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70(1/2)
如果柴记者是凶手,她是怎么办到的呢?
13:20-13:40 第一个时间段,20分钟
13:40-13:50在案发现场,无死者
13:50-14:10 第二个时间段,20分钟
14:10-14:15找简静借东西
14:15-14:35 第三个时间段,20分钟
14:35-15:20 必须放好泡面
15:30去厨房 还钥匙
放好泡面并归还钥匙的时间线,非常合理。因为,她不能确定尸体什么时候被发现,需要尽快归还。
所以,假如第一个或第二个时间段杀了人,没道理不在第三个时间段还掉,偏偏等到黄毛回来——她又不能未卜先知,预测到黄毛会拍门。
如此可推断,14:15-14:35,最可能是杀人时间。
但这就出现了一个大问题。
她怎么办到的?
从二楼的安全出口下去,直接走后门,必然经过205的门前,可简静再也没看见她过来。
如果是从楼梯下去,穿过大门绕路,或经过餐厅,从厨房的门过去,又或者绕到后门,都会被女服务员看到。
她只看到柴记者出来过一次,并且只在13点多上过厕所。
第171章 锁定
莫非推理有误?不是第三个时间段杀的人?
简静不得不把时间点往前推了推,设定为13:50-14:10之间杀人。
那么,就是柴记者先跑出去溜达一圈,拍照,回来拍照打卡,再下去杀人,回来,找她借东西,回房间,等啊等,听到黄毛拍门,拿泡面,等到15点30分,下楼归还钥匙。
就……图啥呢?这完全讲不通。
拖延越久,尸体被发现的概率就越高,被人发现钥匙不在死者身上,人们必然怀疑泡面的可信度。
而且,她13:50出来,固然可能瞒过女服务员,但万一不呢?
柴记者出来过一次,应该能看到女服务员在客厅里。上厕所是随机事件,她无法确定自己是否会被看到。
不对,完全不对。
她肯定不是第二个时间段杀的人。
再往前推,第一个时间段?
可如若13:40之前,她就把人杀了,再拍摄照片,已经可以变相制造出死者还没有死亡的假象。
为什么要再放泡面呢?
再说了,13:40前杀人,她拿着钥匙回来,想干什么都能干了,等到40分再出去,不是已经可以把钥匙放回去了吗?
有机会放不放,偏偏要等几个钟头再放,不科学。
左推右推,完全不对。
难道她运气太糟糕,选错了人,凶手就是黄毛?
可黄毛作为凶手,仍然有不少疑点。简静抱起手臂,有点不甘心。
会不会遗漏了什么关键线索?
会不会想当然得混淆了一些事情?
柴记者之所以不提前归还钥匙,会不会是因为……她在第二个时间段后,才拿到的钥匙?
那就是14:15-15:20之间。
但此后,她既没有往安全出口的方向去过,也不可能通过楼梯下去,从其他门离开。
因此不难得出结论,她可能只是归还钥匙的人,而不是凶手。
简静低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