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1 章 番外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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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昂紧张极了,一把攥上陈思雨的手臂,说:“姐,他要让咱丢脸了。”

    这是一场准备了整整一年的演出,随团队伍包括了乐团,舞团,舞美道具,以及艺术顾问,足足有一百多号人。

    而轩昂是被部队文工团公派出国留学的,要是万尼亚上校冲上来就喊崽儿,喊我的儿子呀,我可算找到你了,别人会怎么看他,会怎么看他姐?

    他姐是如今外交部最年青的文艺参赞随员,人嘛,树大招风,她给人盯的紧着呢,他要闹点什么妖蛾子出来,回去之后会不会打人打小报告,妨碍他姐的前途,轩昂在这一刻紧张极了。

    十九岁的大男孩在这一刻紧张极了,生怕要因为他而闹出乱子来。

    但怎么会呢,万尼亚是个曾经在华国呆了好些年的军事专家,退役之后,他跟安娜一样,选择了出国,并到了英格蓝,现在在英格蓝国家大剧院任钢琴师。

    他了解华国的国情,了解华国人,当着几百号人的面,不可能会那么做的嘛。

    他和英格蓝国家艺术团的人是共同来接机的,把鲜花递给陈思雨,等芭蕾舞团的代表用英文致完词之后,用流利的中文进行了欢迎致词,并请他们上车了。

    在车上,徐莉想啊想,忽而目光落在轩昂身上:“思雨,我怎么越看那位说中文的钢琴师跟轩昂就越像呢?”

    前面也有人回头说:“那位会说中文的钢琴家,跟陈团的弟弟越看越像。”

    轩昂特别紧张,怕有人看出端倪来,拳头都攥青了。

    但流言这种事情,陈思雨最擅长应付了。她半开玩笑半说真话:“轩昂,我也瞧着你们像,要不你干脆认个干爹吧?”

    轩昂一缩肩,就听团里有个人说:“对啊,认个干爹吧,说不定他能帮帮你,让你留在英格蓝呢。”

    “要是我,我就认他当干爹,让干爹帮忙,留在英格蓝。”还有人说。

    轩昂还是个赤诚,纯真的孩子,听了团员们这种大放厥词,觉得不可思议。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能出趟国,能留在国外,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他看来了不得的大事情,就这样,在大家的玩笑中被一揭而过了。

    在下榻之后,大家渐渐有种感觉,就是英格蓝艺术团似乎并不欢迎他们。

    因为对日访问的成功,这趟国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可以说是举整个文艺界之力而排练了这场演出,也因为英方在来之前的接待规格很是隆重,大家对这场演出抱着极大的期待。

    英方的接待工作也确实搞得很隆重,也非常配合他们的排练工作,但在日常相处中,外交团的人却感觉到了一种边界感,一种礼貌,热情中杂夹着怜悯的边界感,那种感觉让大家很难受。

    而两国的外交谈的也并不顺利,毕竟英格蓝还侵占着华国很大一片土地,据说在谈判桌上,双方的外交官已经吵过好几轮架了,英格蓝的官方报纸上,甚至把华国人跟印第安人相提并论,还把

    这次演出形容为是:接受文明的检阅。

    好在团员大多不懂英文,也不会看报纸,否则就得大失所望,因为从媒体报道来看,人家对待他们,就好比对待刚刚走出非洲的智人。

    陈思雨懂英文,一来就在看报纸,也因为上辈子的际遇而特别了解英方的心态,但她是个舞者,不会为了那种傲慢的漠视就轻视自己的。

    舞者只会用舞蹈说话。

    于她来说,排练,准备登台就好了。

    ……

    来了两天,轩昂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两所艺术学院,他很喜欢其中一家,但因为万尼亚上校,还是给拒绝了,剩下的一所是明天约好的时间,今天他就来大剧院陪姐姐练琴了。

    外交团有规定不能跟外国人直接接触,轩昂来了两天,万尼亚也并没有亲自找过他,这让轩昂心里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但他也知道,对方迟早会跟他见面,说不定还会让他改国籍,改姓啊什么的,所以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慷慨激昂的说辞,以回绝万尼亚。

    但事实上,俩人的见面跟轩昂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钢琴,看到好琴自然就喜欢弹一下,陈思雨在排舞,他在剧院里转悠,看到一间琴室里有好几架钢琴,而且一看其材质跟年龄就能看得出来是好琴,忍不住手馋,摸到一架象牙琴键的,忍不住就弹上了。

    先试了一首《命运》,好琴跟差琴的区别,从琴键的手感到声音的醇厚,饱满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于是趁兴又弹了一首《悲怆奏鸣曲》,当一个热爱钢琴的乐者碰到好琴,那种兴奋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自己弹的沉醉,剧院里很多英格蓝人看到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国人在弹琴,也觉得很惊讶,用路过的方式纷纷在礼貌的偷窥。

    在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东方人,在西方是很让人震惊的嘛。

    轩昂并不知道有人在围观自己,但突然,旁边又响起一阵琴曲,他整个人为之一震,它叫《月光小曲》,作曲家许如辉,发表于1936年,而那是胡茵在被判为土豪劣绅后,为防被批为靡靡主义,最后一张烧掉的黑胶片。

    轩昂不知道在解放前胡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从曲调中可以想象到,当她听着那样的音乐时,必定会穿着精致的旗袍,还会跟一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跳着慢四步。她会喝红酒,吃西餐,会讲英文,苏文,过着一种跟他属于阶级敌人的生活。

    轩昂没有回头,但他猜得到,弹琴的人是万尼亚。

    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在他的潜意识里,陈家祥爱胡茵,胡茵也爱他,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而万尼亚,他比陈家祥年青,他还是健全的,因为曾经是军人,他通身有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儒雅与威严兼具的气质,是的,他看起来是一个比陈家祥更能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这就更让轩昂生气了,他为了自己的父亲陈家祥而生气。

    他也不甘服输,他弹起了《血色

    华章》,他誓要用声音盖过对方。

    万尼亚也不跟他争,音乐弹的极为缓和,琴声极为缓和,弹完《月光小曲》,他又弹起了《凤凰于飞》,那也是一首战时歌曲,由陈昌寿作曲。

    而这也是他妈小时候哄他睡觉时,总喜欢唱给轩昂听的。

    万尼亚的琴声并不高,可他总叫轩昂想起胡茵,更可气的是,他弹的这些曲子总会扰乱轩昂的心,连弹错了几个琴键,轩昂忍不住了,砰砰几下,站起来说:“够啦,毛子先生,这间琴房我让你了,我走行了吧,我走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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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昂并不想听,因为胡茵是个资产阶级的大小姐,她喜欢的确实都是靡靡之乐,这跟轩昂从小受的教育是不相符的,虽然他是个黑.五类的后代,他也不信奉又红又专的就都是好人那一套,但他更信仰他的父亲陈家祥。

    他就不可能喜欢靡靡主义。

    基于这一点,他也不信他妈会喜欢这个老毛子。

    他起身要走,万尼亚已经弹起曲子了。

    而轩昂,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那是他很熟悉的一段前奏,弹完之后,万尼亚唱了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漫山遍野的大豆高梁,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我衰老的爹娘……”

    其实轩昂并不了解胡茵那个人。

    当他出生,胡茵的人生角色就只剩下了母亲这一个角色。

    在他的记忆里,属于她的那一段,都是在想尽办法,保全他的人生。

    而这些歌,才是胡茵的青春年代,《就比如《月光小曲》,《凤凰于飞》,以及万尼亚现在弹奏的这首,跟另外两首完全不同的,《松花江上》。

    它将胡茵整个人,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了轩昂面前。

    她的小女儿情怀,她的家国大义,她爱万尼亚,却难舍故土,最终选择留下来建设国家的辛路历程,都在那一首首乐曲之中。

    是的,轩昂必须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胡茵并不爱陈家祥,她之所以选择留下,是因为在她心里有故乡,有《松花江上》,有《南泥湾》,有《义勇军进行曲》,她留下,是因为她想在新时代,投入全部的热情,去建设自己的国家。

    万尼亚上校还没弹完轩昂就离开了。

    但就像老毛团长说的,为什么在外交中,文艺是那么的重要。

    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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