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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谭风,你是想唱生还是——”
班主瞧着他皮相不错,便想问他要学哪一条。
“戏台上最打眼的是哪一个?我就学那个。”
戏台上最晃眼的,怕就是最艳丽的旦角,顾谭风先前是不喜那样花哨的扮相的,但他却想着要当戏台子上最扎眼的那一个。
带着硕大的头冠,满头镶着翠色,身上戏袍的纹绣也是艳丽繁华到极致,他上台时无一人不惊呼感慨他扮相之漂亮,可偏偏就是没有当年那个男孩的影子。
顾谭风唱旦角,就是为了在日后,如果那个男孩还活着,就能第一眼看见他。
他本就是自私的很,学成戏班里的顶梁柱,老班主死后他顺理成章的将戏班子接下在手中,又毫无缘由的将已经在当地扎根的戏班带回他一开始离开的那个地方,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再一次回到这来。
街上的人都已经换上了旗袍和洋装,头发也没了长辫子,利落的用摩丝打着造型,是和他记忆里全然不一样的。
码头上也再没有当年的熟人,该死的死,该走的走,因为掌控着商贸的港口被洋人控制着,码头上也多是外国人的面孔,当年那个男孩,他根本就没再见到过。
“班主,我们是要在这扎根?”
戏班子里的人看着他盘下最大的戏楼,按捺不住心底的期盼和喜悦。
“嗯,在这扎根。”
顾谭风看着边上的画报挂着他的戏单子,点了点头。
他知道十多年过去,再见的可能小的可怜,他记不得对方的样子,对方也肯定不知道他现在的样子,但总要试一试才行,万一呢?
万一他们都认得出来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演到了三十岁,戏班子里接任的苗子也慢慢的提拔了起来,顾谭风想着再没几年,他也该下了戏台了。
但也就是他抱着这样想法的时候,戏楼里走进来了一个人,对方身着价格不凡的西服和羊绒大衣,头上还搭配着带着帽子,走进他的戏楼时伸手拍了拍身上沾着的落叶,那姿势顾谭风熟悉的很。
当年的男孩手腕因为常年过度劳作而导致骨头变形凸了出来,连带着动作也因为不方便而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
顾谭风在台上,那个人在台下,看着对方听不懂戏的迷糊的样子,顾谭风嘴角的笑意就越发明显,注意到那个人学着别人的样子往台上丢赏银的手足无措,他就越发觉得高兴。
只可惜他当时的笑意,被林长风当成了爱财的笑。
“顾老板,这位是林长风,林老板,附近的店面和铺子可都是林老板打点的。”
在那个人来到后台的时候,顾谭风存了心要吓吓他,便没穿好衣服就到了那个叫做林长风的人面前,不意外的又看见他再一次手足无措。
真的,和他记忆里的那个人真的很像。
“不知道林老板找顾某是为何事?”
无论是什么,如果林长风真的是他要找的那个人。
那么什么事情,他顾谭风都可以答应。
——
“我年轻的时候是干苦力活的,身上难免有些痕迹。”
相熟之后,顾谭风不经意的把话题往林长风身上引。
“如果不是遇见周老大提拔,说不定我还在码头跑货呢,估计得要累出一身病来。”
“你家里人呢?不心疼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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