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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灰,将烧剩下的灰烬扫进一个小撮箕,里头滚出一个小红薯,已经焐熟了。

    上次收的红薯被罗珠全拖走,等到贺完岁首以后,剩下的红薯罗珠打算留着来年育种,樊伉硬是软磨硬泡,从罗珠手里磨了几斤出来,留着自己解馋。

    红薯是昨晚上就烤熟了的,早上被他埋在炉子底下的灰里,现在已经热了。

    樊伉拿袖子将红薯一卷,掀开车帘走出车厢,把烤红薯递给无名,说:“给,吃个烤红薯。”

    无名扭头看了他一眼,说:“把皮剥掉。”

    樊伉把外面那层沾了灰的外皮剥掉,递无名嘴边。

    系统给的红薯种味道非常好,软软糯糯的,吃到嘴里非常香甜。

    无名居然很喜欢这种味道,说:“还有吗?再剥一个。”

    “烤红薯没有了,只有早上水煮的红薯还有一个。”

    “煮的也可以。”

    樊伉打开炉子上的陶锅,从里面拿出仅剩的一个煮红薯,又剥了两个白嫩嫩的煮鸡蛋递给他,无名张嘴两口吃掉,头也不回地说:“外头冷,你进车厢里去,还有一个时辰就能到长安了。”

    外头实在是冷,让习惯了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的樊伉,即使来到大汉朝已经两年了,依然不太适应。

    樊伉只得窝回到车厢里,然而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实在无聊,不一会儿又出去和无名并排坐在一起,说:“无名兄,你去过很多地方吗?楼兰?西域?乌孙?更远一些的地方呢?”

    “几年前我学艺下山开始周游列国,去过月氏、乌孙、龟兹、楼兰,更远一点还有个叫大宛的国家,听说他们那里有一种马,奔跑起来的时候,流出的汗水像血一样红,极其珍贵,以后有机会我再带郎君一起去看。”

    樊伉一听,不由眼睛一亮,开始心驰神往。

    汗血宝马啊!

    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速度快而且耐力强,后世许多名马都有汗血马的血统。

    就是因为听说大宛有汗血宝马,这才有后来汉武帝的数次远征大宛,着实劳民伤财。

    谁说只有美人能倾国?名马也一样有这效果。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从古有之。

    只可惜大宛王庭何其无辜,天下百姓何其无辜。

    “现在在打仗呢,太不安全了,等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樊伉还有点理智,仿佛在说服自己一般。

    无名不以为然地道:“打仗也一样,小心一点就好了。西域的商队很多,到时候我们混进商队里一起走。”

    原来无名兄现在就已经想好办法了吗?还真是雷厉风行的性格啊!

    樊伉想着,为免正处于中二期的少年说风就是雨,第二天就背着行李包裹带着他浪迹天涯,走遍西域,赶紧想法子岔开话题。

    “无名兄的家人呢?还有兄弟姐妹吗?他们现在在哪里?”樊伉一问出口,就觉得说错话了。

    钟离眛至死都是西楚王项羽的大将,未曾降汉。

    钟离氏的家人算起来都是叛逆家属,虽然这个年代讲究祸不及家人,但是顶着叛逆的名头,谁也不敢拿自己家人的性命冒险去赌人性。

    “无名兄不想说可以不说。”

    无名面无表情地道:“我还有一个兄弟,不过他一直生活在颖川,我从小就外出学艺,很早就分开了。上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在我游历之前,那个时候他才到我腰那么高,现在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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