”
“志英?”
“美云?”
四目相对。
两人都跟着安静了下去,空气也是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美云,“你做这行多久了?”
姚志英老老实实道,“第一次。”
“怎么想起来突然做这个了?”
姚志英低头看着脚尖,有些心虚,“志军有了依靠,我没了后顾之忧,就想着捡起老本行。”
沈美云叹口气,“这一行很危险的,知道吗?”
她在胜利公社这么久,从来不做散客,就是因为散客有危险。她做的生意基本上都是固定的两个人,一个金六子,另外一个是供销的大姐。
大家存在着利益相关,所以其实比起散客来说,安全不少。
姚志英,“我知道。”
“但是想赚点钱。”
沈美云思索了下,“真想赚钱?”
姚志英点了点头。
“你家以前是做生意的?”沈美云突然问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姚志英点了点头,“对,我们家以前在北京有两家商行,一家在王府井,一家在东大门。”
她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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