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2(2/2)
帝光当年为什么如此之强?因为他们全员杀马特,全员皆王牌。
粉色头发的桃井五月亦是帝光篮球社的天选经理,反倒是黑发的我时常感到格格不入。
我:放我走——我和你们不是一个片场——
我神游天外,目光在球场上的脑袋中转了一圈:唉,没有黑马,依然是奇迹的时代内斗。
场外有没有好苗子呢,让我看看。
江户川乱步也是黑发,混入人群的便衣们也是黑发,大家的发色都好朴实……
“找到了。”我眼睛一亮,“新的篮球好苗子。”
银发耶,是帝光没有收集到的发色,好稀有!
“只是年龄有点大。”我喃喃自语,“我莫名有种直觉,他比起篮球更适合棒球,嘶,为什么啊?”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
不仅见过他,还见过他手持棒球棍重重一击打出全垒打的精彩剪辑。
在哪儿呢?
我这一生有过太多传奇岁月,我在《栗子侦探大冒险记》中来回翻阅,全文搜索,终于找到了银发男。
记忆中的画面里,他高高举起棍棒,重重挥下,梆!清脆一击!
工藤新一硬硬的脑壳哐当倒地。
梆!
梆!
梆!
银发男连敲三次!
——不是说工藤新一有三个脑子可以敲,只是我当时大受震撼,给他连算三次命,足足欣赏了三回名场面。
也不是很多,喜欢看剧场版的观众十几次都看了。
重复三遍的画面让我深深记住了这位棒球天才,一想到他沉迷犯罪,让体育界陨落一颗闪亮的明星,我心痛不已。
那时的我对琴酒不甚了解。今时不同往日,在安室透与柯南的解说下,我深入了解了这位黑衣组织的TopKiller。
不夸张地说,我已经是他的心灵之友了。
仅凭一头飘逸的银发便能在茫茫人海中精准地识别他,靠的正是心灵之友的默契!
琴酒身边跟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子,是他的小弟伏特加,一向以“大哥”尊称琴酒。
毫无新意的称呼,我的心灵之友表面答应,内心却不甘地在流泪啊。
只有我懂琴酒,我知道他应当如何被称呼。
“乱步先生。”我拽拽江户川乱步的袖子,示意他望向观众席后排。
“看,野生的酒厂牛马出现了。”
第52章 玄学VS推理的第五十二天
真正热爱组织的人,随时随地为组织做牛做马。——Gin什么是酒厂劳模?这就是酒厂劳模!
勤勉如一人打四份工的波本也要投来敬畏的目光,在琴酒的衬托下他显得如此懒惰如此懈怠,职场竞争力弗如甚远。
卷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琴酒凭什么被尊称一声大哥?
正是因为他亲历亲为坚苦耐劳的崇高品德。
他不叫苦,不喊累,从不将工作推诿给他人,不图双休,不放年假,只要组织需要他。
琴酒这人能处,有事他真上。
我前脚听说黑衣组织派人暗杀我,后脚琴酒出现在我面前,怎一个效率了得?
“真想让太宰先生过来学学。”我发出督促摸鱼人上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