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章(2/2)
刘彻心里自然是骄傲的:孤就是这么棒!
“可能汉武帝之前的君王都不理解,儒家那一套,怎么可能治理好国家?”伍爱华调皮地点了一下,让帝王们心头一惊,才继续说道:“这是因为汉武帝看中的儒家和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已经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了。”
“在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对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吸收了黄老、法家等学术的说法,创造了一个和孔子有很大不同的思想。”
“单从立法角度而言,董仲舒的儒家思想认为应该‘德主刑辅’,这可能是他继承儒家思想最多的部分了,主张以教化为主、惩罚为辅,倡导人们遵纪守法向善。”
“说完立法思想,我们来看看汉朝采用了什么样的法律形式。”
伍爱华这话说完,前面的君王就痛苦了:你既然说了董仲舒的儒家思想,你好歹说全啊!就说一个立法角度算什么?!
伍爱华:当然是因为国家爸爸的专家们还没研究好要说些什么,那我肯定不能提前给以前的君主透题啊。
“汉代的法律,分为律、令、科、比。”
“其中律,就和我们现代的法律相当,是一种长期、大范围适用的规定,一般来
说比较稳定,例如‘杀人者死’这一类的规定,一般而言不会有大的变动。”
“说起‘杀人者死’,大家应该都想到了刘邦的约法三章,”伍爱华笑了笑:“约法三章是刘邦刚刚攻克咸阳时候说出来的规定,但是在汉朝建国之后,刘邦发现了,这只约法三章肯定不行啊!人类物种多样性,让人总是闹出很多无法理解的幺蛾子,所以还是必须要立法,要规范约束民众的行为。”
“不管怎么说,刘邦的‘约法三章’实在是过于简陋了,他只规定了‘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只能说,这三个规定,准确地说是这两个规定,也就是战乱时期能够勉强用一用,任何一个稳定政权只有这两条法律的话,迟早药丸。”
“显然,刘邦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汉朝建立之后,就命令萧何去扒拉扒拉秦法,挑选适合现在用的法条,形成汉朝的律法,这就是汉初所用的法律:《九章律》。”
“九章律为什么以九章命名呢?因为它的内容有九章。”伍爱华说着。
听到伍爱华这句废话,弹幕也开始玩梗了。
【水桶包为什么以水桶命名呢?因为它像个水桶】
【电风扇为什么要用风扇命名呢?因为它就是吹风的扇子】
伍爱华嘴角抽搐地忽略玩梗的网友们,继续说道:“之前我们有提到,《法经》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而汉朝的《九章律》在这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总共合计九个篇章,所以命名为九章律。”
“《九章律》是汉朝第一部律法,也是汉朝后续立法的核心与基础,后续汉朝的立法都是围绕九章律补充,或者在九章律的基础上修改而来。”
“除了《九章律》之外,汉朝还有非常重要的三部法律,分别是《傍章》、《越宫律》和《朝律》,这四部律法被统称为‘汉律六十篇’,其中《九章律》九篇,《傍章》作为《九章律》的补充,写了十八篇,《越宫律》一十七篇,《朝律》又称《朝会正见律》共六篇。”
说起这个,伍爱华忍不住感慨:“想想古代人也挺轻松的,只要背完六十篇,就知道了汉朝所有基本法律,不像我们现在那司法考试,我是背了又背,也只记得重点法条……”
汉朝人:什么?你说背六十篇轻松?
伍爱华说着:“我发现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各项规定是越来越繁杂,像是汉初,用竹简,所以就修了六十篇律法,后面造纸术改良纸张普及,律法又有增加,等印刷术出现并改良,律法已经开始变得浩瀚,到我们现在,电子网络办公普及,如果说狭义上的法律,我们还能数清楚,如果说广义上的法律,国家究竟有多少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谁数得清楚啊!”
伍爱华说着就想叹气,重新将注意力转回汉律之后,解释道:“除了这四个主要律法合订本,汉朝并不是没有订立其他的律法,也有很多单行律,比如之前张家山的汉墓就出土了吕雉执政时期的《一年律令》,里面包括了《告律》、《田律》、《亡律》、《钱律》等等单行本。”
“不得不说,吕雉真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执政官,刘邦要不是好命娶了吕雉,他汉家江山可能和五代十国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幸运的传两三代就没了,不幸运的在自己手上就没了。”
“啊,也不对。”伍爱华说着:“毕竟传两三代的很多都是短命帝王,这么说来他们可能也不怎么幸运?”
已经知道五代十国在唐亡之后的五代民众瑟瑟发抖:五代居然最长就两三代短命帝王?那岂不是一直是乱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