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加更)(1/2)
面前的这个排行第七的小姑娘,和总欺负小於的老九一样,是颇为特别的山猫色,化成人形之后长得也很相像。
然而这并不影响在家里的十几个女儿中,垂耳兔夫妇只疼爱老九。
以老五和老九为首,兄弟姊妹们或多或少都喜欢,或者习惯于排挤瘦弱爱哭的小於。
老七是为数不多的温和派,会在小於被推搡到角落时把自己拿到的曲奇分他一半,还是和他同样的“七”字辈,是小於最喜欢的一个姐姐。
只可惜,七姐早早的就被卖掉了。
七姐走的那天,小於还没到化形的年纪,仍然是一只雪白圆滚、浑身软毛的小垂耳兔。
小小的幼崽跟着兔贩子的车后面跑了好久,硬刺刺的草叶戳得他爪爪生疼,可还是什么也追不上。
只看见车窗的一角,七姐的红围巾翩飞。
那是告别,也是他们此生最后一次相见。
没想到兜兜转转,竟在两年后的今天又碰上面了。
小於还记得,七姐喜欢红色,一直想要一条漂亮的红裙子。
可惜家里的兔兔那么多,父母怎么可能照顾得到每个孩子的需求和愿望——他们不仅不能,更是不想。
他和七姐一样,只是父母生的一大堆换钱工具之一,得不到真正的亲情。
老九是屈指可数的能得到父母送的礼物的小兔子,比如那条红围巾。
她并不喜欢,随手扔掉,被老七捡走,宝贝得不得了。
小於看过七姐把围巾系在腰上转圈圈,围巾就像裙摆那样飘扬起来,更像是绽开的花瓣,好看极了。
现在,她在宇宙的另一个角落实现了红裙子的愿望。
如果岑寻枝没记错,今天小姑娘穿的裙子已经不是上回在努拉歌剧院门口看到的那条了。
她的养母,也就是程庭长,一定给她买了能塞满整个衣橱的各式各样红裙子。
小於很为姐姐开心。
老七——现在改名叫漫漫的小姑娘——也惊喜地拉住他的手:“小十七,真的是你呀!”
姐弟俩的眼睛都是紫色的,一个比一个圆,一个比一个亮。
小於咧嘴:“小七姐姐!”
漫漫比他大三四岁,个头也高出一截,已经有能把他抱起来的劲儿。
但也不多。
她像抱一个大号娃娃那样支起小於,后者的脚都没能离地几厘米,但已经被她拽着转了半圈,歪歪斜斜。
旁边几个大人看得心惊胆战,好几次岑寻枝的手都要按下轮椅的行驶键了,还是忍住;直到两个孩子都安全落地,成年人们才松了口气。
小兔子们绕得有点儿晕,互相撞到一块儿,又一同咯咯笑起来。
“小十七!”
“小七姐姐!”
“小!十!七!”()
“????????”
?本作者未悄提醒您最全的《垂耳兔幼崽和大佬监护人》尽在[],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比赛似的互相喊着名字。
对于这样年幼的孩子们,与其说是久别的亲人重逢,其实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见到了很长时间没一起玩儿的好朋友。
儿童与儿童之间,亲情和友情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岑寻枝看着两个孩子,若有所思。
梁施则一直小心翼翼盯着他的脸色,程则站在旁边,面色凝重。
KFC很懂得察言观色,知道需要给成年人单独腾出一个空间,招呼着两只小兔兔:“来吧,孩子们,有谁想吃刚出炉的红莓小杯糕?”
漫漫还记得到别人家做客的礼仪,回头询问养母的意见。
程点了点头,她这才牵着弟弟的手欢呼一声跟过去。
崽崽们进了厨房后,岑寻枝转动轮椅向客厅的沙发边去,示意两人:“坐。”
按照边防局的职位划分,身为正局长的他和副庭长的程并不构成上下级,算是平级,本该更场面点儿来招待。
但很明显,今天程是有事来求他,也不必讲究太多了。
梁施和程坐下后,互相看了看。
岑寻枝悠然地再次转动轮椅向茶几边去,弯腰作势要给他们倒水。
梁施连忙站起来,他来过长官家里那么多次也没有过这个待遇,实在受不起。
他从岑寻枝那里接过杯子:“我来,我来就行。”
岑寻枝不推辞,垂眸看着水杯蒸起袅袅白雾。
梁施倒了三杯,第一杯双手递给岑寻枝,第一杯给程,最后才轮到自己。
他们回到沙发,两位客人看起来都很局促。
半晌,梁施主动开口。
他站起来,咬了咬牙:“对不起,少将,我把小於和绒绒草的事情告诉了程庭长。如果您觉得需要惩罚……”
岑寻枝嗅了嗅茶叶融进沸水中的香气,没有立刻说话。
他对此并不惊讶,或者算是意料之中。
若梁施告知的是别人,那么如此守不住秘密、也没有忠诚之心的人,在舰队会受到军法处置,在单位也会被他当场辞退。
但如果告知的是程,则是不一样。
程收养了一只小垂耳兔,早在他和小於的相遇之前。
也就是说,有一个人和自己一样,明明身为边防局的领导,这个联邦第一道防线的掌权者,却在做着同样一件违规、说可怕点儿、是犯重罪的事情。
他们还未同谋,却已经是共犯了。
很久以前,岑寻枝并不是一个冷漠之人。
从陆陆续续捡过几个孩子的经历来看,可以说是心软,甚至是热心的。
但后来桩桩件件锥心之举,叫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多管闲事。
结果到小於这儿还是破功了。
现在,他已经把小兔崽子划进了自己的地盘,是被自己庇佑的幼兽了。
但凡漫漫不
() 是小於的亲姐姐,或者从小於的反应看出来漫漫对小家伙并不好——像他做噩梦时哭着喊“哥哥姐姐不要打我”那样——岑寻枝都不会再管漫漫和程半点儿事。
如今看来,漫漫大约是在那个无趣的家庭中,为数不多给予小於温暖的存在。
“惩罚谈不上。”岑寻枝抬眼,“直说吧,找我什么事?”
程看了眼梁施,向前坐直,清了清嗓子:“是这样的,岑Sir,梁先生告诉我小於和绒绒草的事情之后,我第一次找您借绒绒草,是想看我女儿对绒绒草是不是有一样的反应。”
岑寻枝点点头:“我猜到了。那今天呢?”
梁施接过话:“漫漫和小於不一样,三岁之后是可以完全化形的。也就是说,只要她想,完全不会露出来耳朵、尾巴,或者任何一种垂耳兔的特征,可以在赛瑟纳林蒙混过关。”
岑寻枝蹙眉,所以那日他们才敢如此堂而皇之地带小兔子去人多眼杂的剧院吗?
别说亲身接触,在已经禁了垂耳兔逾百年的赛瑟纳林,能了解到和小兔子们相关的信息都已经很难了。
岑寻枝还以为所有的垂耳兔幼崽都和小於一样,会有这儿那儿的藏不住的地方,得等到成年才能收起来。
现在看来,小於的兔耳朵总是这么大剌剌露出来,应当还是孩子本身的问题。
也难怪以前总被欺负。因为他和别人都不一样。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人类的本性。
而幼童时期的恶意最天真,也最残忍。
理清基本逻辑,也就能轻易地察觉到偏差之处。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