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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真心实意地说:“丛大人,您今天真可爱。”

    丛容:?

    大概是他疑惑的表情太明显,颜秋抬起手,暧昧地抚上青年的脸颊,狭长的丹凤眼里情丝浮动:“早知道您好这一口,我愿意当那出力的一方……”

    下一秒,手便被人啪地打开了,颜秋嗷一声跳起来,愤怒瞪向来人。

    炎朔一双漆黑的眸子冷冷看着他,周身释放出来的寒意让颜秋差点以为自己的人设不是小白花,而是小白菜。

    不过,他之所以能成为圣城商会会长最钟爱的情人,靠的不单单是一张好皮囊和引以为傲的床上功夫,还因为他懂得看眼色。

    来炎黄部落这半个月,颜秋已经知道眼前的漂亮少年是丛容唯一的私奴,除去外出狩猎的时间,其余时候两人几乎形影不离,部落里都在传炎朔是丛大人的情人。

    不过以颜秋十三个情人的毒辣眼光判断,这话纯属扯淡,丛容看少年的眼神里没有半分情欲,比奈罗河里的水还要干净。

    至于炎朔看丛容的……

    颜秋摸摸自己肿起来的手背。

    脏,比猫砂盆里的沙还要脏!

    圣城小白花怒视少年,你特么自己吃不到也不让别人吃是不是?

    炎朔淡淡道:“有虫子。”

    颜秋:……

    丛容没注意到两人间的机锋,他还沉浸在颜秋那一句“您今天真可爱”的后劲里。

    异世大陆没有镜子,因此丛容只能跑到河边。

    他其实也才十八岁,穿上干净减龄的白T,整个人看上去乖得不行,放在原世界正是深受姨姨们怜爱的类型。

    不过因为他上辈子年纪轻轻就是名声在外的外科圣手,所以即便模样再嫩,医院上下也没人真敢把他当成普通十八岁的孩子,见到了都要尊敬地喊一声:丛医生。

    “还是应该穿衬衫。”丛容无奈扶额。

    他瞥了眼跟过来的炎朔,抱怨:“你也不提醒我一声。”

    炎朔忍住笑意,替他整理了一下卷起来的T恤下摆。

    “提醒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说到这儿,他顿了顿,意有所指,“而且,我不认为圣主眷属的身份会因为区区一件衣服就有所改变。”

    丛容一想也是,不论他穿什么,他都是炎黄部落的祭司。

    之后几天,丛容穿着T恤在部落里晃来晃去,族人和奴隶们见到他依旧恭敬如常,一口一个丛大人。

    与此同时,毛莨五人的棉布衣服也做出来了。

    大概是上衣加裤子的搭配太费布料,有了兽袍的例子在前,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将上衣加长,演变成袍子,倒是和圣城的亚麻长袍有异曲同工之妙。

    毛莨从未穿过如此柔软贴身的衣服,她原以为兽袍已经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了,毕竟它足够保暖挡风,能帮助奴隶们顺利渡过大雪纷飞的凛冬。

    但和棉袍一比,兽袍的缺点顿时暴露无疑。

    首先,它实在太粗糙了。因为缺少碱液等现代化学试剂,导致这时候的兽皮鞣制得并不彻底,不仅质地坚硬而且带着一股动物的气味,时间一久,有些甚至已经发霉发臭。

    可棉袍不会,它轻薄得像云朵一样,毛莨仔细闻过,没闻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干净得不得了。

    丛大人给的这匹布不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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