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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姐的话,恰恰戳中了他一直向往而又从未深思的东西。他想了一阵子说:“朱姐,你说得对,谢谢你这么替我考虑,我回去了解一下。”
黎景每周二休班。每逢休息日,他会去超市把一周的饭菜都买好,而后塞进冰箱里。
这段日子,他学会了烧饭做菜,虽然只是最简单的几道菜,要么是西红柿炒鸡蛋,要么是芹菜炒肉丝,再不然就是煎三文鱼,但这种简简单单的餐食,也总比每日吃面包度日要健康。
他远离了酒吧和livehouse的工作,尝试着早睡早起,虽然偶尔失眠,但习惯以后,大多时候都能一觉到天光。
他学会了用心照顾好自己,他早已不是小孩子了,他早该长大,学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这段时间,黎景偶尔也会回想起自己四处漂泊的日子,而每每想起,他总觉得恍若隔世。以前他画地为牢,荒废了那么多时日,把自己搞得潦倒落魄。他原本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却偏要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
不过,好在一切都还不算太晚。从现在开始,他要好好生活。
他每周都会与李岚小聚。李岚出生在一个贫寒的重男轻女家庭,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但她却从不自怨自艾,反而养成了乐观开朗、独立坚强的性格。
她与黎景是两个极端。她仿佛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力气,有许多离奇古怪的想法,并且从不畏惧将自己的想法一一实现。
没过多久,李岚就离开了咖啡厅,她拿着自己积累多时的积蓄报名了市里的西点学校。她说,她想趁着年轻多学点东西,多尝试点东西,没准她的天赋其实是做面包,以后完全能凭自己的努力开一家面包房呢。
黎景怔了半秒,说:“你很棒。真的很棒。”
“你呢?”李岚话锋一转,落到了黎景身上。“景哥,你有什么打算么?难道你想在南城躲一辈子、在这家小琴行当一辈子的老师?”
她咬了一下嘴唇,小心翼翼地问:“还有,你和前夫哥,你俩还有可能么?”
黎景没有正面回答李岚的话,而是轻声说:“我……我和他,就这样吧。”
他缓了一会儿,说:“我觉得待在南城挺好的,我很喜欢这个城市,也很喜欢在琴行里当老师。”
说到这里,黎景的声音坚定了许多。“我喜欢这份工作,比以前做过的所有工作都更喜欢。”
黎景在娱乐公司做过艺人,也在酒吧做过驻唱。他不适合娱乐圈那个大染缸,亦不习惯酒吧的氛围和环境。以前他没得选,只能闷着头做下去,就仿佛冥冥之中有一双大手推他向前。直到加入了现在这家琴行,他才真正看清了自己。
——他不想站在聚光灯与镁光灯下,亦不想引人注目,他想要让自己的吉他和歌声更纯粹一些。比起酒吧中那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眸子,他更喜欢面对自己的学生,面对他们求知的单纯眼神。
李岚苦口婆心地说:“景哥,你年纪也不小,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像个刚进入社会的小孩似的?”
“景哥,以你的水平,根本不该留在南城,也不该留在这么一家小琴行。”
黎景失笑。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他痴长了李岚这么多岁数,却连一个所谓的人生规划都没有。在他前三十年的人生中,仿佛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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