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2/2)
“除此之外,西周还有聚众罪,为了防止群体一起谋划什么事情,有群饮罪,不允许聚众饮酒。”伍爱华说着摇摇头:“所以后代那些什么文会,搁在西周你是在聚众,还有流觞曲水,这不就是在聚众群饮吗?”
东西晋的人一听流觞曲水,就被吸引了注意力,再听伍爱华提及这是群饮,黄老学生还不觉得如何,一直崇奉周礼的儒生立马反驳:“文会和流觞曲水都是在以文会友,如何能算聚众群饮?!”
有人只是口头上说,有人则开始发弹幕。
【聚众、群饮可并不是你这种说法】
【流觞曲水是高雅之事,如何能说是聚众饮酒?】
伍爱华点头:“确实,按照西周律法的规定,要奴隶主聚集了很多人,或者奴隶聚在一起出入,才算做聚众,群饮说的也是一群人喝酒会被抓起来,是不是喝醉了才算不确定,杀不杀的也不确定。”
“我刚刚说的法律内容没问题,但是举例可能没那么准确。”伍爱华很快承认了错误:“毕竟流觞曲水也许也不喝酒,就是吃吃饭作作诗罢了。”
伍爱华说完,晋朝人觉得更奇怪了,明明主播说自己有问题,但为什么还觉得别扭?
有弹幕提醒了:【那流觞流的流什么?
】
晋人反应过来!
伍爱华装傻:“流的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厐羉桔煓???襛桑豔??襛桑葶?橿???絙?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就是普通的杀人、伤人、盗窃之类的,真要说的话,大概就是西周对于不当得利不归还原主的,会作为犯罪严惩。”
“这一条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尚书》里面记载,周公之子伯禽在带领士兵打叛军的时候,对士兵说,获得他人逃走的牛马、奴隶的,要归还原主,不归还的,都要严惩。”
“这里,牛马和奴隶都是一样的,奴隶主的财产,捡到了不归还,就属于不当得利了。”伍爱华说着还多嘴了一句:“别怀疑,这真是朴素的正义感,同情逃奴是只有近现代我们才有的想法,在古代,奴隶和牛马一样,他们看待奴隶主失去逃奴,就和我们看到老乡家的牛羊跑不见了一样同情。”
【甚至奴隶还没有牛马值钱】
【感谢国家感谢党,古代也太可怕了吧,难道天天被虐待生命有危险,都不能跑吗?】
【那时候的奴隶就好比牲畜,你觉得敦煌的骆驼不可怜吗?但是它们能跑吗?】
看着天幕上的内容,很多奴隶都沉默了。
高维存在又开始闪烁:为什么法治程度忽高忽低啊!伍爱华又说了什么要命的东西!
“危害家族伦理最大的罪名大家应该也猜测到了,就是不孝罪。”伍爱华对于这个已经没有什么好展开的内容了,直接去到了下一环节。
“除了刑罚之外,西周还规定了很多民事层面的权利义务。”伍爱华直接开始了下一篇章的讲述:“包括债法、物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
“继承法我们刚刚就提到了,嫡长子继承制,说的也很清楚了,唯一需要补充的,就是当时说大宗对小宗有生杀大权,实际上整个宗族的财产都是大宗掌握,各个家庭多余的财产都要交给大宗,并且大众也需要对家族中贫困的家庭给予资助,在这个功能上,已经有国家调节再分配的影子了,所以封建的分封制,又被称为国中之国,这就是为什么东周时期各国国君都能够和帝王一样对手下的大臣子民以及自己的叔伯兄弟子侄有生杀之权,其实这个权利他们从西周开始就已经有了。”
“除了继承制度之外,西周的婚姻制度和后世也非常相像了,”伍爱华继续说道:“西周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制度,在法律限定的名义上规定正妻只能有一人,但是对于实际上的配偶数量没有限制,这就是我们古代实行了两千年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周礼规定,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总计一百二十一个法定配偶,诸侯则是有一正妻、二滕、六妾。”
“这里可以看出来,滕其实等级是高于妾的,东西周时期滕一般都是正妻的陪嫁,通常是正妻的妹妹或者侄女或者庶出的姐姐等,”伍爱华又开始了惯性的举例:“我们非常熟悉的芈八子,就是她姐姐的陪嫁,作为滕妾嫁去了秦国。”
秦国人:宣太后真的这么有名?说起这个制度还要专门说一下她?
“像是刘彻的娘在成为皇后之前,说是王夫人,其实就已经是后宫非常高的等级了。”
伍爱华这么一说,刘彻也不明白了:“为什么突然提起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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