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1/2)
真是够了,自己不就是和玉环两心相悦,所以才将她纳为贵妃吗?有必要因为这种事情一直攻击自己吗?
此时的唐玄宗还真不知道安史之乱,一直觉得后人对自己的攻击都是因为自己在男女之事上没有按照他们期望的发展。
但是唐玄宗不觉得这是问题,作为一个伟大的君王,看的都是文治武功,只有后世这些女性,才会关注情情爱爱!
因为祖母和太平公主以及上官婉儿的原因,既看不起女人,又防备女人的唐玄宗想着:这些后世的女人也就关注到后宫那一块了。
伍爱华不知道唐玄宗的想法,此时还在继续说着唐朝皇室的一些可以致命的违法行为。
“说起来,唐朝的公主们可没有少养面首,她们是不是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不过这种行为追究到底,和家庭关系内部的这一些并不一样,这是民事行为。”
“那我们就带着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唐朝的民事法律~”
“唐朝的民事法律包括了所有权,契约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等等关系,开元年间制定的《开元礼》广泛涉及了各类民事法律关系,成为当时唐朝处理民事关系的重要依据。”
“而且因为民事立法并没有办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在法律、周礼的明文规定之外,各地审判也以当地的习惯和传统作为重要的依据,也就是说,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地方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
“《开元礼》中民事关系最先规定的篇章,就是关于身份等级,也就是所谓的良民和贱民。”
“在民事关系当中还有良贱不婚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在唐朝的身份关系规定中,贱民并不具有人身权利。”
这个时代的贱民,包括了奴婢,杂户,工匠,乐户等。
“但是有趣的是,”伍爱华说着:“因为贱民不被视为具有独立、完整人格的人,所以他们也不需要去服徭役和缴纳税款,只有良民需要按照自己的身份来承担为国家徭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女性也不具有完全的人身权利,所以徭役一般都是对于男丁的规定,这也是杜甫在三吏三别中说老妇被抓去服摇役非常讽刺的原因之一。”
“既然有良贱的分别,唐朝自然要保护良民的权益,在唐朝的规定当中是禁止土地买卖的,他们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使得民众可以耕者有其田。”
“但事实上,到唐朝末年,甚至还没有到末年的时候,这一项规定就已经形同虚设。各地豪强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兼并土地,最终走向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说完这些,伍爱华突然说道:“每次说到这一点,我就非常不理解朱元璋。”
“他明明是因为自己家父母过世之后,连一块埋葬的土地都没有,向地主反复哀求也没有办法把父母葬在地主
的土地上,才走上最终的造反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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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爱华是真的想不通,难道老朱家对自己有什么迷之自信吗?他们会觉得自己碰到的都是愿意顺从他们,让他们作威作福的人?
这难道是民众应该的吗?如果应该这样的话,朱元璋为什么要起义去推翻元朝?他不应该世世代代去给元朝人当牛马吗?
朱元璋原本还在听着伍爱华对唐朝律法的评价,忽然就听到伍爱华提及自己。
这一听之下,朱元璋简直是怒发冲冠。
咱老朱辛辛苦苦,不就是为了子孙后代永享王朝富贵?
我和我的老兄弟们当时造反,如果不是为了妻子、儿女和父母过上人上人的生活,难道是为了你们后世那所谓的什么社会主义吗?
你这天幕现在说这些,难道是想煽动人造反颠覆我朱家王朝?
朱元璋想着,简直是要破口大骂,只是不知道天幕背后的人有没有什么神奇的手段,于是忍住了骂出口的话。
非自然管理部门的小朱看着朱元璋的脸色,就觉得大事不妙。
完蛋,自己的工作不会完成不了了吧?
就算自己是老朱家的后人,朱元璋也不一定会相信,就算相信,他也不一定会为了自己这一个子孙放弃其他子孙的富贵荣华。
即使明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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