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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吃完饭,孩子散去,所有人坐在了堂屋里,顾秋实说了自己这一次回来的打算。
“我要接爹娘去城里,他们年纪大了,该歇着了。家里的孩子……如果你们舍得,五岁以上的就跟着爹娘一起去,我会送他们读书。若不是那块料,回头就在铺子里学算账。”
边氏还是拒绝:“不去,城里花费那么高,你平日忙,我们帮不上你,绝不能再拖你后腿。”
“不拖后腿。”顾秋实真心实意地道,“娘,儿子如今出息了,您以后就享福吧。”
边氏落下泪来。
“还是不了,我还能做事,老四和文秀还没成亲。我和你爹身上的事没完呢,哪儿能说走就走?”
黎父颔首:“对!你出息了,我这个当爹的心里高兴。但我自己身上的事还没完,人一辈子,至少得把自己的孩子养大,把养自己的老人送走,才能停下来歇着。”
黎文山今年十七,弟弟文海十五,文秀十四,成亲至少是两年之后。
顾秋实沉吟了下:“把他们也带上,趁着文海年轻,去城里学一学。学不会算账,做个伙计肯定可以,无论如何,比在乡下种地轻松。”
夫妻俩面面相觑。
他们自己在土里辛苦了一辈子,如果可以的话,谁愿意让儿孙步自己的后尘?只是他们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着脱掉这身庄稼人的皮,如今有了选择,夫妻俩都动了心。
“我们考虑一下。”
顾秋实颔首:“不急,你们慢慢想,实在不想去,我过一个月再回来问。”
边氏:“……”
说得轻巧,来回需要五天,一个月跑一趟,且不说盘缠需要多少,城里生意不做了吗?
儿子好不容易在城里有了一席之地,可不能这么折腾。
夫妻俩后来商量了一下,还有两个月秋收,他们先跟着儿子去城里住一段,要是觉得不习惯,就随时往回撤。如果觉得还行,两个月后也回来一趟,把地里的粮食收了,家里打理一下,到时再去。
黎文河是大哥,已经成亲,还生了一双儿女,二姐黎文巧嫁人后刚生了一个女儿,婆婆有点嫌弃,但因为她嫁得近,娘家就在旁边,婆婆平时只敢指桑骂槐,不敢太过分。饶是如此,她也想要摆脱婆家,跟着一起去城里。
顾秋实答应了……这一家子都是踏实的人,反正他以后会需要许多人帮忙,给他们一份活计做着,一家子衣食无忧,也算全了这份兄弟情分。
黎文巧在夜深后抱着孩子从娘家离开,本来她想留下住的,就和家里的妹妹还有侄女睡一起,可男人铁柱不愿意,暗地里扯了她好几把。那样子明显是有事要商量。
出了院子后,两人走在小路上,村里的人日落而息,此时路上一个人都没有。铁柱抱着三匹料子,还背了一个大包袱,累倒是不累,就是有点费手,他忍不住道:“文山今天才回来,你都还没有跟家里人商量,怎么就急吼吼的决定要去城里?还要带着孩子一起,爹娘要是知道,肯定不愿意!”
黎文巧在婆家被压够了,她是家中长嫂,底下有两个小叔子,其中一个娶了镇上商户的女儿,夫妻俩平时都在镇上住,三天两头回来一趟,每次回来,婆婆就跟家里来了贵客似的,平时舍不得吃的东西全部都拿出来吃,临走的时候,鸡鸭蛋都收拾了让他们带走。
这种事一两次还行,一个月都有好几次,每次那家人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