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6 章(1/2)
季长峥这话给沈美云问懵了。
“交给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下意识的否认道,“怎么可能?”
季长峥是季家的老幺,按照从上到下来看,怎么也轮不到季长峥啊。
季长峥意味深长,“怎么不可能了?”
沈美云要在细问下去,季长峥却不肯说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只是他的猜测而已,事情没成真,将来的变数便多,一切都不好说。
眼见着问不出来什么,沈美云这才放弃了去。
年二十九这天。
家里还剩半扇羊蝎子,被沈美云用萝卜炖了足足一大锅,寒冷的冬日,吃一锅羊肉炖萝卜,整个人都热乎了起来。
要知道,羊肉可是极为温补的好食材。
还没炖好,绵绵就哒哒哒的从外面跑了回来,老远就闻到了肉香味,她当即探头进来,“妈妈,我们晚上吃什么好吃的?”
沈美云,“羊肉炖萝卜。”
绵绵倚在门口,思索了下,小小声问道,“那我可以喊向璞哥哥过来吃吗?”
她对着指头又补充了一句,“作为向璞哥哥给我补习功课的报酬呢。”
沈美云听到这话,把手头的活交给了张妈,她做羊肉炖萝卜很好吃,但是有窍门,所以她就只负责前半截,后面的活交给了张妈后,她便不在管了。
而是走到了绵绵旁边,有些诧异,“向璞在给你补习功课?”
绵绵点点头,指着书房,“对呀,他让我回来拿课本,说我基本功不扎实,先把我基本功拎一遍,再让我去学初中的课程。”
她如今已经是初一的学生了,而且还是班上的佼佼者,但是她到了温向璞的手里却活不过一个回合。
绵绵自认为在学校也是极为优秀的,毕竟,她一学期考试从来没下过前三面,到了温向璞这里,她感觉自己成了一个筛子。
沈美云是知道温向璞这孩子的,他已经不是普通的学生了,应该说是天才。
一个社恐又自闭的天才,平日绵绵没有回来的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在家的。
想到这里。
沈美云想了想,“那你要谢谢人家给你补习功课,你问问他,是想来季家吃羊肉炖萝卜,还是端回去在他自己家吃?”
“不过我是建议他来季家吃,羊肉炖萝卜,在下一些青菜进去,现场煮着吃,才是最好吃的。”
端过去的话,就冷了,在加热的话,总觉得少点什么。
绵绵听完,点头,“我知道了,我会问向璞哥哥的,那妈妈我去拿课本了。”
沈美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等绵绵离开后,向红英有些感慨,“你家绵绵是真讨人喜欢,她能和向璞那孩子当朋友,将来成绩肯定不差的。”
她是在附近住着的,自然知道温向璞的天才劲,自家的儿子和温向璞差不多大,但是她儿子
才读初三,这中间还坐了两级,但是温向璞却是跳着读书的。
听说已经自学到大学的课程了,只是他读了高一,似乎不喜欢学校的氛围,便从学校离开了。
现在的学校是半工半读的状态,而且天天搞学习以外的东西,这也就导致了,温向璞并不适应这种环境,索性后面休学了,自己在家专研喜欢的东西。
这才有空给绵绵来拎一拎知识点。
沈美云对温向璞了解的并不多,她到底是在外地,而且很少回来,于是她便问了一句,“这孩子性格还是和以前差不多吗?”
她印象当中,对方还是小少年的样子,社恐的躲在绵绵和李管家身后,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是一只兔子一样,四处安静的观察,漂亮,安静,内敛,沉默。
这是沈美云对于温向璞的过往印象。
向红英点了点头,“是啊,我回来这么多次,都没遇到过他一次。”
显然温向璞从来都没出门过的,说到这里,她便跟着叹口气,“这样的男孩子,将来也不知道怎么办?”
男人生来就是要闯天下的,毕竟,需要养家糊口,但是在看温向璞,性格跟女孩子一样,这样将来怕是连媳妇都说不到。
沈美云笑了笑,“一家人不管两家事,更何况,温家这样的条件,他真要是想娶媳妇并不难。”
不说别的,就冲着温家那一栋小白楼,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心动。
这倒是。
被沈美云和向红英担忧的温向璞,正在书房内埋首在书案上画设计图纸,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他单薄的脊背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
“向璞哥哥!”
绵绵喊了一声,温向璞当即停下笔,抬头看了过来,阳光下,他的眉目精致,唇红齿白,好一翩翩少年郎。
今年十七岁的温向璞,身姿清冽,只是常年不爱开口,身上多了几分内敛的气质,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漂亮。
这一幕,饶是让绵绵都忍不住呆了下,她小跑着过来了,“带来了,语文和数学都带来了,还有俄文,一起拿了。”
温向璞接过她的书本看了看,顺势拉开椅子,让绵绵坐了下来,他则是伏着书案上,安静的看着绵绵如今的课本,哈市的课本和他们北京的课本是不一样的。
这也是温向璞没用他之前课本的原因。
在翻看的时候,注意到绵绵语文书上,画着一个小乌龟,旁边写着一行字,小王八,怎么还不下课啊?
温向璞微微顿了下,看到这一副小画,几乎能想象得到,绵绵在上课走神的样子了,这让他忍不住失笑了下。
他本就生得漂亮,这一笑有一种满堂生辉的感觉,饶是绵绵都惊艳了,“向璞哥哥,你怎么比我长得还好看啊?”
绵绵自认为,她是非常好看的!
但是,在温向璞面前,还是有一分失色的,不是她比不上对方,而是双方的美是不一样的。
绵绵的美是明媚,娇俏,稚气
,灵动的。
而温向璞的俊,是浓烈的,唇角的一丝羞涩的笑,平白添了几分艳色,当人过目不忘。
绵绵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反正就是很好看就对了,看着就赏心悦目,她能够多吃一碗饭呢。
就好像、好像是妈妈之前收藏的那个琉璃白玉碗,漂亮的让人恨不得捧在手心里面,根本舍不得用,光看着就晃人眼,心里带着一股高兴劲。
温向璞一向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好看,漂亮,但是绵绵似乎是例外,一样的话,从绵绵口中说出来,他不止不反感,反而还有几分羞涩。
“谢谢。”
绵绵摇摇头,“是我要谢谢向璞哥哥给我补课呢。”
如果没有向璞哥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基本功,竟然还差了那么多。
“向璞哥哥,我想邀请你去我家吃饭,我妈妈做了羊肉炖萝卜,很好吃的。”
“你要去吗?”
这作为报答,也作为交换。
这——
温向璞其实又好久没出门了,上一次出门,还是那一年绵绵回来的时候,他随着绵绵去了一趟季家。
这样算起来,他最少两年没出门了,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方式,便是绵绵的来信。
这两年来每个月绵绵都给会他一封信,去说说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在绵绵的信中,外面的一切都很美好。
但是这些与温向璞无关,他生来便被关在这一栋小白楼,而绵绵能够来小白楼看他,是他为数不多的快乐。
所以,以至于绵绵这会问他要不要出去吃饭的时候,温向璞犹豫了,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他不想去,但是他怕绵绵不高兴。
“向璞哥哥,你是不是不想去啊?”
温向璞摇摇头。
“那你是想去?”
他还是摇头。
这下绵绵弄懵了,她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这样吧,我妈妈炖好汤后,我端一搪瓷缸过来找你怎么样?”
“就是我妈妈说了,这样的羊肉炖萝卜可能不太好吃。”
听着绵绵的话,温向璞下意识的记起来了,记忆中那个极为温柔压制的阿姨,对方因为绵绵的关系,对他很好。
而他想吃人家的东西,却连面都不敢露,这才是真正的懦夫!
想到这里,温向璞深吸一口气,“我去。”
“什么?”
绵绵以为自己听错了,“向璞哥哥,你说什么?”
“我说我和你去一起回家吃饭。”
这下,绵绵极为高兴,眉开眼笑,“这才对嘛,向璞哥哥,刚出锅的羊肉炖萝卜是最好吃的,等吃到差不多的时候,在往里面上萝卜青菜,轻轻一烫,可香可好吃了。”
她是个会吃的,完美的继承了沈美云的挑嘴,也是个会形容的,直把温向璞给形容的给咽口水了。
“我去,绵绵,我会去的。”
这下,绵绵才小狐狸一样笑了起来,“我
就知道向璞哥哥,你肯定会去的。”()
等讲完数学上面的重点知识后,绵绵便看向墙上挂着的时钟,“五点半了,向璞哥哥,在不回去,我们就吃不到羊肉萝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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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妈的厨艺实在是太好了,大家都抢着吃呢,回去晚了,怕是连汤都不剩了。
温向璞点了点头,“你先等等我,我换一套衣服。”
绵绵歪着头看他,极为诧异,“换衣服?”
“你身上的衣服就挺好呀。”
温向璞穿着一件靛蓝色的棉袄,身姿单薄又高挑,许是因为常年不见光的原因,他肤色苍白,面容清俊,深色的衣服明明是晦涩的,但是穿在他身上却有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就仿佛温向璞生来就适合靛蓝色。
是星空中的一抹白色的星子,芝兰玉树,皎皎生辉。
温向璞发现绵绵无时无刻不在夸他,这让他越发羞涩,那一抹羞涩爬上苍白的脸颊后,平白多了一抹艳色。
他抿着唇道,“这是在家穿的衣服。”
去见沈阿姨,应该要郑重一些,绵绵是他唯一的朋友,绵绵的母亲就和他的长辈一样。
去见长辈,自然要衣着体面,这是温向璞打小刻入骨子里面的观念。
绵绵,“那好吧,我在楼下等你,向璞哥哥你快一些呀。”
温向璞点了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从柜子里面挑了一件大衣出来,他的大衣还是同款靛蓝色,穿上后又去洗了个脸,洗了个手,确定自己身上都是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污渍后,这才下了楼。
绵绵在楼下等他,院子里面开始下雪了,她百无聊赖的接着雪花玩,玩的起劲的时候,温向璞站在台阶上,朝着下面喊了一声,“绵绵,上来。”
下雪了天冷,她还站在雪地里面。
绵绵听到动静,回头看了过去,就见到温向璞身着大衣立在台阶处,姿态优雅娴静,像是从城堡里面走出来的王子一样,清俊又矜贵。
绵绵不由得呆了下。
眼见着自己喊对方个没反应,温向璞快速下了台阶,迅速从旁边拿了一把伞撑在了她的头顶,碎碎念,“都说了下雪,要躲着,你怎么一直站在雪地里面?”
好了,清俊矜贵的小王子,瞬间破功,变成了一个叨叨叨不听的大哥哥。
绵绵揉了揉耳朵,“向璞哥哥,别说话。”
一说话就不帅了。
温向璞一脸问号,但是架不住绵绵不肯解释,他从小不和外人接触,心思也被养的单纯,向来是最听绵绵的话,她不让他开口,他便不开口了,一路从温家到季家,他竟然是一个字都没说。
抵达到了季家门口的时候,温向璞收了大黑雨伞,抖落掉上面簌簌的雪花,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和大黑伞成了鲜明的对照组。
也只是片刻后,他便把雨伞安置在季家门口。
绵绵已经等不急了,“向璞哥哥,你快些进来呀。”她伸手就抓着他进屋,温向璞被抓着了手
() ,他微微一顿,低垂着头,视线凝聚在绵绵的小胖子爪上。
没人知道的是他不喜欢别人的触碰,甚至,李管家平日都不会和他有任何的接触。
但是,绵绵拉着他的手腕时,他却不排斥?
是的,不排斥,也不厌恶,那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让温向璞甚至忘记了,脚底下的门槛,原来那高高的门槛,似乎也没他想象中的那么难。
绵绵进了院子后,便朝着厨房内喊,“妈妈,我把向璞哥哥带过来了。”
沈美云在看最后一道工序的,尝了下味道确实不错,便准备让季长峥端上去的,听到外面的动静,她探头看了出来。
就见到自家闺女牵着一个芝兰玉树的少年,少年眉目精致,肤色雪白,鼻尖被雪花冻成了粉红,像是上好的狼毫笔勾勒出来的雪景一样,让人过目难忘。
“沈阿姨。”温向璞羞涩笑了下,喊了一声。
沈美云被这笑容晃的心神一顿,忽然有一种眩晕感,那是被惊艳的。
饶是,几年前第一次见到温向璞的时候,她就知道对方生得好,但是几年过去了,这孩子怎么生得更漂亮了?
让人光见着,就有一种满堂生辉的感觉。
沈美云还在发呆的时候,季长峥不轻不重地捏了下她腰,淡淡的痛感和酥酥麻麻的痒意,让沈美云瞬间回神。
“向璞?”
她试探地喊了一声。
温向璞点了点头,“是我,沈阿姨,我过来吃饭,给您添麻烦了。”
少年很有礼貌,连带着声音都是温润的,这让沈美云不由得叹息了三分,“添什么麻烦,你给我们家绵绵补课,阿姨要谢谢你才是。”
温向璞抿着唇,“她是我朋友,这是我该做的。”
“那阿姨也该请你吃饭。”沈美云催着他们,“绵绵带着你向璞哥哥进去坐,你爸爸马上把羊肉锅子端出去。”
绵绵嗳了一声,拉着温向璞,一蹦一跳的跑到了里屋,看到她这个欢乐的样子,沈美云心说,她家绵绵还是个小孩儿。
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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