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0(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平记录,一切犯罪记录都在对?方二十六岁戛然而止,甚至从那之?后几乎可以说是毫无音讯,宛如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结合对?方之?前过于“直白”的犯罪事实?,要么?就是真的死了,要么?就是学到了更?厉害的犯罪技巧。

    斯特?布勒一手举着杯子一手叉腰:“两个多月前,首次出现在纽约开始犯案,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出现了越来越暴力的犯罪倾向,但一个多月前因为不知名原因突然离开,我?们当时怀疑可能是警方马上就要追查到他了。”

    亨利放下手里的茶杯,补充自?己知道的细节:“第?一次真正杀人的过程很可能是意?外,后续调查得知,目前还没有找到真实?身份的1号受害者受到袭击的时候可能正在遛狗,实?验室在狗绳上发现了某种小型犬的毛发,并且脖子上的勒痕充满了犹豫迹象,但这一意?外打开了他的阀门?。”

    伊玛拉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手支在桌子上杵着头:“他已经在众多袭击强jian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并积累了经验,因此在找到了自?己所钟爱的杀人手法后并不会退缩,也无法控制自?己停下,哪怕知道自?己被?警方所追捕也不会停止。”

    说到这里,伊玛拉灵机一动:“第?一次抛尸的地点,那个废弃的烂尾楼,我?们都以为马丁·戈德温是因为隐蔽才把尸体藏在那里的,但他当时应该是刚刚到布鲁德海文,万一他只是因为那边更?方便呢?”

    亨利即刻表达了自?己的认同:“扼死受害者的过程是马丁·戈德温获得掌控权的过程,他会需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温这些过程,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尤其当他在日常生活中被?人当作最底层的流浪汉时更?是如此。”

    迪克速度也不慢,他眼神往亨利的方向飘了一下很快又收回,好像真的只是在看发言人一样随意?:“每一次抛尸地点,对?方都选择了很靠近闹市的某个偏远之?处,因为那里是他的安全区,流浪汉偏爱这样的地方用?作休息,也不会有人对?一个流浪汉进入小巷子感到奇怪。”

    本也不傻,他当即就决定行动起来:“烂尾楼的案发现场已经把所有的人手都撤离了,按照常理来说之?后也不会有警察过去,说不定那个家伙还在附近。”

    人类到底还是无法脱离动物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热衷于犯罪的家伙们。

    犯罪分子拥有自?己的犯罪舒适圈,就如同动物拥有圈地盘的本能一样,哪怕自?己没有刻意?决定,但潜意?识会更?偏向熟悉的地方。

    第?一具尸体被?抛弃的地方很大概率是马丁·戈德温下意?识思考到最隐蔽的角落。

    一个人第?一次做某件被?潜意?识里所认定为“错误”的事情时,情绪都是紧张的,本能地就想要逃避,想要隐藏。

    哪怕之?后的犯案甚至算得上大胆,但第?一次永远会给予更?多的破绽。

    对?一个刚刚来到新?城市的家伙来说,能够快速熟悉的地方并不算多,很可能这个抛尸点和他的落脚点相距不远。

    大家决定立刻动起来,哪怕可能白跑一趟也至少有所作为。

    因为这里是伊玛拉的办公室,所以自?然地,她只是低下头继续自?己的工作,等到办公室安静下来后想着去关个门?,结果一抬头就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她的迪克。

    “迪克?”伊玛拉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

    “嗯哼,当然,理论上我?该上楼去工作了。”迪克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